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信息
刘平
刘平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职责分工:

协助局长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应急、生态环境信访等方面工作。主持市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日常工作,联系市生态环境应急与监控监测中心,联系普陀分局、普朱管委会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局。


领导简历:

男,汉族,1984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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