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07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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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舟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石、缩小“三大差距”主攻方向、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重点领域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有力支撑的“1311”工作体系,实施五大行动,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市域现代化先行,着力打造共同富裕全国海岛样板。
一、指标目标
围绕省委提出的“到202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进度安排,聚焦共同富裕重点领域和群众有感事项,推动关键指标取得有效提升。
表:2024年舟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指标目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4年 目标值 | 牵头单位 | ||
经济高质量发展 | 1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 19 | 市发改委 | ||
2 |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 | 30 | 市发改委 | |||
3 | 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 2.26 | 市科技局 | |||
4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 | 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 市财政局 | |||
5 |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 | 9 | 市经信局 | |||
缩小“三大”差距 | 6 | 山区海岛县年产值10亿元以上“土特产”全产业链(条) | 2 | 市农业农村局 市海洋经济局 | ||
7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74.4 | 市发改委 | |||
8 |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 集体经济年收入5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25万以上行政村占比(%) | 95 | 市农业农村局 | ||
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 | 75 | |||||
9 | 3个“1小时交通圈”人口覆盖率(%) | 94.2 | 市交通局 | |||
10 | 城乡同质化供水覆盖率(%) | 97 | 市水利局 | |||
11 | 建成共富工坊(个) | 400 | 市委组织部 | |||
12 | 新增多田套合(万亩) | 0.6 | 市资规局 市农业农村局 | |||
13 | 完成土地整治项目(个) | 3 | 市资规局 | |||
14 |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6.8 | 市发改委 | |||
15 | 家庭可支配收入(按三口之家计算)10—50万元群体比例(%) | 79 | 市发改委 | |||
16 | 城乡居民收入倍差 | 1.54 | 市发改委 | |||
17 | 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10 | 市农业农村局 | |||
18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人) | 45000 | 市人社局 | |||
19 | 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发见习岗位数量(个) | 1100 | 市人社局 | |||
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 20 | 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 | 三分之二以上 | 市财政局 | ||
21 | 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比例(%) | 100 | 市教育局 | |||
22 |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68.8 | 市教育局 | |||
23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81.68 | 市卫健委 | |||
24 | 省内异地结算定点医院开通率(%) | 100 | 市医保局 | |||
25 |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含大病保险)比例(%) | 城镇职工 | 85 | 市医保局 | ||
城乡居民 | 69 | |||||
26 | 创建中小学“示范食堂”数量(家) | 20 | 市市场监管局 | |||
27 | 康养联合体镇街覆盖率(%) | 70 | 市民政局 | |||
28 | 群众“身后事”基本服务免费县(市、区)覆盖率(%) | 100 | 市民政局 | |||
29 | 长期护理保险新增参保人数(万人) | 90 | 市医保局 | |||
30 | 赴基层文艺演出场次(场) | 660 | 市委宣传部 市文广旅体局 | |||
31 | 全市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数量(套、间) | 3004 | 市住建局 | |||
32 | 新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个) | 城镇 | 330 | 市发改委 | ||
农村 | 120 | |||||
33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 | ≥95 | 市住建局 | |||
基层治理现代化 | 34 |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人/亿元) | <0.019 | 市应急局 | ||
35 | 万人命案发案率(起/万人) | 0.0341 | 市公安局 | |||
36 | 万车交通事故伤亡率(人/万车) | ≤8.55 | 市公安局 | |||
37 | 县域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 | >96 | 市委政法委 | |||
38 | 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 | 85 | 市政务服务办 市数据局 | |||
39 | 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覆盖率(%) | 100 | 市应急局 |
二、重点任务
(一)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石
1.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扎实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持续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建设,做优做强能源电子、海洋数据服务、海洋通信等特色产业集群,积极推进工业“智改数转”(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进一步优化基本政务服务、融合增值服务,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统一大市场建设,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市发改委、市委改革办)。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推进“百企百展拓市场增订单”行动,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行动,争取大宗商品新一轮改革赋权方案落地,实施现代物流体系提能升级行动,提升江海联运通江达海能力,加快推进一批强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完善“走出去”企业服务保障机制(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港航局、自贸区管委会综合协调局)。围绕“一岛一功能”、九大现代海洋产业链、八大发展平台等重点建设领域,高质量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港航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文广局、市府办〔金融〕)。
(二)实施缩小地区差距行动
2.激发区域发展优势。全力推进特色生态产业发展,积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浙里市场”的“海岛县共同富裕特色农产品浙里展”专区建设,扩大海岛农产品销售平台(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优化交通网络,推进市域市际交通互联互通,持续推进“两高一铁”、南环快速路等项目建设,稳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解决渔农村“通而不畅”难题,深化推进5G网络建设,夯实网络基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经信局)。全力支持嵊泗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加快复制推广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等典型经验(市发改委、嵊泗县)。
3.推进多元精准帮扶。推动国有企业与对口地区结对帮扶及国有企业食堂、工会福利消费帮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推进干部人才资源倾斜集成改革,大力支持海岛县引进培养人才(市人才办)。推进金融赋能县域共富改革,保障海岛县贷款平稳增长(人民银行舟山市分行、市府办〔金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深入实施“甬舟人才一体化发展飞地”高层次人才一体化互认试点,出台一体化互认人才目录及服务管理办法,打造区域人才发展合作的示范样板,建成投用定海宁波人才飞地(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深化新型帮共体建设,做好省、市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结对帮扶工作(市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缩小城乡差距行动
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新拓展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积极引导“飞地抱团”,推行强村公司经营机制,丰富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创新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推进农业标准地县(区)、功能区、乡镇(街道)试点建设(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要求,统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序推动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渔农业科技计划项目,做好新一轮市级乡镇、企业和团队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工作(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深化“一标一品一产业”,搭载中国农交会、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推介会、省农博会等平台,提升海岛“土特产”品牌力和美誉度(市农业农村局)。推行“学历+技能+创业”立体化培育模式,推进“点亮乡村”行动,借鉴外地经验,开展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试点,大力提升村庄经营水平,完善新乡贤“双寻找”机制,打造若干乡贤助乡兴示范村(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团市委)。推进农村供水单村水站改造提升,通过覆盖替代一批、新建改建一批、巩固提升一批,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市水利局)。发掘传承乡村人文底蕴,建设乡村博物馆,落实“文脉厚村、文创富村、文化惠村、文艺塑村、文明润村、人才兴村”六大工程,推动文化赋能乡村共富,全面推行“礼堂伙伴”制度,广泛开展农村基层宣传宣讲、文化文艺、展览展示、礼节礼仪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加强“巾帼新农人”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孵化、平台搭建、挖掘典型等,培育一批巾帼致富带头人,发挥妇女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市妇联)。
