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功能区)城管局(分局),新城、普陀山公管中心,各城镇燃气企业,舟山旺能公司、市污水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浙政发〔2024〕10号)等方案要求,我局起草了《舟山市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舟山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5月27日
《舟山市推进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