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30/2024-197682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2024-07-31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3054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7-31 15:40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黄旭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我市水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合规性指导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我局为主办单位。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水产加工企业基本情况

我市拥有质优量大的水产原料资源以及大量水产加工企业,水产加工一直以来是传统优势产业。目前,全市共有许可发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水产加工企257家,主要类别为冷冻水产制品、熟制水产品、干制水产品等。

如您在《建议》中反映,水产加工企业逐年成为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的重灾区,在许可分类、标识标签等方面,极易引起职业打假人的精准攻击。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造成:一是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专业核查队伍不固定、专业技术人员稀缺,给许可审查工作带来疏漏。二是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标准、标签随意表述,造成法律法规风险。

二、采取的针对性举措

(一)合理调整事权,保证许可与监管统一。2023年10月,我局进一步优化调整食品生产许可的事权,除省市场监管局许可事权,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等专业性强、高风险食品外,已将包含水产制品在内的所有食品生产许可事权下放至县区、功能区。进一步强化基层食品生产许可与监管协同,在实际监管中对照新的许可分类目录和审查通则要求加强指导,有利于提高许可审批质量和审批效率。

(二)推出一系列优化食品生产许可举措。2023年,我局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时限由法定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另外,对企业增加新产品生产的许可申请,如属相同工艺流程的同类别的情形,不再要求企业办理变更手续,不再现场核查。简化《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明细备注内容,根据原料类别归类,不再标注具体名称。进一步压缩职业打假针对未标注生产原料名称、真实属性、复方配料等问题“找茬”的土壤。

(三)引入入市提醒告知机制。根据您引入合规审查的建议,今年,我局积极开展“入市辅导”行动,出台《舟山市食品生产“入市·一类事”服务专项改革工作方案》,以《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等进行合规提醒,涵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制度管理、场地要求、生产过程控制、人员管理、标签标识、主体责任落实等内容。新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出台后,企业原《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类别与新的分类目录不相符的,由各县区局及时提醒辖区企业做好相应变更手续,以保证产品类别与新的分类目录要求保持一致,防止被职业打假人重点攻击。同时,结合日常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以及企业的自查报告,如发现企业现有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食品类别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及时提醒他们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生产、规范经营、防控风险的能力。

(四)提前介入精准指导。水产加工企业的车间设备、设备设施、工艺布局、人员管理、制度建设等细节,都关乎企业是否能够快速取得许可、投入生产的速度。我局采取靠前服务,加强帮扶,特别是前期对企业申报食品的类别进行严格分类,确保不漏项,不错项。同时在申证流程、生产车间设计、工艺流程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扶,避免企业走“弯路”。

(五)提高内部许可审查业务水平。2023以来,我局多次开展食品生产监管干部业务培训。学习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食品生产许可法律法规,重点帮助解决食品类别判定不清、生产工艺流程审查不细、设备设施布局把握不准等问题,提升食品生产许可审批人员的审查能力和专业素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定期评估全市食品生产许可质量。定期组织开展全市食品生产许可质量评估,确保食品生产许可权限下放后,基层“接得住,管得好”。通过飞行检查、交叉互查等有效方式,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已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需要变更进行专项研判,进行分类处置,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生产许可的质量水平。

(二)持续开展食品生产许可业务培训。强化许可申报材料的合规审查能力培训特别是对申证单元分类不当、产品明细填写有误、工艺流程图不符合要求等问题,进行督查通报。不断推进“传帮带”培训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不断补短板、强弱项,提升业务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努力为水产加工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三)多方合力防范职业打假。加强与司法、法院、市水产流加协会等的密切沟通,复盘职业打假多发问题、热点问题,形成《风险提示单》。搭建交流平台,加强行业互动,相互学习借鉴,要求各企业重视职业打假人的恶意举报和诉讼,组织联合应诉团队,改善营商环境。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19

(联系人:翁杨,电话:13758052605

舟市监函发〔2024〕67号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3054号提案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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