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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1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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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现对《舟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领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规范和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我局制定出台了《舟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二、出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2.《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文旅综执发〔2021〕11号)

三、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参考既往行政处罚案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设定具备多种情节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主要是对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行政处罚进一步明确、细化裁量标准,使之具体化、规范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政策咨询渠道: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咨询电话:0580-202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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