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编制新区(全市)交通运输资金年度预算;会同有关部门筹措交通建设资金,并对建设资金拨付、使用进行监管;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系统单位财务预决算审核和财务检查,负责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和局系统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督和内部审计;指导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指导新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与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