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30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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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林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 优化法律资源 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关注,同时也真诚希望您以后继续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促进我市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并综合市财政局的意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法律服务资源优化工作开展情况
加快培养我市高端、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营造有利法治条件和外部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的需要,是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海洋城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需要,也是推动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舟山实际,积极推动高端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不断优化海岛地区法律人才队伍队伍结构,持续提升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水平。
(一)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舟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等文件为指引,制定《舟山市加快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律师行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健全律师工作机制,搭建律师服务平台,优化律师执业环境,推进复合型、专业型、高端型律师人才发展;制定《舟山市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方案(2024-2026年)》,加大全市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力度,不断提升我市律师在处理海事海商、港航物流、石化等特色领域案件中的能力,为优化我市涉外律师储备人才培养方式明确方向,为涉外律师人才梯队建设提供基础性经验,为舟山涉外法治建设提供支持;嵊泗县制定《嵊泗县加快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快改善海岛地区律师队伍人才机制,改善律师人才环境,不断壮大海岛地区律师人才队伍。
(二)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和培育。加大人才招引力度。《舟山市加快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律师队伍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大对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紧缺专业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力度,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加强涉外业务、海事海商、知识产权、公司重组并购、证券金融、互联网经济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和青年律师培养,重点培育一批讲政治、重操守、专业精、服务优的名律师。将律师人才列入《舟山市人才分类目录》,引进律师人才对照人才分类相应层次,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引进全国或省级优秀律师、各专委会主任、涉外人才库律师,并承诺服务3年以上的,分别给予律所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首次入选全国优秀律师或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浙江省优秀律师或浙江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的执业律师,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鼓励执业人员提升涉外法律专业水平,对首次取得境外法律执业证书且在我市律所工作满3年的律师,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设立青年律师首次执业补贴制度,对首次获准执业,且年龄未满35周岁的专职律师,年度考核合格的,从执业获准之日起3年内,按照每年1万元的标准逐年予以补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住房保障、政府津贴等人才服务保障。2023年我市共兑现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补助资金120万元,2024年预计将兑现70万元。加快涉外律师人才培养。2023年1名青年律师获得美国加州律师执业资格,实现我市律师界涉外事项新突破;2024年新增2名律师入选浙江省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目前我市共有4名律师入选该人才库;2023以来共培育涉外律师储备人才10余名。加强涉外法律实务培训。2023年以来推选我市20余名律师参加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高级研修班、浙江省青年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甬嘉舟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专业实务研修班等;2023年市律协举办涉外律师“律·头雁”基础培训班四期,共计150余人次参训,不断加强我市涉外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甬舟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培训教育一体化发展,共同推进甬舟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培训教育合作力度,定期开展业务研讨学习,推动业务交流常态化,共同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培养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加深与省内规模律师事务所交流合作。以省厅开展省内规模律师事务所与山区、海岛县域司法局共建活动为契机,普陀、岱山、嵊泗三个县(区)司法局分别与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浙江太安律师事务所、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和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建立结对共建合作关系。2023年9月至今,上述三个县(区)司法局与规模律所分别开展走访交流、座谈学习,各县区司法局和辖区内律师事务所与结对律所加强交流合作,开展各类交流活动,签署党建共建协议,通过组织建设互促、党员干部互动、党建载体互用、结对帮扶互助等形式,努力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三)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组建。对标国际化,加强法律服务组织机构建设。按照《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要求,加快发展涉外律师业务,组建成立8名律师为成员的远洋渔业涉外纠纷处理律师团队,努力提升我市律师在海商事、渔业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涉外法律服水平;推动成立舟山市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联盟,该联盟由市贸促会、宁波大学法学院、中国海仲浙江自贸区仲裁中心、中国银行舟山市分行、浙江六和(舟山)律师事务所等7家单位共同发起,将联合开展涉外商事调解与仲裁、境外知识产权保护、金融保险、海损理赔等服务,为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提供涉外法治保障;参与推动全国首个“一站式”海事商事法律服务中心落户我市,探索建立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海事商事争端多元化解决平台,助力自贸区法治营商环境能级提升,帮助企业预防和化解海事商事法律纠纷、提升国际经营能力。对标专业化,加强涉外业务探索。积极开拓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务。通过举办第五届自由贸易港(区)国际海事法律论坛、承办第六届世界油商大会法治论坛等,结合舟山国际海事服务基地建设契机,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增进与国内外名所的交流沟通。积极与先进地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合作,与宁波市签订甬舟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合作协议,围绕港航物流、国际贸易等涉外海商事领域进行深度合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浙江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抓紧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优化法律资源配置,进一步培育发展和现代化海洋城市、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相适应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
一是建设高素质涉外律师法律人才队伍。加强律师队伍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律师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更新充实舟山市涉外律师人才库和储备人才库名单,市律协积极组织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训,提升全市律师涉外法律服务保障能力。
二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和引进。结合《舟山市加快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整合人才资源,推荐更多优秀律师进入省厅涉外律师人才库、后备人才库。聚焦培优育新,将律师人才纳入我市服务业人才培养计划,积极引进高素质、高层次律师人才,并对符合人才条件的及时兑现一次性引才补助,特别加大对涉外名优律师培养力度,有计划地选送律师新秀赴国内外知名院校、培训机构学习深造,通过跨区域传帮带,帮助涉外新力量度过成长瓶颈阶段。
三是发展涉外律师法律服务机构。鼓励引进外地规模所、品牌所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给予奖励补贴,提升本地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鼓励引导培育几家综合实力强、社会影响好的律师事务所,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品牌,市司法局建立并定期更新涉外律师事务所名录。
四是加强交流合作。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力量,推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贸促会等部门共同参与和支持涉外律师人才的培养工作,在这些部门开展的有关贸易摩擦、涉外知识产权等业务培训中,为我市律师提供参训机会;加强甬舟两地国际商事调解组织构建、对外公证业务拓展、涉外鉴定事项报告、国际化仲裁机构培育等工作合作,共同推进完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双方优质涉外法律服务资源的互推互荐,合力提升双方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五是加快法律服务人才培育,优化海岛法律服务资源配。鼓励县区出台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破解海岛地区律师人才“引才难、留才难”等问题;持续深入开展省内规模律师事务所与山区、海岛县域司法局共建活动,加强与先进地市、规模律师事务所的学习交流与合作;以建设“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为契机,充分发挥舟山市公共法律服务志愿团队工作职能,优化全市海岛渔村公共法律服供给体系,助力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发展,提升海岛渔村法律服务供给力。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司法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