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渔业重大问题研究。负责规范性文件、合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教育等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海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建立健全与公安、海事、海警等单位紧密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深化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拟订全市渔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渔业经营体制改革、渔业经济结构调整等工作。监督指导渔业社区(村)财务管理。负责渔业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和分析评估等工作。指导市渔业经济学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