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04/2024-201180
市教育局
教育
有效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保障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更好地发挥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在促进学校加强体育教学,引导学生重视体育锻炼中的促进作用。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征求意见公示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取消《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的通知》(舟教基〔2019〕38号)文件中第四大点“免考对象其计分办法”第(三)条“体育特长学生”免考的规定。修改的办法从 2024年 9月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执行。
舟山市教育局
2024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