5.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结合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海岛样板“百里海乡画廊”建设,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有效盘活闲置宅基地,增强村集体和农户资源造血功能(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深化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推进建设定向招工式“共富工坊”,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市委组织部)。实施农村妇女家门口增收致富“1+N”赋能服务,集成资源助力妇女群众在家门口有活干、有钱赚(市妇联)。推进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推广地理标志融资质押,促进农户增收(市市场监管局)。加大林业科技推广服务,完善林业科技服务团队,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市资规局)。持续优化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农村电商优质资源汇聚、平台共建共享,实施电商直播共富工坊提质升级行动,持续提升电商直播共富工坊规范化建设和专业化管理水平(市商务局)。加大低收入农户就业帮扶力度,开发乡村公益岗位,优先吸纳半劳动力、弱劳动力就业,完善“一户一策”干部帮扶机制,动态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
6.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化“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全面建成“八个一”标志性成果,打造一批示范岛,实现职业经理人经营模式有创新,探索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力争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小岛生态共富”模式(市发改委)。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整治万村示范”工程,支持县区申报城乡融合发展省级县域示范点(市发改委)。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推动实施市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优化全市城镇落户政策(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市资规局)。深入实施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高质量推进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推动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入口门户特色塑造、小微空间“共富风貌驿”建设等八大专项行动,探索街道全域未来社区,推动社区公共服务集成落地(市住建局)。落实全域建设幸福河湖五大行动,推进省级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市水利局)。
(四)实施缩小收入差距行动
7.稳步促进收入提升。完善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金融等政策协同,开展稳企拓岗增就业专项行动。聚焦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乡村振兴、“一老一小”等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持续推进技术工人“以技提薪”,探索打造技能型乡村(社区)、技能创富型企业等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市人社局)。全力培育优质企业,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实施个体经济新腾飞行动,推动小微企业园提质升级(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督促企业落实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标准(市总工会、市人社局)。保护消费者权益,实施金融风险教育,持续开展非法集资等领域风险防范处置,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稳妥推进涉赌涉诈“资金链”治理,持续做好防范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全力争取企业上市工作取得突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人民银行舟山市分行、市公安局、市府办〔金融〕)。
8.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强化精准扩面和动态管理,推进法定人群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适时适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市人社局)。全域实施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试点,切实减轻中等收入以下家庭教育支出负担(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进一步促进企业年金发展,鼓励更多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市人社局)。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实施好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的相关工作(市人社局)。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在省内率先实施以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为主体、惠民型商业护理保险为补充、特色商业护理保险与社会救助福利护理保障等制度有序衔接、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多支柱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市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市总工会)。
9.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积极培育孵化助残助困领域的慈善项目,通过“弱有众扶”平台,精准对接低保低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慈善需求,点对点解决问题(市民政局)。发挥慈善事业引导资金激励作用,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深化推进“共富同行”计划,积极争取“加快山区海岛县慈善事业发展”试点,培育孵化一批具有舟山海岛特色的慈善项目(市民政局、市妇联)。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实现困难群体精准帮扶,推进社会救助数据共享和应用,实现清单化、标准化帮扶救助(市民政局)。推进县级“助联体”规范化运行,贯通织牢县乡村“助联”网络,加快县级“助联体”标准化建设,探索建立海岛助联体长效运营机制(市民政局)。
(五)实施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
10.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开展市域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有序推进各领域的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实现公共服务普惠性、均等化、一体化(市府办、市发改委)。全面推动全市“15分钟公共服务圈”建设服务达标、水平提升,依托“浙江省公共资源设施运营系统”,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市发改委)。制定《舟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编制“1+4+N”公共服务体系规划,调研摸排舟山本岛、四座大岛和代表小岛的经济产业、人口发展和公共服务基本情况(市发改委)。高质量办好“全民艺术节”“阿拉过节嘞”系列传统节日活动,持续开展“三送一走”“千岛千讲”“翁山雅集”“走读昌国”等文化品牌活动,完善城乡基层全民阅读设施建设,开展青年阅读活动和亲子共读活动,营造“书香舟山”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团市委、市妇联)。积极争取浙江省级减污降碳协同地市级试点,推动各类“无废细胞”创建,开展“无废集团”“无废商圈”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
11.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构建优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布局和服务供给,健全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市教育局)。推动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实现市内公办普通高中与市外优质高中“一对一”结对全覆盖,加强高校学科和专业群建设,支持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市教育局)。积极开展托育示范创建活动,加快建设“5+X”托育服务体系,探索将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市卫健委)。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等制度,推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改扩建一批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设施(市民政局)。统筹实施老年助餐工作,扩大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覆盖面(市民政局)。指导保险公司结合人口地域特点,积极争取上级商业保险公司研发和推广适用不同人群的特色商业护理险产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健全城乡居民同质同标免费健康体检制度,开展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推进基层机构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市卫健委)。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深化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中医药特色专科“百科帮扶”项目和“乡镇卫生院对口帮扶提升”项目,推动市级医院与省级医院建立合作关系(市卫健委)。加快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推进省级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和嵌入式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市文广旅体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围绕重点片区多主体、多渠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市住建局)。
(六)实施基层治理现代化行动
1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系。深化提升“海上枫桥”实践,推动“东海渔嫂”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启动《舟山市“海上枫桥经验”促进条例》立法调研,稳步推进“海上枫桥经验”立法工作(市委政法委、市妇联)。深化基层智治系统建设,完善数据归集、事件协同、任务闭环、应用贯通和系统迭代升级,推动网格服务管理工作专业化,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实践能力(市委社工部)。推动“民呼我为”改革攻坚,全面推进访源治理工作(市信访局)。拓展创新执法监管“一件事”,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持续做强“一支队伍管执法”(市城管局)。实施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应消一体、站队一体、防消一体,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全覆盖(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百行行百礼”实践活动,深化“海上新时代文明实践号”建设,开展“文艺快舟下海岛”等活动(市文明办)。打造海岛特色廉洁文化阵地,推进文旅廉融合,形成廉荣贪耻社会新风尚(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市农业农村局)。
