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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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依据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2020年7月,《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2023年4月,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舟山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以下简称《更新方案》)。
二、工作过程
自2023年4月工作启动以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并组建工作专班,在地方政府和市属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多轮现场对接座谈、收集参阅有关资料、建立工作群、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形成《更新方案》。2023年12月8日通过省级审查,2024年7月1日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4年7月19日由省生态环境厅备案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陆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更新情况
陆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共划定110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40个,面积594.24平方公里,占陆域总面积的44.13%,面积较上一轮减少14.78平方公里,主要原因是将无人岛划入海域;重点管控单元在衔接“985”行动、“一岛一功能”、重大战略项目等要求基础上,共划定66个,面积505.92平方公里,占陆域总面积的37.57%,其中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37个,面积352.28平方公里,占陆域总面积的26.16%,面积较上一轮增加9.38平方公里;一般管控单元4个,面积246.44平方公里,占陆域总面积的18.30%。
(二)海洋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更新情况
海洋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共划定105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25个,面积7230.79平方公里,占海域总面积的37.82%,面积较上一轮增加584.67平方公里,主要原因是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增加,以及将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大部分生态控制区纳入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61个,面积4232.19平方公里,占海域总面积的22.13%,面积较上一轮增加2275.12平方公里,主要原因是将国土空间规划中大部分海洋发展区纳入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19个,面积7658.27平方公里,占海域总面积的40.05%。
(三)动态更新工作亮点
相较原《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全市陆域重点管控单元增加6.85平方公里,海洋重点管控单元面积增加2275.12平方公里。调整后的管控单元更加适应我市现阶段及未来发展和保护需要。
四、施行日期
《更新方案》自2024年7月23日起施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舟政发〔2020〕24号)同时废止。
五、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人:舟山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邬乐欢
联系电话:0580-2030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