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统筹管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推进课程、校本教材、教学和评价改革,规范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劳动教育、校外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中与市本级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承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中小学生的团、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