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督导处
机构负责人:
张莺
联系电话:
0580-2032257
职责:

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标准和方案,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工作。起草全市教育督导报告。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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