13.深入推进法治舟山建设。开展“一站式”涉企法治增值服务,开通“涉企”纠纷绿色化解通道,深化与工商联、商会、协会等组织的多元解纷渠道,提升多元解纷便捷性和整体水平,推动“合同纠纷诉前化解率”和“解决商业纠纷(立案)时间”等无感监测指标在前沿值基础上不断优化(市法院)。推进县乡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质效提升,制定出台《舟山市县乡法治审查员管理办法》,做强审查力量(市司法局)。深化“全域数字法院”改革,配合完善、贯通适用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推进全市法院云桌面建设,深化数据集约(市法院)。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推动县(区)成立简式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市检察院)。贯彻落实“五位一体”的案件承办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和抽查评估比例(市司法局)。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完善基层治理相关制度机制,促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社工部、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14.深入推进平安舟山建设。健全完善大情报全面主导警务战略下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升级市区一体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全面提升执法质效(市公安局)。推进市县两级反诈中心标准化建设,多元化打造“无诈”菜场、“无诈”超市、“无诈”宾馆、“无诈”小区等反诈阵地,严厉打击本地“地推”引流黑灰产业链(市公安局)。开展阳光食品作坊建设行动和中小学“示范食堂”建设行动,构建全链条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体系,打造“同舟食安·千岛共富”宣传品牌,进一步开辟检验鉴定“绿通”,缩短鉴定周期(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护航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市检察院)。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活动监管监督模式,出台《舟山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活动监管监督办法(试行)》,强化检司数据共享运用,推进实现全流程协同办理、协同监督(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共富办负责舟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工作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着力构建多层次、宽领域、高效率的工作推进机制。市级有关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立足工作职能,牵头做好各自领域的共同富裕工作,推进实施一批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项目、制定出台一批牵引性政策、推广复制一批典型经验。
(二)完善推进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各地各部门要对标对表中央《支持意见》和浙江《实施方案》,围绕缩小“三大差距”主攻方向、公共服务优质共享重点领域、完善基层治理现代化有力支撑,实现工作推进体系化、重点任务项目化、任务评督闭环化。切实强化调查研究,突出目标、问题和服务基层导向,建立常态化下基层调研服务机制,着力破解一批共同富裕领域的堵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三)优化评估督导。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年度评价,强化市级部门考核联动,提高评估评价的科学性、精准性。对共同富裕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全面准确掌握具体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梳理汇总进展情况。适时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年度工作督查,及时整改督查发现的相关问题。持续对会议精神、领导批示和重点工作进行交办督办,协调督促重大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必要时对共同富裕工作开展监测、通报晾晒。
(四)加强经验总结。借助《舟山共富》等简报载体,总结提炼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争取更多典型经验做法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用。加强共同富裕主题宣传,策划推出群众有感的宣传推介活动。加强与智库单位协同合作,进一步丰富完善共同富裕理论成果。做好共同富裕舆论宣传引导,定期开展共同富裕领域舆情监测分析。
附件:1. 2024年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重点任务清单
2. 有关单位名单
附件1
2024年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重点任务清单
重点任务 | 主要举措 | 工作目标 | 重点工作安排 | 牵头单位 |
(一)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石(4项) | ||||
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 | 1.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 | 1.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 2.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0%左右。 3.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85%。 | 1.扎实推进数字产业化,持续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建设。 2.结合“数字海洋”产业链,做优做强能源电子、海洋数据服务、海洋通信等特色产业集群 3.积极推进工业“智改数转”。 4.完善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和制度体系,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安全高效流通利用。 5.持续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 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 |
2.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 | 聚焦“提质、扩面、增效”要求,抓好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迭代升级。 | 1.提升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运行质量,在“形神兼备”基础上做到“形神俱佳”。 2.突出增值服务板块主体,全省率先探索全要素增值服务体系,精准赋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3.完善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着力构建高质量解决涉企问题的新机制、新型政商关系的新平台、各地比拼营商环境的新赛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 市发改委、市委改革办、市数据局 | |
3.深入实施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 | 1.外贸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基本稳定。 2.力争实际使用外资5亿美元以上。 | 1.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推进“百企百展拓市场增订单”行动。 2.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行动,争取大宗商品新一轮改革赋权方案落地。 3.实施现代物流体系提能升级行动,提升江海联运通江达海能力,加快推进一批强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完善“走出去”企业服务保障机制。 |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港航局、自贸区管委会综合协调局 | |
4.全面推进“十项重大工程” | 1.固定资产投资增速6%。 2.高质量推进47个“千项万亿”重大项目和245个市重点建设项目。 | 围绕“一岛一功能”、九大现代海洋产业链、八大发展平台等重点建设领域,高质量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港航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市文广局、市府办 | |
(二)实施缩小地区差距行动(8项) | ||||
激发区域发展优势 | 5.全力推进特色生态产业发展 | 推进“星辰大海”计划七条示范段整合提升,提升生态海岸带整体风貌,强化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推介,通过项目推进城市滨海岸线建设,打造靓丽海岸风景线,促进生态产业发展。 | 1.选派科技特派员团队,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 2.推进“共富市场”建设,完善“浙里市场”的“海岛县共同富裕特色农产品浙里展”专区建设,扩大海岛农产品销售平台。 3.举办“星辰大海”各类文旅配套活动300场。 4.制定“星辰大海”计划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两张清单。 5.举办2场以上招商引资活动。 6.持续做强绿色低碳工业,加大绿色低碳工厂、园区创建。 |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 |
6.全面补齐海岛基础设施短板 | 1.稳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解决渔农村“通而不畅”难题。 2.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94%。 3.推进嵊泗县大陆饮水建设。 | 1.完善交通网络,推进市域市际交通互联互通,持续推进“两高一铁”、南环快速路等项目建设。 2.完成农村公路养护提升115公里,单车道改造提升125公里。 3.推进嵊泗县大陆饮水建设,提升水安全保护能力。 4.深化推进5G网络建设,夯实网络基础,在农村、近岸、海岛等区域开展5G基站建设。 | 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局 | |
7.支持嵊泗县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 | 1.嵊泗GDP增速快于全省平均水平。 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全省平均水平。 3.更新支持嵊泗海岛共富特色之路重点举措清单。 | 1.总结一批嵊泗海岛共富特色之路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快复制推广小规模学校优化调整、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等典型经验。 2.帮助指导嵊泗承接好各项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 | 市发改委、嵊泗县 | |
推动多元精准帮扶 | 8.迭代完善新一轮山海协作工作体系 | 完成国有企业东西部协作工作任务。 | 1.完成国有企业与对口地区结对帮扶任务。 2.完成国有企业食堂及工会福利消费帮扶任务。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
9.推进干部人才资源倾斜集成改革 | 1.对接省部属单位力争每年与海岛县交流互派挂职干部人才10人。 2.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不少于2名。 3.选派产业人才帮扶团20个。 4.下派农村工作指导员28名。 5.开展海岛县公务员专项招录工作,支持开展定向事业编制人员招录乡镇公务员。 | 1.把握届中“窗口期”,选优配强县(区)四套班子成员尤其是党政班子成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优化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打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县(区)干部队伍。 2.加大省“千名干部交流互派工程”汇报对接力度,突出需求精准度和选派针对性,争取省部属单位下派优秀干部人才到海岛县挂职,同时积极选派海岛县优秀年轻干部上挂到省部属单位。 3.2024年我市继续开展山区海岛县专项招录工作,全市共计划推出岗位35个,补充我市各县(区)基层公务员队伍。 4.持续推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招录职位,在2024年四级联考中推出3个面向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招考岗位,进一步树立基层导向。 5.聚焦海岛发展所需,引进相关紧缺高层次人才2名。 6.在“舟创未来”海纳计划中划定一定比例,定向用于支持海岛县引进培养人才。 | 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 |
