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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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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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在清欠工作过程中突出“快准实”,为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环境。
一、行动“快”,高效推进抓清欠
一是统筹部署快。根据全省清欠工作部署,市经信局迅速行动,牵头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19个市级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成立清欠工作专班,对财政、教育、住建等5个重点领域制定清欠举措,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清欠格局,强力推动工作落实。二是投诉办理快。接到投诉线索一律当天受理、当天核查,核实属清欠范围的立即向相关市级部门或县(区)清欠办发函,实行7个工作日反馈解决方案制度,专人全程跟踪办理,有效线索受理率保持100%。今年共接到投诉线索7条,经核实属清欠范围的拖欠线索4条,均得到妥善处理。三是督促整改快。针对排摸发现的欠款问题,按照“应清尽清、应清快清”原则,压紧压实责任,点对点与欠款单位进行联系,明确退还时间节点,做到边排查边清偿。在全省开展的清欠专项行动中,舟山多次成为第一个化解率达到100%的地市。
二、排查“准”,完善机制抓清欠
一是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先后制定印发《舟山市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受理、办理和反馈操作细则》、《舟山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设立市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专班的通知》等文件,不断细化清欠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切实推进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二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深入开展防范和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形成“常态化排摸+投诉线索办理+专项行动”工作体系,2023年以来合计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等各类专项排查工作7轮,并全力推进欠款百分百清偿。三是完善考核披露机制。建立清欠明细台账,将清欠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考核评估等考核,对清欠工作推进不力、动作缓慢、措施不到位的县区和部门点名督促。建立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披露制度,定期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对拖欠款项信息公开披露,打造起舟山“政府无欠款”的诚信品牌。
三、服务“实”,主动靠前抓清欠
一是营造清欠氛围。加强《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舟山市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受理、办理和反馈操作细则》等政策宣贯,将《条例》宣传与“服务企业解难题稳增长提信心”、“企业之家”直播等助企服务有机结合,通过“线上+线下”、“集中+特色”等多种方式扩大宣传范围,为企业讲解维权途径和方式,营造“依法治欠”的良好氛围。二是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舟到助企”等平台渠道,进一步完善清欠投诉举报受理绿色通道,和已有的12123、12345、基层治理四平台等共同形成“受理—交办—核实—反馈”闭环,对于企业反映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清欠范围,都做好解释说明,妥善协调处理。三是巩固清欠成果。持续跟踪欠款化解进展,按月调度清欠情况,对清欠重点单位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边清边欠、前清后欠,对前期已清偿账款开展企业回访,确保清欠工作不留死角、取得实质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