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定海小学二期扩建工作部署,现拟对定海区定海小学二期扩建区块实施房屋征收,并对征收区块范围内的房屋及一切附属设施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定海小学二期扩建区块项目
二、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舟山市定海区城市更新中心
实施单位:舟山市定海区城东街道办事处
三、征收范围:
定海小学二期扩建区块昌东新村19幢、20幢房屋(详见改造范围附图)。
四、改造程序:
1、确定拟征收红线范围,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2、对拟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3、拟定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并予以公布。
4、选择评估公司,对各产权户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评估。
5、在征收公告或征收部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将房屋搬迁腾空交付给房屋征收部门。
6、在签约期内本区块签约率达到100%的,则正式启动征收程序,补偿协议生效;如签约率未达到100%的,补偿协议不生效,本区块不实施征收。
7、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五、现场办公室地址:东门综合体2楼B213(昌东社区东面)
舟山市定海区城市更新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