10.推进金融赋能县域共富改革 | 1.海岛县贷款保持平稳增长。 2.深化推广“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力争“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全市建档覆盖面超70%。 | 1.用好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推动普惠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2.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源整合、产品创新,加大对海岛县发展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3.持续发挥金融顾问作用,完善金融顾问工作机制,推动市县两级金融顾问为企业提供金融综合服务支持。 4.积极推广农户家庭资产负债表融资模式,推动具有地区典型性的涉海资产入“表”成“资”,助力实现依海富民。 | 人民银行舟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市府办(金融) | |
11.持续推进“飞地”建设 | 1.建成投用定海宁波人才飞地。 2.深入实施“甬舟人才一体化发展飞地”高层次人才一体化互认试点。 | 1.建成投用定海宁波人才飞地。 2.深入实施“甬舟人才一体化发展飞地”高层次人才一体化互认试点,出台一体化互认人才目录及服务管理办法,打造区域人才发展合作的示范样板。 | 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 | |
12.深化新型帮共体建设 | 省级部门开展与舟山市结对帮扶工作,派驻省级结对帮扶联络组10个,农村指导员(常驻干部)10人。 | 1.省级部门加大对舟山市结对帮扶工作的倾斜支持力度,将舟山市4县区纳入第十三批省派农村工作指导员派驻范围。 2.派驻省级结对帮扶联络组10个,派驻农村指导员(常驻干部)10人,推动全覆盖帮扶。 3.做好结对帮扶承接工作。 | 市农业农村局 | |
(三)实施缩小城乡差距行动(22项) | ||||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13.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 1.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超80亿元。 2.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达到75%以上。 3.年总收入5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25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95%以上。 | 1.从各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指导各地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村一策”的制定和落实。 2.创新拓展集体经济发展路径,积极引导“飞地抱团”,推行强村公司经营机制,丰富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3.加强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推进渔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 4.全面排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务情况,加强村级债务风险防控和化解。 | 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 |
14.创新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 | 新建农业标准地3000亩以上。 | 1.完善推进土地成片集中流转奖补政策,规范土地流转。 2.推进农业标准地县(区)、功能区、乡镇(街道)试点工作,并做好改革试点评估工作。 | 市农业农村局 | |
15.深入推进多田套合工程 | 全市新增“多田套合”面积6000亩。 | 按照“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的要求,统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序推动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 | 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 | |
16.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 1.全年累计派遣市级科技特派员250人次以上。 2.组织实施渔农业科技项目10项以上。 | 1.组织实施渔农业科技计划项目。 2.做好新一轮市级乡镇、企业和团队科技特派员的选派工作。 | 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 |
17.完善乡村“土特产”融合发展机制 | 培育10条渔农“土特产”全产业链。 | 1.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培育10条渔农“土特产”全产业链。 2.深化“一标一品一产业”,完成茶叶、杨梅、黄金瓜、贻贝等7个特优精品提升项目建设。 3.扩大品牌影响力。搭载中国农交会、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推介会、省农博会等平台,提升海岛“土特产”品牌力和美誉度。 | 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 | |
18.健全乡村人才培养机制 | 1.培育高素质农民和实用人才1000人次。 2.培育农创客600名。3.培育高素质青年农民和实用人才,开展“青牛奖”寻访活动。 4.发挥新乡贤助力共同富裕优势作用,引导新乡贤人才回归带动技术、资金、项目回归。 5.加强巾帼新农人队伍建设。 | 1.加强渔农村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大力推行“学历+技能+创业”立体化培育模式。2024年计划培训乡村人才1000余人,其中高素质农民100人、省级头雁人才50人。 2.加大从致富能手、新农人、返乡创业人等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3.大力实施“十百千”工程,新培育乡村振兴返乡大学生“创业之星”10个、农创客600名。 4.推进“点亮乡村”行动,借鉴外地经验,在4个县(区)选择7个村开展农村职业经理人招聘试点,大力提升村庄经营水平。 5.加大乡村工匠培养,评定省、市、县三级乡村工匠100名以上。 6.招引新乡贤1500人次,打造4个乡贤助乡兴典型示范村,引导新乡贤人才回归带动技术、资金、项目回归。 7.组织开展舟山市“新农人”培训班,赋能回村青年素质提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青牛奖”寻访,凝聚一批扎根农村、带领群众增收致富、推动农业现代发展的优秀农村青年典型。 8.加强“巾帼新农人”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孵化、平台搭建、挖掘典型等,培育一批巾帼致富带头人,发挥妇女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 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市妇联 | |
19.推进农村单村水站改造提升 | 1.城乡同质化供水覆盖率达到97%以上。 2.改造完成未达标单村水站5座。 | 1.按照“覆盖替代一批、新建改建一批、巩固提升一批”要求,实施“一县一方案”,全面提升单村水站供水保障能力。 2.持续推进城镇水厂供水管网向周边乡镇、农村延伸,加快城镇供水进村入户,加快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 3.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要求,夯实县级统管机制,全力推进市自来水公司管理村级水站,落实管护经费,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常态长效。 | 市水利局 | |
20.开展人文乡村建设 | 1.创建5个以上文化共富村。 2.开展群众性文化礼堂活动1万场次以上。 3.开展艺术乡建工作,创建文艺特色村。 4.开展“同舟共艺”公共性文化服务100场以上。 5.发掘传承乡村人文底蕴,建设乡村博物馆。持续打响“乡村旅游”金名片,以首批省级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创建为杠杆,撬动艺术进乡村、业态进乡村,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聚落乡村旅游发展格局。 | 1.落实“文脉厚村、文创富村、文化惠村、文艺塑村、文明润村、人才兴村”六大工程,推动文化赋能乡村共富,大力实施“精神家园”夯基提效工程,擦亮“村晚”“村歌”“村运”等品牌辨识度。 2.全面推行“礼堂伙伴”制度,广泛开展农村基层宣传宣讲、文化文艺、展览展示、礼节礼仪等群众性文化活动。 3.助力乡村打造各具特色的“书法村”“渔民画村”“摄影小镇”“乡村音乐社”等海岛文艺阵地,实施艺术家助村计划,用文艺的力量助力乡村共同富裕。 4.依托“海岛文e家”、文化礼堂等平台,深入乡村开展“同舟共艺”文艺惠民等群众性文化活动。 5.以东海百里文廊为依托,集结清风廉路、初心地图、海防史路、千年禅路、同舟之旅等主题线路,制作东海百里文廊数智小程序,提供多维度旅游服务。 6.全面推动省级“浙韵千宿”试点县工作,2024年重点做好民宿扩中提低、民宿聚落打造和“民宿+”全产业链构建。 7.创建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 8.新增乡村博物馆5家。 |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联 | |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 21.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 新增盘活闲置农房600宗。 | 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风俗文化,结合全面打造乡村振兴海岛样板“百里海乡画廊”建设,有力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有效盘活闲置宅基地,进一步增强村集体和农户资源造血功能。 | 市农业农村局、市资规局 |
22.深化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建设 | 1.累计打造“共富工坊”400家。 2.吸纳1.8万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 1.健全完善共富工坊建设标准和评价体系,评选一批市级示范共富工坊,持续提升共富工坊规范化建设和专业化管理水平。 2.健全完善“村—企—坊”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企业、村集体和农户利益合理分配。 3.指导各地立足本地特色和产业实际,推动打造一批县级共富工坊示范集群。 4.实施电商直播共富工坊提质升级行动,持续提升电商直播共富工坊规范化建设和专业化管理水平,评选第二批市级示范电商直播共富工坊,打造电商直播共富工坊特色共富活动,推动品牌工坊建设。 | 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市工商联 | |
23.实施农村妇女家门口增收致富“1+N”赋能服务 | 1.带动妇女就业1万人以上,培训一批来料加工经纪人。 2.建设巾帼直播间20个,培训农村妇女电商直播0.3万人次。 3.新带动农村妇女家门口就业1万人以上、人均增收2万元以上。 | 1.依托省巾帼共富工坊服务中心和市“巾帼共富工坊”服务助力团队作用,帮助妇女就近就业有活干有钱赚。 2.开展“妈妈的味道”百城百店和线上微店建设,通过搭建展售集市、统一店铺视觉系统、举办公益直播推广活动等赋能行动促进品牌产业化升级。 3.结合省妇联来料加工赋能服务行动,培育和推荐一批来料加工经纪人参加专业培训,提升技能。 4.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家政、育婴、护理等技能培训,加大以“她”产业岗位为重要点的“春风送岗”等服务,助力女性就业。 | 市妇联 | |
24.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 | 1.新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市场经营主体10家。 2.地理标志富农惠及农户3500户。 | 1.积极挖掘资源,加大地理标志培育力度。 2.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3.推广地理标志融资质押,促进农户增收。 | 市市场监管局 | |
25.深化创新林业改革 | 实施“千村万元”林下经济增收帮扶项目2个,森林质量提升(林相改造)5000亩。 | 1.加大林业科技推广服务,完善林业科技服务团队。 2.探索林下经济生态复合栽培,建设示范基地2个。 3.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完成森林质量提升(林相改造)5000亩。 | 市资规局、市发改委 | |
26.农村电商提质增效 | 1.培育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累计达到36家。 2.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23条。 3.2024年计划建266个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点,实现建制村快递服务覆盖率95%。 | 1.持续优化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农村电商优质资源汇聚、平台共建共享。 2.进一步巩固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成效,加快工坊培育提质,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3.积极推进农村物流客货邮融合发展。普陀争取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星级样板县3星升5星,定海、岱山、嵊泗争取创建客货邮融合发展星级样板县,实现样板县全市覆盖。 4.支持快递企业推出服务农村电商的个性化定制项目,如冷链配送、农特产品配送等寄递服务。 | 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 | |
