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01/2024-198648
舟政办建函〔2024〕8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4-08-05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13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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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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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周伯翰等1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链条加强我市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议案》收悉。该议案被列为2024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应亿军副主任督办,市政府孙小晓副市长领办的重点件。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市民政局牵头,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办理工作。经研究,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优化政策供给。出台《舟山市养老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制定《舟山市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补助及竞赛奖励办法》《舟山市养老护理技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等一揽子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全方位、整体性、系统化构筑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四梁八柱”。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区)财政每年新增210余万元保障养老护理员相关补贴提档提标,其中一线持证养老护理员根据职业技能等级可享受每人每月300—1200元的特殊岗位津贴,技师还可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岗位补贴,一线持证养老护理员年收入可提高2400—14400元;对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可给予850—3700元的培训补贴。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在舟山技师学院、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2所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2023年以来累计招生108人。全市一体实施养老护理员“十百千”专项培训工程,2024年已累计培训9期395人,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率提升至82.7%,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24.46人,超过省均水平。县(区)全覆盖组建5家养老护理技师工作室,发挥行业头雁领航作用,每家技能工作室每月开展1次以上带教活动。
二、下步工作计划
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在《舟山市养老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出台《舟山市养老服务人才提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到2027年,力争一线养老护理员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率达到95%以上,养老机构护理员平均年龄低于55周岁,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7人,培育养老护理领军人才不少于30人,养老服务队伍收入结构、年龄结构、技能等级结构等进一步优化。
(一)坚持多措并举扩总量。一是强化政策支撑。持续推进特殊岗位津贴、入职奖补、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落实,切实保障养老护理员收入待遇。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动态监测机制,定期调查发布养老护理员市场工资价位,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合理确定薪酬水平。二是深化产教融合。引导设有养老护理专业的本地高职院校逐步扩大招生培养规模,对接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完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体系,培养符合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养老服务类人才。三是拓宽输送渠道。加强与家政、物业、医疗护理等关联领域合作,推动跨行业跨领域人才流动。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积极培育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提供有益补充,2024年依托公益创投等平台开展为老惠老项目27个。
(二)突出职业技能强素质。一是打牢职业培训基础。建立校企养老服务人才双向培养机制,探索“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实习实训”三位一体的培育模式。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参与联合办学,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校内外养老护理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到2027年,全市至少建成5个实习实训基地。二是扩充技能培训形式。开展“海岛支老2812”行动,统筹市内15个大岛优质养老机构资源帮扶16个小岛。加快培育新一批养老护理技师工作室,常态化开展技能巡回指导,发挥养老护理高技能人才的标杆效应。分层分类开设养老运营管理精英、养老护理服务精英等培训班,推广“1+X”证书模式,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人员在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基础上考取红十字救护员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等证书。到2024年底,全市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4.6人。三是探索技能评价机制。整合现有各类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和评价内容,探索制定全市统一的培训大纲、培训方案、考核题库等。支持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赋予其评价自主权。探索建立全市统一、可查询、可共享的养老护理员信息数据库,开展养老护理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持续提升养老护理服务水平。
(三)健全激励机制增活力。一是完善岗位津贴。实施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与财政补贴挂钩机制,按照职业技能等级对应的标准按时足额精准发放特殊岗位津贴,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队伍发展需求扩面调整。二是搭建展示平台。探索以市赛为主体,以县(区)技能擂台和企业岗位练兵为补充的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立“赛、评、奖、用”四位一体的技能人才选拔机制,获奖选手按规定给予奖励。推动院校和行业企业联手培养拔尖护理技能人才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养老护理项目,并落实竞赛奖励和人才引进政策。三是打造工匠品牌。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广大养老护理员走技能成才之路。大力推选养老护理员参评“舟山工匠”“舟山市青年岗位能手”“舟山市五一劳动奖章”等。推动养老护理技师工作室打造“一室一品牌”,发挥护理人才培育主阵地作用。
(四)协同部门联动聚合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民政、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协同配合、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全面压实部门职责与属地管理责任,做到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二是强化工作督导。建立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工作督导机制,定期对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推动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市、县(区)两级统筹用好各类财政资金,加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工作的资金保障力度。加强对经费投入、支出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
(联系人:市民政局 蒋旌晶,联系电话:15957067293)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7号议案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