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浙江定海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舟银罚决字〔2024〕1号 | 1.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 2.违反反电信网络诈骗管理规定; 3.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4.违反人民币反假货币管理规定。 | 警告,并处罚款31.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分行 | 2024年3月18日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6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77条、《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44条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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