27.健全低收入农户帮扶机制 | 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10%以上。
| 1.完善“一户一策”干部帮扶机制,动态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强化各类政策兜底保障。 2.加大低收入农户就业帮扶力度,开发乡村公益岗位420个以上,优先吸纳半劳动力、弱劳动力就业。 3.做好低收入渔农户走访慰问。协调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结对帮扶慰问;安排市级“村社指导”专项资金,用于低收入农户和困难群众慰问救助。 4.做好防返贫监测工作,依托“浙农帮扶”应用平台开展常态化防返贫监测工作,农户需求处理率、风险预警解决率等达到100%。 5.强化兜底保障,对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兜底保障。 | 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 |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 28.深化“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 | 1.谋划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年度投资5亿以上。 2.打造5个左右金牌示范岛。 3.举办特色主题活动20场以上。 4.获得央级省级媒体宣传10篇以上。
| 1.坚持“一岛一品”,全面建成“八个一”标志性成果。 2.探索海岛地区共同富裕实现路径,打造一批示范岛,实现职业经理人经营模式有创新。 3.制订发布《涉海地区特定地区单元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规范》地方标准。 4.开展VEP核算试算,探索核算结果应用。 5.聚焦1-2个条件成熟的小岛,探索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长效监测预警研究评估。 6.探索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共富试点省级新突破,力争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小岛生态共富”模式,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 | “小岛你好”专班、市发改委 |
29.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 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4.4%左右。 2.实施县城重点项目17个,完成年度投资27亿元以上。 | 1.深入推进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整治万村示范”工程。 2.推进实施县城重点项目17个,完成年度投资27亿元以上。 3.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县区积极申报城乡融合发展省级县域示范点建设。 | 市发改委 | |
30.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 | 1.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不含政府购买学位)就读比例达到100%。 2.优化全市城镇落户政策,实施居住证互认转换,为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基础支撑。 | 1.根据省级部署迭代“浙里新市民”舟山站点应用。 2.市政府层面出台《关于进一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的通知》,进一步放宽我市城镇地区落户条件。 3.深化居住证互认转换,方便我市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便于流动人口凭证享受我市基本公共服务。 | 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 | |
31.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 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个。 | 1.按照“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验收3个。 2.持续优化项目区农业生产空间布局,着力提升项目区内“多田套合”率,存量项目“多田套合”率达到80%以上。 3.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提炼,全方位展示海岛地区土地综合整治新进展新成效。 | 市资规局 | |
32.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 | 建成城乡风貌样板区4个。 | 1.持续高质量推进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鼓励各地打造精品项目。 2.推动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入口门户特色塑造、小微空间“共富风貌驿”等八个方面专项提升行动建设。 3.持续推广共富风貌游线,切实将城乡风貌建设成果转化为群众可感可赏可游的幸福体验。 | 市住建局 | |
33.全域推进未来社区建设 | 1.新开展创建未来社区10个,新建成未来社区5个。 2.推出10个城镇社区“一老一小”公共服务场景。 | 1.完成2024年度城镇社区专项体检工作,精准推动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 2.持续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探索街道全域未来社区。 3.做好“一老一小”服务设施建设验收工作,推动社区公共服务集成落地。 | 市住建局 | |
34.全域建设幸福河湖 | 城乡15分钟亲水圈覆盖率达到80%。 | 落实全域建设幸福河湖五大行动,推进省级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1个,完成农村水系治理16公里、中小河流综合整治11公里、建设高品质水美乡村10个、城乡亲水节点8个、滨水绿道30公里等任务。 | 市水利局 | |
(四)实施缩小收入差距行动(11项) | ||||
稳步促进收入提升 | 35.健全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 | 1.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2.新增城镇就业4.5万人以上。 3.为毕业学年起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开发见习岗位1100个。 | 1.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金融等政策协同,开展稳企拓岗增就业专项行动。 2.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推进企业吸纳毕业生政策落实,优化困难群体就业精准帮扶。 3.稳定省外务工人员就业,巩固深化省际劳务合作长效机制,畅通省外劳动力来浙务工渠道。 | 市人社局 |
36.全力培育优质企业 | 新增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家。 |
1.推动小微企业园提质升级,提升园区服务和培育小微企业的能力,推动园内企业成长壮大,充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后备力量。 2.实施个体经济新腾飞行动,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 | 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 |
37.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机制 | 已建工会的规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达到50%。 | 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督促落实企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标准,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 | 市总工会、市人社局 | |
38.推进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 | 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33.5%。 | 1.聚焦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乡村振兴、“一老一小”等领域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持续开展技术工人“以技提薪”和“能级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3.探索打造技能型乡村(社区)、技能创富型企业等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 | 市人社局 | |
39.推动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 | 1.守住不发生重大涉稳涉访风险底线。 2.规范支付受理市场秩序,优化支付服务环境。 3.进一步强化金融犯罪打击,强化经济风险治理,涉众型经济犯罪领域不发生重大涉稳群体性案事件。 | 1.依法合规发展银行理财,提升投研能力和品牌公信力,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 2.持续开展金融风险教育,组织“做金融明白人”、新市民金融健康系列宣传教育,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3.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稳妥推进涉赌涉诈“资金链”治理,持续做好防范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 4.精准分析我市近年来经济风险规律特点,深入查找问题隐患,研究提出对策措施,不断提高打击整治效能。 5.围绕“底数清、动态清、责任清”目标,进一步加强重点人排查力度、情报深度、管控密度,落实属地三包一责任。 6.贯彻落实《浙江省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推动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全力争取企业上市工作取得突破。 7.持续开展非法集资等领域风险防范处置。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人民银行舟山市分行、市公安局、市府办(金融) | |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 40.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5.8万人。 2.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7万人。 | 1.强化精准扩面和动态管理,推进法定人群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2.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适时适度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3.进一步促进企业年金发展,鼓励更多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4.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实施好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后的相关工作。 | 市人社局 |
41.探索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 | 市全域实施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试点。 | 市全域实施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试点,切实减轻中等收入以下家庭的教育支出负担。 |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 |
