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非国有博物馆考核评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5-1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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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意义
非国有博物馆是指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设立,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鼓励和发展我市的非国有博物馆,是对全市国有博物馆力量和规模的有力补充,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大发展背景下,满足公民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博物馆条例》、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等7家单位《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以及市文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舟山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的通知》(舟文发(2018)14号)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本细则以全市范围内所有实行免费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为考核对象,分别对其进行工作考核及年度星级评估工作。文件提供了非国有博物馆考核量化标准和星级评定标准以供参考,各县(区)非国有博物馆所获考核评定结果为获取资金补助的依据,为《舟山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的实施提供详实的配套制度保障。
政策咨询渠道: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遗产处,咨询电话:0580-2285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