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9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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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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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切实强化政治站位,主动融入中心工作,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一、积极回应,以高质效办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与市公安局建立涉企刑事案件协作配合机制,依法起诉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针对企业、项目、工程实施敲诈勒索的被告人11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办结串通投标案2件23人(含10家企业),坚持全链条打击、分层分类处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依法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件8人,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率居全省第二。二是开展护民企“啄木鸟”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全市共办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案件8件11人,落实检察环节为企业追赃挽损500余万元;其中依法起诉涉案金额1.68亿元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并在互涉案件程序衔接、主体认定、法律适用、追赃挽损等方面积极履职。三是开展为企业减负帮扶专项行动。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对涉罪的企业负责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慎重采取羁押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专项检查,排查是否存在不当“查扣冻”。联合市司法局出台《舟山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监管监督办法(试行)》,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常性跨地区活动的涉企矫正对象作出特殊规定,简化审批流程。持续开展涉企“挂案”预防清理,落实联席会议机制,未产生新的“挂案”。
二、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帮助企业“司法康复”。一是把好合规启动关。建立涉企刑事案件合规必要性审查机制,2023年以来,以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稳社会预期为考量,对涉嫌刑事犯罪的11家企业开展合规整改,涉企案件合规适用率38.9%,目前已对合规整改合格的9家企业依法作出宽缓处理决定,其中1起案件获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二是把好合规整改监督关。为防止“纸面合规”,联合市工商联优化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建设,结合案件性质、行业特点等从专业人才库中抽取合适专家确定监管组织,指导涉案企业制定合规计划11份,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制度80余项,整改细节问题300余项,坚持刑事合规和生产经营有机融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如某集装箱网络货运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填补企业经营管理漏洞,大大提升市场竞争力,整改期间累计缴纳税款6000余万元。三是把好合规效果延伸关。推动刑行衔接,建议主管部门对涉案企业作出行政处罚时充分运用企业合规成果,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又加强行政合规监管;推动从个案合规到行业合规,如在办理某石化企业重大责任事故案中,针对法律风险共性问题,编制《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企业合规管理要点》等合规指导文件,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
三、送“检”入企,提供靶向检察服务。一是推进“清廉企业合规共建”。各县区院以相关案件办理为切入口,对接重大项目、重点民企等开展检企共建活动,助推企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其中,岱山县院与浙石化开展清廉企业合规共建,细化13项工作举措,推进企业自主合规能力提升。二是落实“一份检察建议”。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立足办案,就发现的企业内部管理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份、提出各类整改意见20余条,如对某石化公司出入车辆管理、生产物资调控,某物业公司财务监督等问题,均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堵塞漏洞、强化管理。三是送上“一堂法治宣讲课”。积极回应企业法治需求,对近年来易发多发的涉企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并形成课件,两级院开展“防风险促合规 检察蓝助企红”主题的法治宣讲5场次,有80余家企业、300余人参加活动,以真实案例助推企业增强法治意识、防范生产经营刑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