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经济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市商务局、市外办、市侨联、市贸促会等管理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负责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新城管委会、金塘管委会和六横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和市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承担上级授权对部省属在舟山企业的财务收支审计;开展相关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指导下级审计机关的经贸审计业务。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