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30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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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民盟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打造高素质公职律师队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贵委对我市公职律师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并综合市财政局意见,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市公职律师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舟山市司法局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公职律师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推动公职律师工作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重要抓手,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从我市实际出发,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要求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设立公职律制度,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好“法律智囊”的作用,全面形成与舟山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公职律师制度体系,为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公职律师覆盖面持续扩大。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公职律师284人,较2023年初增加91人,增长率为47.2%,32家市属党政机关设立公职律师,其中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均配备有公职律师。截至目前市级公职律师工作实际覆盖率为76.2%。2022年,市、县(区)均出台公职律师共享机制,优化全市公职律师配置,积极推行“对口帮扶、资源共享、统筹高效、全面覆盖”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共享机制下全市公职律师覆盖率达100%。根据2024年舟山市公职律师申请执业证岗前培训班预报名统计情况显示,市信访局、市教育局均有人员申请报名培训,2024年市级公职律师工作实际覆盖率将进一步提升。
二是职能作用发挥持续加强。公职律师单位将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主动听取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公职律师通过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等方式,为单位建言献策,同时,积极参与单位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对单位重大项目涉及的法律文书、合同、协议进行前期法制审核,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代表单位出庭应诉,提高党政机关单位行政管理水平,促进公职律师单位依法行政。
三是保障水平持续提升。2023年1月,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舟山市加快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支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求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建立公职律师业务培训制度,对公职律师开展政策理论培训和实务技能培训,提升公职律师履职能力和水平;要求完善公职律师考核激励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四个县(区)均出台进一步加强县(区)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担任公职律师的人员实行分类奖励政策。
二、建议中涉及的打造高素质公职律师队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举措
(一)关于强化党的领导,坚持扩源挖潜的举措。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市、县(区)政府部门对公职律师工作的重视,提升其法治思维和以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把公职律师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落实,按照要求积极推动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二是坚持内部挖潜。深度排摸全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公职人员的底数,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申请成为公职律师。鼓励、支持具有法学教育背景或者热爱法律,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的公职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积极推动公职律师人才储备。三是持续落实政策保障。进一步深化落实《舟山市加快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公职律师考核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公职律师,在评优评先、人才推荐等方面予以激励。县区继续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公职律师律师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保障依法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全民守法中的重要作用,为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关于完善服务体系,提升专业能力的举措。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市司法局、市律协每年组织开设公职律师申请执业证岗前培训班,加强公职律师点睛网继续学习教育制度落实,要求公职律师努力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学习方法,坚持学以致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理论素养、工作本领,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让全体公职律师以实际行动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二是优化专业培训。市律师协会各专委会积极组织各类培训和主题沙龙活动,邀请党校、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提高公职律师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实务技能。充分发挥新设立的两公律师专委会的职能和作用,定期举办座谈会,加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公职律师之间的工作业务交流,达到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效果,共同谋划公职律师工作,更好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三是深化沟通交流。建立全市公职律师浙政钉工作交流群,推送新法动态、热点法治案例、律协近期工作动态等内容。积极邀请公职律师参与省、市律协组织的各类活动,如邀请公职律师参加“卅载追梦耀荣光 初心不改续华章”舟山律协成立30周年暨2024年迎新文艺汇演活动,省律协组织的浙江省第三届律师篮球赛等,加强专职律师与公职律师间的沟通交流。
(三)关于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内生动力的举措。一是为参加法考人员提供便利条件。《舟山市加快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支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党政机关应当保障报考人员必要的考前复习时间。公职律师岗前培训费、会费由所在单位列支。二是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县(区)积极落实出台的加强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对于通过法考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申请公职律师的公职人员,做好奖励兑付工作;完善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表现突出的公职律师,在评优评先、人才推荐等方面予以激励。三是鼓励参与公益法律服务。鼓励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公益法律服务,公职律师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报销直接费用及办案产生的翻译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四是关于代表提出的适当提高薪酬待遇问题。根据中央、省委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相关文件精神,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一律不得超出国家明确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故在编公职律师薪酬待遇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放。
感谢贵委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司法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