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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2024-05-08
教育
部门文件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05-11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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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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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教育局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舟山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4年局领导班子信访接访安排和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接访安排
接访领导 | 职务 | 接访时间 | 接访地点 |
陈海波 | 党委书记、局长 | 1月 | 一楼会议室 |
王靖军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2月 | |
邵伟康 | 党委委员、总督学 | 3月 | |
王舟勇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4月 | |
苏苹 |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 5月 | |
周磊斌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6月 | |
陈海波 | 党委书记、局长 | 7月 | |
王靖军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8月 | |
邵伟康 | 党委委员、总督学 | 9月 | |
王舟勇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10月 | |
苏苹 |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 11月 | |
周磊斌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12月 |
二、工作要求
1.做好协调安排。每月15日为局领导固定接访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安排。接访日当天信访由办公室根据接访安排联系接访领导到会议室坐堂接访,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共同参与;接访领导因公务冲突无法到岗接访的,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领导接访。日常信访由办公室根据信访人的诉求内容,联系相关业务分管领导接访;业务分管领导有公务活动不能接访的,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领导接访。
接访日当天信访由办公室根据接访安排联系接访领导接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共同参与;接访领导因故无法接访的,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领导接访。
2.规范记录交办。办公室负责信访的人员参与接访并记录接访情况。非接访领导本人分管工作的来访内容,由办公室负责将接访领导审核后的“接访情况记录”报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处理,同时参与接访的相关业务处室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做好汇报。如遇重大信访事项或群体性信访事件由办公室梳理诉求后提交局党委研究处理。
3.及时办理反馈。相关业务处室要及时办理局领导接访日来访事项,办理结果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办公室备案。
舟山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