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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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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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新区)直属各单位:
《促进在舟高校学生爱舟留舟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在舟高校学生爱舟留舟工作任务分工方案20220906.pdf
中共舟山市委办公室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