内设机构
经济责任审计处
机构负责人:
刘丹薇
联系电话:
0580--2283210
职责:

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以及县(区)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与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监督事项;负责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审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医疗保障、残联、老龄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负责由市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扶贫开发、优抚安置、社会捐赠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审计县(区)人民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和社会保障审计业务。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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