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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8-01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01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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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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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办公室
陈彦霏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的议案》收悉。感谢你们对设施农用地管理和我市现代农业产业振兴发展问题的关注和思考,根据办理责任分解要求,明确由我局主办此议案,经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研究,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扶持,提前谋划,满足地方设施农业需求
针对你们提出的“科学规划,适度倾斜相关资源”建议,我们通过以下措施来全面保障和实施: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落实好农业用地的规划布局,明确在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提前预留用地空间,加强产业布局规划,科学安排种植、养殖和规模性现代农业等用地方向,以确保设施农业项目有足够的用地空间,有效满足地方设施农业用地需求。
二是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学规范发展农业设施用地,对经论证确需永久建设的用地在用地指标上统筹安排。近年来,每年安排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5%用于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保障,有效助力了农村社会经济有序合理发展。支持农业用地的科学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三是强化资金政策扶持。2023年4月,我市印发《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深入推进渔农业“双强”行动驱动渔农业现代化先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舟政办发〔2023〕32号),鼓励农户开展粮油种植和设施蔬菜建设,实施市级规模粮油种植补贴和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补助,高质量推进农业农艺农机融合发展。
二、跟进政策革新,加强对接,匹配地方永农占用需求
针对你们所提出“明确范围,充分细化审批标准”和“统筹兼顾,适当调整地块类别”的建议,我们通过以下措施来全面保障和实施:
一是规范设施农业用地审批。2021年3月,我市根据国家、省关于设施农用地管理的相关文件,印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舟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政策适用范围,严格控制设施农业用地规模,优化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手续,明确各地各级部门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职责。
二是及时跟进新政策动态。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精神,设施农业用地暂时无法直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我局将密切关注国家、省关于永久基本农田改革动态,结合2024年初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公开征求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意见,我们积极向省厅并提出建设性反馈,助推浙江省《永农保护红线管理细则》起草工作。确保政策的实施更加符合舟山实际需求和特色。同时,深入解析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方面的要求,研究如何通过永农调整满足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批。
三是提前谋划永农调整工作。根据今年年初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和优化规则。科学谋划我市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后备空间,积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2024年全市计划划定永农储备区不少于2540亩。
四是加大土地整治力度优化耕地布局。大力开展“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作,以加强永农连片程度,优化永农布局为目标,2024年我市计划新实施项目4500亩。
三、做好用地硬化管理,完善方案,积极跟进复垦复耕
针对你们所提出“因地制宜,合理增强政策弹性。”的建议,我们通过以下措施来全面保障和实施:
根据《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设施农用地在确有需求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耕地硬化,即进行耕作层破坏。设施农业用地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在使用前要编制土地复垦方案,预存土地复垦费用。资源规划部门和备案主体会对复垦方案和后续复垦工作进行指导跟进,确保表土剥离到位,落实后续土壤储存管理工作,在满足设施农业用地需求的同时保护好优质土壤。同时提倡采用架空、隔离布、预制板面隔离等工程技术措施保护好耕作层,减少实际破坏。
四、下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步,结合你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将采取有力举措。
一是强化设施农业用地指导。资规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继续加强设施农业布局和用地指导,合理控制设施农业用地规模,规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核查,确保政策落地落实,保障农业生产主体利益。同时继续抓好政策扶持,统筹资金,强化种粮扶持政策,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
二是主动做好备案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项目用地保障服务,重点做好新增备案工作的选址服务,合理控制设施农业用地规模,规范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做好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核查,妥善规划,主动避让各类用地红线。对续期项目积极协调用地优化,减少与当下政策冲突,确保项目落地落实,保障农业生产主体利益。
三是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会同农业水利等部门,协同推进多田套合,逐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水平。抓好市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申报省级粮功区改造提升项目与绿色农田项目。因地制宜实施田块平整,耕地地力提升,推进“宜机化”改造,合理布设灌排设施。逐步提高农业用地产力产能,为现代农业和设施农业提供良好的农用地基础。2024年我市已立项高标准农田5164.9亩,其中已开工2694亩。同时,实施农田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第一批立项 4115亩已完工,第二批立项 4404亩已完成工程进度98%,启动第三批项目征集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舆论氛围营造。有效加强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的宣传普及,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在做好培育高素质农民职业技术的同时,加大政策宣传,让农业经营主体充分了解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动态,真正落实服务保障工作。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