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4-198653

  • 文号:

    舟政办建函〔2024〕10号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08-09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13 17:23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江杰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市域公共服务一体化的议案》收悉。该议案被列为2024年度市政府徐仁标市长领办、市人大常委会刘永艺副主任督办的重点件。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共同抓好办理工作。经研究,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学有优教方面”的建议

(一)争取投入机制一体化方面。今年,我市印发《舟山市公共服务一体化转移支付资金市域统筹工作方案》(舟财预〔2024〕2号)、《舟山市教育领域公共服务一体化转移支付资金市域统筹使用方案(试行)》(舟教计〔2024〕5号),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转移支付资金市域统筹工作。按照“钱随人走”的原则,构建以人为核心的转移支付体系,强化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坚持绩效目标导向,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后,教育领域全市性重大项目将由市级统一实施;跨区域项目由市级牵头实施,县(区)项目由县(区)为主实施。

(二)大力推进“小而优”学校建设方面。按照“人口向着大岛聚、服务跟着人口走、要素就着服务配”的基本原则,教育领域重点统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服务均衡优质。聚焦海岛教育设施布点分散、规模小、资源使用效益不高的现实困境,已出台《舟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布局规划》,一体谋划“1+4+13+X”教育基础设施布局,有效促进学龄人口稳妥有序向大岛转移,推动海岛设施要素整合归并、补短升级,实现资源要素利用最优化、效用最大化。

(三)争取教育投入更大支持方面。今年春季学期起,我市初中、小学生均已实现公用经费标准全市统一(小学 1500元/生·年、初中 1700元/生·年)。今年4月,《关于进一步加强舟山市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舟教计〔2024〕4号)进一步明确了市域一体的各学段学生资助办法,确保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象一致、标准统一、应助尽助。目前,已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免伙食费政策。今年秋季,高中段将实现资助生免除住宿费、校服费及伙食费补助全市统一。


二、关于“病有良医方面”的建议

(一)加大对普陀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扶持力度方面。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对普陀医院在申报国家和省级科研课题、教育培训、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指导帮扶,积极推动普陀医院与普陀大健康产业园合作,努力加大成果转化力度。2023年以来支持普陀医院立项市级课题5项,推荐确认省临床重点专科1个。强化普陀医院诊疗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邵逸夫医院与普陀医院的山海协作,有效提升了医院的诊疗能力;大力促进三大中心能力建设,2024年“卒中”“胸痛”“创伤”三大中心通过省级验收。

(二)提供支持做好“人才接口”方面。今年6月,省卫生健康委与我市联合出台支持舟山医卫人才创新性培养使用8项举措。争取到100名“省编”员额专项支援我市医疗服务,可统筹用于普陀医院等县(区)级医院。增设舟山市公共服务一体化先行试点卫生人才定向培养需求计划,医学生定向委培工作扩面至市、县(区)级医院紧缺岗位,其中普陀区招聘15名定向委培医学生。培育“海岛名医”,普陀医院派遣2名骨干医生赴国内优势医院培训。落实“万医进修”行动,普陀区已遴选20名基层医务人员赴上海、杭州等地医院进修。

(三)放宽巡回医疗监管力度方面。总结推广普陀区“健康方舟”经验做法,印发《舟山市巡回医疗工作方案》(舟卫发〔2024〕21号),全面启动“健康方舟·生命守护”巡回医疗行动,组建成立44支市、县、乡巡回医疗队,设置固定+流动医疗点位165个,建立完善“乡镇保基础、县区提质量、市级重专科”分级互补的巡回医疗服务体系。今年上半年,全市开展巡回医疗1183场次,参与医务人员2500余人次,覆盖海岛、村社100余个,诊疗、体检服务群众3.48万余人次,直接减免诊疗费用20余万元。


三、关于“老有康养方面”的建议

(一)推进海岛居家养老建设提质增效方面。已出台《舟山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按照老年人口分布情况,提升“1+4”大岛养老服务承载力,统筹开展特困人员县域集中供养,积极引入中高端医养结合项目。优化13个乡镇所在岛养老服务机构布局,稳妥有序推进撤并转型,实现资源集约利用。深化全国首创海岛“幸福驿家”民生集成服务,按需为海岛群众打造多元化一站式民生集成服务场所。积极发展“银发经济”,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展旅居养老,探索出台旅居养老指导性文件。

(二)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培养方面。已出台《舟山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及竞赛奖励办法》(舟民福〔2023〕5号),政府出资保障实现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标准市域一体化。全市一体推进实施养老护理员“十百千”专项培训工程,每年培养10名养老护理领军人才,在岗护理员提升培训不少于100人次,社会面护理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预计到2024年底,我市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4.6人(超过全省24.5人标准);到2025年底,我市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5人以上。

(三)深化延续“海岛支老”行动方面。统筹开展市域“海岛支老2812”行动,即培优养老服务人员、养老志愿者2支队伍,做实8大服务,建好12家“幸福驿家”。按照“一岛一策”,由市内15个大岛优质机构结对帮扶16个小岛,切实提升海岛养老护理水平和机构管理运营能力,有效均衡市域内护理水平。引导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参与为老服务,深化“守护夕阳”海岛老人服务项目,常态化开展“暖阳助老、九送上岛”主题行动。

(四)完善激励政策方面。已制定舟山市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老年健康专项行动标准,督促县(区)落实相关经费。今后,计划将家庭病床、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纳入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当量,体现劳动价值。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改革破题、创新破难,以提高老百姓的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研究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谋划实施一批新的改革举措,以体制机制创新带动公共服务一体化突破,构建一体化、多层次、便利化的公共服务体系。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

(联系人:市发改委 周芝芬,联系电话:13967225565)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议案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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