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单位
舟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机构负责人:
陈丽娜
机构职能: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处级。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参与拟订全市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承担新城区域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资格审验、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的辅助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承担市属及部、省属在舟单位公有住房出售和住房补贴办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市属及部、省属在舟单位年度住房补贴资金预算编制、发放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物业行业监管相关政策和物业管理行业服务标准。承担新城区域物业管理活动监管的辅助工作。参与新城区域商品房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和竣工规划核实。参与拟订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管理等相关政策。承担新城区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归集、拨付和退还等工作。参与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承担新城区域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数据统计的辅助工作。承担新城区域商品房销售、存量房交易、房屋租赁等管理的辅助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白蚁防治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承担全市白蚁防治机构备案管理的辅助工作。负责白蚁防治应用技术研究和推广。负责指导全市白蚁防治等业务工作。承担新城 区域新建房屋、房屋装修的白蚁预防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城镇危房解危相关政策。协助指导开 展城镇危旧房排查工作。协助督促、指导城镇危房落实解危工作。承担指导全市落实私房政策的辅助工作。负责中心所属房屋(含直管公房)租赁、修缮、安置、调配等工作。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
0580-2053891
办公时间:
夏令时间为8:30-12:00,14:30-17:30;冬令时间为8:30-12:00,14:00-17:00 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机构地址:
定沈路619号港航国际大厦B座12-13层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