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司法局强化法治服务助力消费型社会建设
发布日期:2024-04-17 10:18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舟山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以立体化、多元化、便捷化“三化”法律服务为供给,持续优化消费法治环境,为扩大内需、建设消费型社会打牢基础。

一、“立体化”法治宣传,营造安心消费氛围

一是联动部门集中宣。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将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年度普法规划,联合市监局、商务局、文旅局等局办,通过进社区、进商圈、进市场、进农村,普及消费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理性消费意识。2023年10月以来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受众9000余人次。二是联动网格深入宣。充分利用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力量,结合微信塔群等线上渠道,以面对面以案释法宣讲、典型案例推送、微课视频发布等方式,深入网格开展密集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以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消费者权益,引导商家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三是联动律师定点宣。持续开展律师服务市场主体活动,以“定点对接”为原则,拓展法律服务模式,通过法律课程宣讲、实地走访交流等方式主动与企业对接,提高市场主体对合规管理的认识,促使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销售,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今年一季度服务市场主体400余家次,提供各类法治宣传200余次。

二、“多元化”矛盾调处,推进纠纷源头化解

一是紧抓消费纠纷源头不放松。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对接消费纠纷化解工作,紧盯诉源端口,聚焦商品质量、储值卡退款、服务态度等热点消费争议,集中力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切实做到抓源头、重预防、早排查、快调解。2023年10月以来,全市受理消费纠纷案件196件,同比减少7.98%。二是加强系统纠纷排摸准研判。持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在旅游旺季、“三八妇女节”“双11”等特殊节点,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掌握消费矛盾纠纷动态,做到尽早预防。依托矛调平台数据分析结果,找准消费纠纷重点领域,针对性开展消费类纠纷动态排查300余次,实现纠纷排查全覆盖,为有效发挥人民调解“抓前端、治未病”作用打好基础。三是凝聚各级调解力量强抓手。以消调委为主力,充分调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职能发挥,借力“东海渔嫂”调解员志愿者、基层网格员,积极参与基层消费争议处理,以季度通报排查调处情况的方式,压实排摸责任,释放主动治理能效,确保消费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三、“便捷化”服务,助力群众高效维权

一是畅通消费者维权“硬通道”。增强对弱势群体消费投诉案件法律援助力度,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推行“容缺受理”机制,确保维权服务快捷、高效。结合法律援助“六进”活动,向村(社区)群众普及如何保留证据、如何与商家交涉、如何投诉举报等消费维权法律知识,贴心护航消费者维权之路。二是营造消费者维权“软环境”。以“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为契机,升级便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咨询窗口为主渠道,为消费者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消费维权专业法律意见,今年一季度已接待各类消费纠纷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3件。三是筑牢消费者维权“稳防线”。以消费领域执法监督为抓手,集聚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力量,开展“铁拳”“亮剑”“药剑”等系列行动,严厉打击养老领域、医美行业虚假广告、保健品营销、电梯维保行业“虚假维保”和违法销售、租赁二手非标电动自行车等市场乱象,全力构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防线。2023年10月共办结各类违法案件940余件,罚没款6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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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

舟山市司法局强化法治服务助力消费型社会建设

日期:2024-04-17 10:18:13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舟山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以立体化、多元化、便捷化“三化”法律服务为供给,持续优化消费法治环境,为扩大内需、建设消费型社会打牢基础。

一、“立体化”法治宣传,营造安心消费氛围

一是联动部门集中宣。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将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年度普法规划,联合市监局、商务局、文旅局等局办,通过进社区、进商圈、进市场、进农村,普及消费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理性消费意识。2023年10月以来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受众9000余人次。二是联动网格深入宣。充分利用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队伍力量,结合微信塔群等线上渠道,以面对面以案释法宣讲、典型案例推送、微课视频发布等方式,深入网格开展密集普法宣传,引导群众以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消费者权益,引导商家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三是联动律师定点宣。持续开展律师服务市场主体活动,以“定点对接”为原则,拓展法律服务模式,通过法律课程宣讲、实地走访交流等方式主动与企业对接,提高市场主体对合规管理的认识,促使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销售,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今年一季度服务市场主体400余家次,提供各类法治宣传200余次。

二、“多元化”矛盾调处,推进纠纷源头化解

一是紧抓消费纠纷源头不放松。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对接消费纠纷化解工作,紧盯诉源端口,聚焦商品质量、储值卡退款、服务态度等热点消费争议,集中力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切实做到抓源头、重预防、早排查、快调解。2023年10月以来,全市受理消费纠纷案件196件,同比减少7.98%。二是加强系统纠纷排摸准研判。持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在旅游旺季、“三八妇女节”“双11”等特殊节点,加大排查力度,及时掌握消费矛盾纠纷动态,做到尽早预防。依托矛调平台数据分析结果,找准消费纠纷重点领域,针对性开展消费类纠纷动态排查300余次,实现纠纷排查全覆盖,为有效发挥人民调解“抓前端、治未病”作用打好基础。三是凝聚各级调解力量强抓手。以消调委为主力,充分调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职能发挥,借力“东海渔嫂”调解员志愿者、基层网格员,积极参与基层消费争议处理,以季度通报排查调处情况的方式,压实排摸责任,释放主动治理能效,确保消费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三、“便捷化”服务,助力群众高效维权

一是畅通消费者维权“硬通道”。增强对弱势群体消费投诉案件法律援助力度,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推行“容缺受理”机制,确保维权服务快捷、高效。结合法律援助“六进”活动,向村(社区)群众普及如何保留证据、如何与商家交涉、如何投诉举报等消费维权法律知识,贴心护航消费者维权之路。二是营造消费者维权“软环境”。以“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为契机,升级便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咨询窗口为主渠道,为消费者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服务,提供消费维权专业法律意见,今年一季度已接待各类消费纠纷来电来访法律咨询23件。三是筑牢消费者维权“稳防线”。以消费领域执法监督为抓手,集聚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力量,开展“铁拳”“亮剑”“药剑”等系列行动,严厉打击养老领域、医美行业虚假广告、保健品营销、电梯维保行业“虚假维保”和违法销售、租赁二手非标电动自行车等市场乱象,全力构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防线。2023年10月共办结各类违法案件940余件,罚没款6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