42.健全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 | 1.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住院报销(含大病保险)比例分别达到85%、69%。 2.省内异地结算定点医院开通率达到100%。 3.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持续巩固在88%以上。 4.全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参保不少于12万人。 5.持续扩大“舟惠保”产品参保覆盖面,2024年全市参保率达到50%。 | 1.实行家庭签约医生医保待遇“一地签约、全市共享”,提高本市家庭医生签约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并进一步取消市外省内基层门诊起付线。 2.依托省级“浙里医保”应用,以“浙里病贫共济”为载体,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精准分析,精准保障。 3.增强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对困难群众高额医疗费用以家庭单位进行兜底保障。 4.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浙里惠民保·舟惠保”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与其他救助或补助政策有效衔接,建全梯次减负综合保障机制。 5.落实《2024年度舟山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2024年度舟山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农民工专项医疗互助保障实施办法》,深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 6.迭代升级“舟惠保”待遇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众、未成年人的待遇倾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投保。 | 市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市总工会 | |
43.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 1.在省内率先实施以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为主体,惠民型商业护理保险为补充,特色商业护理保险与社会救助福利护理保障等制度有序衔接、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多支柱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2.政策性长护险覆盖全体基本医保参保人群。 | 1.建立市级统收统支、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的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推进惠民型商业护理保险、发展特色商业护理保险,实现与政策性长护险功能互补和有效衔接。 3.完善困难人员医疗救助保障机制,政策性长期护理个人自付部分,经“舟惠保”赔付后再予以保障。 4.指导保险公司结合人口地域特点,积极研发和推广适用不同人群的特色商业护理险产品。 | 市医保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 | |
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 44.构建新型慈善体系 | 1.深入实施“共富同行”计划,积极打造慈善基地,孵化培育慈善组织5家以上,发展慈善信托100万元。 2.以“共富先行”结对帮扶项目为契机,链接省内优秀资源,打造海岛慈善品牌。 3.开展“希望小书房”公益项目。 4.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支持慈善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 | 1.根据《浙江省“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结合舟山实际,出台《舟山市“阳光慈善”工程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相关政策宣讲及培训。重点对“慈善中国”和“浙里有善”平台的慈善信息工作情况进行监管和专项检查,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2.深化推进“共富同行”计划,积极争取“加快山区海岛县慈善事业发展”试点,培育孵化一批具有舟山海岛特色的慈善项目。 3.积极发挥慈善基地的抓手作用,2024年计划打造市本级枢纽型综合型慈善基地,同时开展专项检查督导,确保各县(区)慈善基地的日常运转。 4.加快慈善力量助力“助联体”进程,积极培育孵化助残助困领域的慈善项目,通过“弱有众扶”平台,精准对接低保低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慈善需求,点对点解决问题。引导“浙里有善”平台上的慈善项目接入“弱有众扶”平台,实现慈善救助的一体化对接。 5.为一批困难学生提供书桌、台灯等物资及暖心陪伴服务。 6.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支持慈善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7.做好资金保障,整合优化相关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和规范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的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大公益创投项目的筹资资助力度,引导市内外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公益慈善项目,鼓励各类公益组织创新服务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满足公益慈善服务需求。 |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 |
45.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机制 | 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3200元以上。 | 1.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修订《舟山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加大临时救助资金保障力度,完善急难救助机制,简化救助程序,全面落实困难群众惠民政策。 2.推进县级“助联体”规范化运行,贯通织牢县乡村“助联”网络,加快县级“助联体”标准化建设,开始“助联体”星级创建,探索建立海岛助联体长效运营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创建1家4星级以上“助联体”。 3.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实现困难群体精准帮扶,推进社会救助数据共享和应用,实现清单化、标准化帮扶救助。 | 市民政局 | |
(五)实施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行动(11项) | ||||
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可及 | 46.全面建设“15分钟公共服务圈” | 全面推动我市“15分钟公共服务圈”建设服务达标、水平提升。 | 1.依托“浙江省公共资源设施运营系统”,做好设施资源的标准维护、清单维护、数据更新、问题整改等工作,建立数据动态更新机制。 2.每月调度七优享“15分钟公共服务圈”打包项目,确保各项目按照时序进度有序推进,年底前完成投资2.58亿元。 | 市发改委 |
47.健全“1+ 4+N”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政策体系 | 对标舟山公共服务一体化相关要求,编制“1+4+N”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规划先行、统筹推进。 | 1.启动规划编制的前期调研工作。围绕“1+4+N”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编制要求,调研摸排舟山本岛、四座大岛和代表小岛的经济产业、人口发展和公共服务基本情况。 2.同步开展分岛分策研究。根据海岛人口、产业功能、群众意愿等基本情况,按照“提升大岛承载能力,兜住小岛民生底线”的原则,对舟山市各小岛进行分类梳理,确定一批各县区先行实施搬迁撤并试点名单。 3.编制“1+4+N”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基于各地区功能定位和人口发展情况,明确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功能定位和主要目标,不断优化总体结构、区域布局和设施配置,提出公共服务守底线、提品质、强支撑、增质效的重点任务,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4.开展重点领域“一张图”工作。开展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一张图”空间布局工作,重点落点现状设施,以及到2027年的规划布局。 5.按照一体化原则,制定《舟山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 | 市发改委 | |
48.推进市域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 | 谋深谋实试点方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有序推进各领域的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推动公共服务普惠性、均等化、一体化。 | 1.强化全市公共服务领城转移支付管理职能,统筹相关转移支付和本级财力,建立健全舟山市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分配机制。 2.推动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实现市内公办普通高中与市外优质高中“一对一” 结对全覆盖。 3.巩固拓展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成果,深化省市级医疗机构对口合作,新建省级专家工作室10个,推进各县(区)标准化卒中、创伤、胸痛三大中心建设率达90%。夯实基层健康网底,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14个。 4.开展医保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全面取消医保省内基层门诊起付线。率先落实签约医生医保待遇“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升至70%,初步建成孤独症儿童全周期医疗服务保障体系。 5.开展特困人员县(区)域集中供养改革,每个县(区)遴选1至2家养老机构作为集中供养机构;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综合性改革,打造海岛特色的示范引领“民生服务综合体”。 6.出台海岛进城渔农民享受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将全市偏远小岛进城的渔农民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 | 市府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 |
49.丰富品质文化供给 | 1.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省定要求。 2.开展青年阅读活动。3.全年开展各类公益培训1000课时以上,“三送一走”文化惠民志愿服务1000场次以上,送书10万册以上,开展省级文化资源海岛行公益演出10场以上。 | 1.打造“我在海边读书”特色阅读品牌,常态化开展全民阅读和亲子共读活动,营造“书香舟山”浓厚氛围,着力完善城乡基层全民阅读设施建设。 2.发挥青年学习小组作用,开展青年阅读活动,营造“书香舟山”浓厚氛围。 3.高质量办好“全民艺术节”“阿拉过节嘞”系列传统节日活动等。 4.培育文旅志愿服务特色项目和服务品牌,遴选新一批优秀文化和旅游志愿者和项目。 5.持续开展“三送一走”“千岛千讲”“翁山雅集”“走读昌国”等文化品牌活动,重点办好村社美誉、周末艺术、百姓艺术、离岛暖心四大课堂。 6.整合各类资源,集中送流动服务上门等方式,保障享有听戏、观展、看书、收听广播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7.重视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文化供给的精准性,加大适配性文化产品供给。 | 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团市委、市妇联 | |
推进公共服务均衡可及
| 50.深化美丽舟山建设 | 1.市控以上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 95%。 2.PM2.5平均浓度19 微克/立方米以下。 3.推进舟山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 4.市本级通过省级“无废城市”建设评估。 5.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 482个。 6.创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50个、改造提升生活垃圾中转站2座。 | 1.开展定海城关河(德行桥)水质稳定达标综合治理工程,完成环城东路(环城北路至昌国路段)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建设上游义桥新村、文化路17号等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治理上游文化路沿线“六小行业”,确保稳定达标。 2.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3.印发《舟山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建设实施方案》,申报浙江省级减污降碳协同地市级试点。推进嵊泗县、远洋渔业基地、展茅工业园区、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年度建设任务。 4.实施舟山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提升技术研究项目。 5.推动各类“无废细胞”创建,开展“无废集团”、“无废商圈”建设。 6.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 7.2024年创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50个(定海21个、普陀13个、岱山2个、嵊泗1个、新城12个、普朱1个),完成定海区解放、小马压缩站提升改造。 | 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 |
