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1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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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初中、高中学校:
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舟教基〔2024〕9号)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舟教基〔2024〕16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分配生招生计划
2024年,舟山中学、南海高中、定海一中、普陀中学按招生计划60%的比例面向市区初中学校下达分配生名额,岱山中学、嵊泗中学按招生计划数60%的比例分别面向岱山、嵊泗初中学校下达分配生名额。分配生招生名额只分配到学校,不落实到具体学生。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分配生资格及录取办法
(一)分配生资格。分配生招生对象为具有舟山市学籍且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完整3年的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第须达到3B及以上。《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施行起始时间(2024年3月30日)前已经转学,并符合至少初二、初三在现毕业学校就读的,仍可参与分配生招生。非本市户籍学生须同时具有在我市完整的初中三年学习经历并取得初中学籍。
(二)分配生录取。2024年分配生录取按《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舟教基〔2024〕9号)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及初中、高中学校要及时做好2024年分配生招生政策宣传解读,保证分配生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初中学校对本校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名单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教育局(公示名单格式可按附件2);对不符合资格的学生应在公示前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并填写相关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3),于6月10前报主管教育局。金塘中学、蛟头中学、大衢中学要对连续就读未满一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信息一并审查并登记上报。
(三)各县(区)教育局对各初中学校审查结果进行复查审定,审定结果于6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附件:1.2024年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名额分配表
2.2024届初中毕业学生分配生资格公示表
3.相关考生信息登记表
舟山市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