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3 13:3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一、基本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督导下,我局按照《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舟山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责任分解的通知》(舟委办发〔2023〕13号)精神,思想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把议提案办理列入各处室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规范议提案答复格式,并力求答复准确、规范。在办理议提案的实际工作中,注意每个工作环节衔接和协调,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落实和督办,措施有力,工作开展较为顺利。
今年,我局主办市人大代表议案2件、建议2件,协办市人大代表议案3件、建议1件;主办市政协委员提案2件,协办市政协委员提案3件。累计办件13件,以市司法局名义行文答复11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行文答复2件(其中市人大领导督办议案1件,市政府领导督办政协提案1件)。截至目前,所有建议提案均办理完毕。
二、主要做法及突出成效
(一)高度重视,做到“一竿子”到底压实办理责任。市里交办文件收到后,我局及时对照责任分解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内容,按照司法行政工作职责进行梳理分工,及时召集了各处室负责人会议,把议提案办理落实到各责任科室,明确了任务和工作完成期限。加强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局党组成员唐文彬同志为2023年度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人,市局办公室为建议提案办理的协调处,有针对性确定秘书处、立法处、政府法治处、社会法治处(普法与依法治理处)、法治监督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律师工作处等部门为2023年度建议提案的具体承办部门,并逐条制定细化的阶段任务清单。为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导,依托局月度工作例会,多次专题听取交办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并提出明确的办理要求和落实措施。全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责任体系,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和提案,坚持“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督办,参与办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高度重视领导领衔督办件办理,对涉及的3件提案议案件,局主要负责人、有关分管领导多次向分管市领导汇报,分管市领导赵骏副市长专题听取提案议案件办理情况,对涉及的办理情况进行亲自协调,确保了市领导领衔督办件优质高效办结完毕。
(二)严格程序,做到“一条链”标准提升规范水平。一是严格责任分工。对标市两办通知要求明确的程序规定抓好落实,加强提案建议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局办公室收到提案建议后,根据局内部分工明确交办任务分解,交办到局机关各部门,对承办部门明确提案完成要求及答复意见初稿完成时间。二是严格督导机制。办公室专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全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联络、协调和督促,重点督促承办科室认真对待办理工作,按时办结所有建议、提案,并针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跟踪问效,确保落实。三是严格答复审核。在办理建议、提案答复的过程中,相关处室负责人都认真组织研究,对代表、委员所提意见和建议逐条答复,努力做到事实准确、内容完整、行文流畅、简洁明了。答复文书严格按照市政府办文件要求的统一格式进行整理、核对、打印后,由具体承办人起草并交分管领导审签后再分送代表、委员及相关部门。四是严格“三联系”原则。办理前主动联系代表和提案人,详细了解他们提建议和提案的意图和要求,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目的性;办理中密切联系代表和提案人,邀请他们参与办理过程,共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办理后及时联系代表和提案人,征询他们对办理结果和书面答复的意见。四是坚持公开制度。今年,我局主办且符合公开要求的所有建议、提案答复均在舟山市司法行政网政务公开专栏依法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三)聚焦重点,做到“一盘棋”结合打造精品案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不仅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也是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对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提案,我局均进行认真的分析和梳理,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与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重点充分结合起来,与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方向统筹起来,力求通过办理一件建议提案,解决一批类似问题,推动一个方面工作,切实确保将代表委员提出的工作建议真正落地见效,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结合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82246号提案《加快指定监管主体 深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建议》提案,该件由市领导督办,我局多次与人大法工委、环境监察委面对面对接,并协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委编办加快研究解决噪声污染治理领域的指定监管问题,现指定主体职责分工已经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有效推进了问题的实质破解,有力有效解决了多年来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困扰执法实践的“老大难”问题,办理质量受到了相关人员的高度认可。结合市领导领衔的市人大八届三次会议第77号《关于推进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议案》,我局高度重视,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建设统筹协调职能,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项行动,将此作为2023年度全局首要工程予以推进,对标市“一号改革工程”要求,牵头成立法治环境专项小组,明确“领导重视、专班推进、全员参与、打造亮点”的四位一体专项小组工作推进机制;在专项小组的基础上,组建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等6家牵头单位构成的实体化专班,形成1个综合组、6家牵头单位和14家配合单位的“1+6+14”组织架构;加强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打造,明显显著,法治组共向市专班申报最佳实践案例7项,微改革案例4项,其中1项最佳实践案例被整合后入选省第一批最佳实践案例,1项微改革案例入选省级项目库;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全域联办工作纳入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突破性抓手清单,2项任务纳入省法治建设主动融入三个“一号工程”揭榜挂帅培育项目,2项任务入选市“一号改革工程”十大突破性抓手。同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结合职能抓好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组织开展近三年涉企行政执法案件分析通报,相关工作受到省司法厅分管领导批示肯定;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部署柔性执法改革,在现有275项“首错免罚”事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创新律师行业“千所联千会”机制,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2016家,推进涉企缓交、减交仲裁费39万元,减免公证收费35万余元,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及时有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回顾总结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们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重视程序存在不均衡的问题,对提案议案件办理一定程度上存在自上而下重视层层递减的现象。二是办理质量有参差不齐的现象,在执行办理规程中有的处室同志一知半解,熟悉度不够,导致部分建议提案质量还不够高。三是办理成效有“落地不足”的问题,有的建议提案在实际操作中情况复杂,特别是涉及一些经费保障以及历史遗留性问题的建议提案办理与相关单位沟通难度大,与代表委员的真实期待有一定差距。
四、下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本着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开拓思路,继续将办理建议、提案工作做深做实,切实把代表和委员反映的民情民意落实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具体将从以下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狠抓思想认识,着力提升建议提案办理的重视度。要进一步加强提案议案件办理组织领导,坚持把办理建议提案作为推动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事项,加强与法治工作的结合性谋划,针对性落实,真正承担起办理工作责任主体的职责,真正在思想上实现由“要我办”变为“我要办”。
二是加强协调督办,着力提升建议提案办理的行动力。加强与主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把答复意见提交给主办单位汇总。加强与市府办的沟通联系,对市领导领衔、督办件要超前谋划对接,争取支持与理解,提高提案议案件办理的质效。要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并做好建议提案的答复和跟踪反馈工作,以最大程度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提升提案议案件办理质效,真正把问题的解决落实在具体行动上,变“纸上办”为“行动办”。
三是强化工作落地,着力提升建议提案办理的质量度。建议提案涉及的问题可能点多、线长、面广,办理反馈只是一时,对代表委员所反映的问题必须要强化主动作为意识,要抓深抓常、抓细抓优。对提案议案件办理情况要及时组织“回头看”,对提案议案件反映的问题要结合工作谋划,针对性研究突破性抓手和标志性成果,切实推动打造更多更好的法治工作品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