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 | 51.持续推进“同舟优学” | 1.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90%以上。 2.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15.4年。 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8.8%。 | 1.构建优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规划布局和服务供给,健全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2.开展新时代基础教育提质培优行动,县域内融合型、共建型城乡教共体占比达100%;推动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实现市内公办普通高中与市外优质高中“一对一”结对全覆盖。 3.出台实施《舟山市加快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以及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建设行动计划,加强高校学科和专业群建设,支持推进一流学科建设。 4.持续提升普惠性人力资本水平,全年完成成人初高中学历提升2000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提升5500人,开展32学时及以上职业教育培训10000人。 |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
52.持续推进“同舟善育” | 1.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数达到省定要求。 2.普惠托位占比70%以上。 | 1.加快建设“5+X”托育服务体系,新增公办托育机构3家,探索将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 2.根据省级部署,积极推进托育示范创建活动。 3.推进医育结合,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3家。 4.加强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培训。 | 市卫健委 | |
53.持续推进“同舟颐养” | 1.每万名老年人口拥有持证护理员数达到24.5人。 2.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8%。 3.康养联合体镇街覆盖率达到70%。 4.新增老年助餐服务点48个。 5.推进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全面实施,同步推进惠民型商业护理保险。 | 1.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等制度,推进养老服务“爱心卡”工作,推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2.结合养老公共服务一体化,修编落地《舟山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提升大岛服务承载能力,优化小岛养老服务机构布局。 3.持续高质量推进康养联合体建设,因地制宜改扩建一批医养康养结合服务设施。 4.统筹实施老年助餐工作,因地制宜扩大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覆盖面,2024年建设“幸福食堂”8家、助餐点48个。 5.指导保险公司结合人口地域特点,积极争取上级商业保险公司研发和推广适用不同人群的特色商业护理险产品。 | 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 | |
54.持续推进“同舟健康” | 1.人均预期寿命较2023年增长。 2.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4.2人。
| 1.健全城乡居民同质同标免费健康体检制度,推进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有序开展。 2.强化慢性病早筛早查早治,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70%以上。扩大肿瘤早筛范围,开展结直肠癌、肝癌、上消化道癌等常见肿瘤筛查5万名以上。推进基层机构慢病一体化门诊建设。 3.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持续深化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中医药特色专科“百科帮扶”项目和“乡镇卫生院对口帮扶提升”项目,推动市级医院与省级医院建立合作关系。 | 市卫健委 | |
55.推进全民健身 |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12㎡。 | 加快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推进省级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和嵌入式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向公众开放。 | 市文广旅体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 |
56.持续推进“浙里安居” | 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04套(间)。 | 围绕重点片区多主体、多渠道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 市住建局 | |
(六)实施基层治理现代化行动(18项) | ||||
建立健全基层治理体系 | 5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 | 深化提升“海上枫桥”实践,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推动“12345”与“110”高效对接联动,持续深化基层智治系统建设,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推动网格服务管理工作专业化,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的实战实效水平。 | 1.深化“三源”共治和大调解工作,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对接“12345”与“110”,推进非警务事项分流工作,集成贯通数字化改革相关成果,全面提升县域治理质效。 2.启动《舟山市“海上枫桥经验”促进条例》立法调研,稳步推进“海上枫桥经验”立法工作。 3.推动“东海渔嫂”等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 4.规范建设海上“融治理”平台。按照“海陆一体、多元融合”要求,探索建立“海上融治理中心”“远洋综合治理联盟”等,分类制订海洋海岛“融治理”工作规范,全市范围内试点推广实施。 5.推动网格服务管理工作专业化,建立网格服务管理议事协调机构,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理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者和专兼职网格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素养和实践能力。 6.深化基层智治系统建设,完善数据归集、事件协同、任务闭环、应用贯通和系统迭代升级。 7.深化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推动“民呼我为”改革攻坚,全面推进访源治理工作。 | 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妇联 |
58.“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 1.拓展创新执法监管“一件事”。 2.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3.持续做强“一支队伍管执法”。 4.紧扣首创性主题,打造亮点特色成果。 | 1.到2024年底,全市新实施应用执法监管“一件事”主题5件以上。 2.紧扣协同高效监管执法率(T3指标)要求,前移执法监管端口,探索合规体系建设,聚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3.依托实训基地,分类分级开展教育培训和实操演练,提升整体执法水平。 4.高质量完成省级“揭榜挂帅”项目,全域推动“最佳实践”。 | 市城管局 | |
59.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 | 1.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覆盖率均达到100%。 2.完成36个乡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9支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和提升工作。 | 1.深入实施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实现应消一体、站队一体、防消一体。 2.加强工作融合、隐患排查和执法检查,将基层应消治理体系融入“141”。 3.制定建设计划,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站队”建设。 4.分类分层分级开展基层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增强基层干部专业素养和应急能力。 | 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 |
60.深化“舟到有礼”文明新实践 | 1.全市“有礼指数”达93分。 2.推选“浙江好人”12人以上,选树“舟山好人”50人左右。 3.文明好习惯养成实现率达88%。 4.全域文明创建推进度达93.5%。 | 1.广泛开展“百行行百礼”实践活动,倡导各行各业培育有礼之星、推出有礼窗口(岗位)等;遴选一批有礼社区、有礼小区、有礼楼道等进行重点打造。 2.聚焦“亲有礼”,开展“传承好家训建设好家风”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向上向善家庭文化;结合道德模范宣讲,开展“我和我的有礼故事”分享活动;推进“信有礼”,选树一批诚信典型和带头人。 3.围绕垃圾分类、重大赛事活动、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4.加快文明好习惯养成,推进“礼让斑马线”工作,开展“公筷公勺”“制止餐饮浪费”测评。 5.深化“海上新时代文明实践号”工作,开展“文艺快舟下海岛”等活动。 | 市文明办 | |
61.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 持续提升廉洁文化触达率和实效性。 | 1.做细廉洁文化建设颗粒度,重点打造普陀莲花洋廉洁文化主题公园等一批具有海岛特色的廉洁文化阵地。 2.组织参加省级廉洁文化精品赛事。 3.深度推进文旅廉融合,积极打造“清风廉路”精品路线。 4.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社会新风尚。 | 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体局、市农业农村局 | |
深入推进法治舟山建设 | 62.县乡合法性审查质效提升改革 | 1.乡镇合法性审查率、备案审查率均达到100%。 2.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覆盖率100%。 | 1.组织召开改革推进会,做好工作统筹部署。 2.健全配套机制,推动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行。 3.制定出台《舟山市县乡法治审查员管理办法》,做强审查力量。 4.全面推广应用省“乡镇合法性审查”系统。 | 市司法局 |
63.推动法律援助扩面提质 | 1.全市每10万人法律援助案件量达到省厅考核要求。 2.法律援助案件审批满意率、承办满意率分别达到97%、95%以上。 | 1.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实现法律援助应援尽援。 2.着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质效,贯彻落实“五位一体”的案件承办质量管理体系,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和抽查评估比例。 | 市司法局 | |
