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系列解读(一)
发布时间:2024-06-28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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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1月26日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十章,九十六条,在市场管理、政务服务、要素支撑、数字赋能、创新支持、开放提升、人文生态、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亮点多多,一起来看看。
主题: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涉及条款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坚持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在基本政务服务便捷化基础上,整合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和市场服务功能,构建增值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化、个性化衍生服务。
具体解读
增值服务,是指在基本政务服务便捷化的基础上,为企业提供的精准化个性化衍生服务。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是指党委政府为促进企业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强化功能、加快发展,通过制度创新、数字赋能双轮驱动,政府、社会、市场三侧协同,进一步优化基本政务服务、融合增值服务,对政务服务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的变革性重塑。当前,我省在优化提升基本政务服务的基础上,整合政府侧、市场侧、社会侧服务功能,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提供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项目、政策、金融、人才、法治、科创、开放、数据等集成服务,构建形成全链条、全天候、全过程的为企服务新生态,为“民营经济32条”落地见效提供强大改革动能,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