64.司法领域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 | 1.万人成讼率70件/万人。 2.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0%。 | 1.根据案件质量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将“案件比”相关指标纳入重点监控范围,持续开展长期未结案清理。 2.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新时代人民法庭现代化建设,以共享法庭为平台落实司法服务保障大局工作。 3.持续优化以“万人成讼率”为抓手的诉源治理评价机制。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对金融、物业纠纷诉源治理机制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推进家事纠纷诉源治理;争取党委支持,开展社会治理中心规范化运作分级督导,进一步推动县区、乡镇(街道)治理中心实效化运行。 4.提供“一站式”涉企法治增值服务。聚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开通“涉企”纠纷绿色化解通道,深化与工商联、商会、协会等组织的多元解纷渠道,提升多元解纷便捷性和整体水平,推动“合同纠纷诉前化解率”和“解决商业纠纷(立案)时间”等无感监测指标在前沿值基础上不断优化。 5.深化司法公正评价体系改革,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司法公正在线”运用情况。 6.深化“全域数字法院”改革,配合完善、贯通适用一体化办案办公平台,推进全市法院云桌面建设,深化数据集约。 7.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搭建“法拍品邮寄服务”小程序,实现买受人“一键申请”法官“全程监管”档案“自动归集”。 | 市法院 | |
65.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 涉案企业合规适用率10%以上。 | 1.推动涉案企业合规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 2.推动县区成立简式第三方机制管委会。 3.联合市工商联新增一批第三方专业人员。 | 市检察院 | |
66.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改革 | 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适用率10%以上。 | 1.提升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办案质效。 2.推动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 市检察院 | |
67.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贪腐和商业贿赂违法犯罪 |
1.与4个以上全市重点企业开展清廉共建活动。 2.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立案数和起诉人数不低于前三年平均数。 3.案件办结率55%以上,追赃挽损率35%以上。 4.高质高效审理本辖区民企内部贪腐和商业贿赂案件。 5.确保生效案件尽快移送执行,联合检察、公安机关做好追赃挽损工作。 6.根据个案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 | 1.落实涉企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惩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企业内部贪腐犯罪。 2.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督促引导退赃退赔,为企业挽回损失。 3.深化与全市重大项目所涉及的民营企业的清廉共建活动,引导企业自主加强内部管理。 4.加大对民营企业腐败违法犯罪惩治力度,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妨害企业经营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提升涉企贪腐案件办案质效和追赃挽损力度。 5.加强与检法机关协作,深化“11087·舟到在浙里”品牌建设,加大为企服务力度,提升涉企案件办结率,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6.强化涉民企内部贪腐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全流程管控,通过建立案件台账,对全市法院审理涉民企内部贪腐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的数据、信息做到全面把握、全程管控,定期研判,为优化整改提供保障。 7.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二)》等新修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规范涉企案件强制措施适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确保裁判结果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同时强化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合作力度,做好涉案财物追缴处置工作,对生效案件及时移送执行。 8.延伸审判职能,对于审理涉民企贪腐和商业贿赂案件中发现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管理缺陷和漏洞,通过调研走访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制发司法建议,并与相关单位做好实时沟通,对司法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 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 | |
68.健全完善基层监督机制 | 1.查处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评价指数达到85。 | 1.开展“清廉村居信访举报专项整治年”“信访举报环境净化月”等活动,加强信访举报源头治理。 2.开展村级债务清算、村级工程清查、村级合同清理、促进强村公司规范化运行“三清一促”行动,开展村级巡察,推动完善基层治理相关制度机制,促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3.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清除阻碍基层高质量发展“绊脚石”。 4.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持续开展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提升对村(社区)干部行权异常的预警感知能力。 | 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社工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 | |
助力平安舟山建设 | 69.推动“浙警智治” | 1.大数据实战应用模型6个以上。 2.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集中办案率60%以上。 | 1.健全完善大情报全面主导警务战略下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 2.升级市区一体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全面提升执法质效。 3.组建大数据赋能(实战)中心,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 市公安局 |
70.实施共富警务 | 1.出台政务服务增值改革公安制度,推出3类12个以上增值新项目,全市公安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覆盖率100%。 2.组建金牌联络官10名以上,建立为企服务警务站点60家以上,年内举办专题宣讲活动100场以上。 3.道路交通事故万车伤亡率下降10%。 | 1.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深化“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窗通拍”,持续推出“舟警”系列服务举措,实现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2.完善精细化为企服务机制,加强全市为企服务联络员队伍建设,实现重点区域为企服务站点100%全覆盖,公安对企业需求反馈率100%,企业对公安服务满意率100%。 3.健全“安畅”机制,推动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深化“浙里快处”改革,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水平。 4.高效运行自贸区风控办,打造数智监管平台,全面推进涉企风险防范从人工监管向数智监管转变。 | 市公安局 | |
71.多元化无诈单元创建 | 1.在全市组建50人以上星级宣讲员、200人以上专业劝阻员、1000人以上社会联动宣防员组成的“十百千”反诈轻骑兵。 2.电信诈骗预警信息处置率95%以上。 | 1.推进市县两级反诈中心标准化建设,建强反诈实验室。 2.完善“日监测、周调度、月点评、季奖惩”机制,落实落细各警种、属地和行业部门责任,凝聚内部外部合力。 3.持续加大内部人员被骗、“两卡”涉诈问题通报力度。 4.多元化打造“无诈”菜场、“无诈”超市、“无诈”宾馆、“无诈”小区等反诈阵地。 5.严厉打击本地“地推”引流黑灰产业链。 | 市公安局 | |
72.持续深化“同舟食安” | 1.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暗访合规率达91%。 3.建成在全省有示范性的食品作坊80家、中小学“示范食堂”20家。 4.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 5.完善行刑衔接,健全食品安全打防治体系。 6.年内组织部署不少于2次专项行动,涉食药领域案件省厅挂牌督办案件数不少于3起。 | 1.夯实“两个责任”工作体系,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2.开展阳光食品作坊建设行动和中小学“示范食堂”建设行动。 3.围绕高风险食品品种、重点追溯管理主体,构建全链条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体系。 4.深化“百姓点检”惠民改革,打造企业质量帮扶、百姓免费检测等系列惠企便民新举措。 5.构建市县乡三级立体宣传矩阵,持续深化“同舟食安·千岛共富”宣传品牌建设。 6.完善行刑衔接,健全食品安全打防治体系。 7.持续深化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刑衔接机制建设,落实联动执法、案件线索“双向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 8.深化与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共建,进一步开辟检验鉴定“绿通”,缩短鉴定周期。 |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 |
73.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护航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 | 1.2024年发生的船舶修造类事故被追究刑事责任人数同比去年下降5%。 2.船舶修造类重大责任事故刑事案件提前介入率达到100%,提升办案质效。 3.船舶修造类重大责任事故刑事案件审查起诉期限缩短15%以上,节约司法成本。 | 1.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进企业。 2.涉案企业回头看,与行政机关联合检查。 3.加强行刑衔接,提前介入安全事故,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 4.分析类案,以情况反映形式给党委政府建言献策。 | 市检察院 | |
74.建立健全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活动监管监督模式 | 1.出台内外协同执法监管监督机制。 2.培育打造一批典型案事例。 | 1.联合出台《舟山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活动监管监督办法(试行)》。 2.强化检司数据共享运用,推进实现全流程协同办理、协同监督。 3.开展专项监管监督活动,依法维护涉民企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活动合法权益,提炼实践经验做法,培育打造一批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推进共同富裕的典型案事例。 | 市检察院、 市司法局 | |
(七)保障措施(2项) | ||||
完善推进机制 | 75.加强经验总结 | 全力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 1.强化调查研究,突出目标、问题和服务基层导向,建立常态化下基层调研服务机制,省地联动做好经验总结打造提炼。 2.强化共同富裕试点全过程管理,通过基层试点探索,形成更多促进共同富裕的普遍性经验做法。 3.争取国家、省厅发文推广一批舟山促进共同富裕的典型经验做法。 | 市发改委 |
76.加强宣传 推广 | 提升舟山共同富裕示 范区先行市的影响力 和群众的认同感。 | 做好共同富裕舆论宣传引导,定期开展共同富裕领域舆情监测分析。 | 市发改委 |
附件2
有关单位名单
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社工部、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文明办、市府办(金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城管局、市海洋经济局、市港航局、市政务服务办、自贸区管委会综合协调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文联、人民银行舟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国家统计局舟山调查队、舟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邮政管理局、嵊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