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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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修编背景
(一)积极应对我市人口重度老龄化的迫切需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据统计,2023年浙江老年人口1424万,老龄化率21.5%;我市老年人口32.73万,老龄化率34.6%,全省第一,预计至2035年将达到52余万,老龄化率达到40%左右。老年人口高度集中于“1+4”大岛,(同时)N个小岛深度老龄化现象突出,16个拟迁居小岛老龄化率达70%以上。
(二)推进市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工作需要。王浩省长指出,“老人问题是共同富裕最核心的点,也是打破区域差距最关键点”。当前,我市正全力打造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先行示范市,需进一步强化市域统筹,整合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资源,破解海岛养老难题,增强养老服务保障水平。
(三)构建契合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海岛养老服务体系的现实需要。目前,我市已基本构筑养老服务体系“四梁八柱”,但对照“1+4+N”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还存在部分设施闲置分散、养老床位闲置、服务功能不全等问题,上版规划同样存在不足:一是空间布局不够合理,资源整合不够。“1+4”大岛共有机构床位6211张,占全市床位总数的90%,服务全市86%老年人口。但城乡不平衡,城区和渔农村的养老机构数量为4:6。小岛人口分散,资源配比不合理,17家公办机构分散在N个小岛,占全市机构总数的28.8%。全市50张床位以下且入住率低于30%的机构还有8家,资源尚未有效整合。二是普惠支撑仍然不够,养老机构分类规划不足。特困集中供养等兜底保障需求已基本实现。“1+4”大岛中低端收费价位的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供不应求。区域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不均,如新城区域、定海城西、六横岛养老服务设施满足不了需求。机构内失能失智专业照护能力还有欠缺。三是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不足,15分钟服务圈待完善。15分钟养老圈已基本覆盖,实际服务功能参差不齐。37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总体能级较低,村社照料中心182个,占比仅44%,渔农村短板突出。已配建的新建小区养老用房使用率低,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滞后。《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实施情况不及预期。
(四)促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服务标准更加科学规范的客观需要。37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硬件基本达标,但服务流量不大、服务绩效不优、群众满意度不高,离“可拓展、可转换、能兼容”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群众居家养老的护理等服务需求问题突出,需要加快优化提升。
二、修编依据
主要为《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舟山市缩小“三大差距”打造公共服务一体化先行示范市行动方案》《舟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等,并充分衔接正在制定过程中的《关于推进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 加快实施市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和《舟山市“1+4+N”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
三、修编内容
(一)总体思路
本次修编按照市委市政府实施新时代“小岛迁、大岛建”工程总体要求,坚持“人口向着大岛聚、服务跟着人口走、要素就着服务配”基本路径,紧扣“基本”和“一体化”两个关键,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集聚态势,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兜牢养老民生底线,构建“本岛提品质、4岛优功能、小岛强统筹、全域保基本”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养老服务“兜底有保障、普惠有支撑、高端有选择”。
(二)修编重点
1.调整规划范围和对象。范围方面,从本岛拓展至全域,打破行政区划壁垒,重点聚焦“1+4”主要大岛,并向小岛延伸。对象方面,在上版主要针对养老机构(养老院、敬老院、托老所等)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等)的基础上,对幸福驿家、幸福食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布局建议,并对老年助餐、适老化改造、医养结合等其他养老配套服务提出规划指引。
2.调整规划目标和指标。规划目标方面,在上版规划至2035年远期目标的基础上,科学设定2027年近期目标,并调整了部分远期阶段目标。规划指标方面,原则上床位50张以下且入住率低于30%的机构整合优化,区域入住率达到70%才按需新建机构并控制规模;养老机构床位近期以确保每万老年人配建不少于200张力争到250张为目标,远期推进床位总量科学稳步增长,达到300张目标;居家养老侧重提升区域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能级,鼓励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向民生服务综合体转化,优化村社照料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按需建设“幸福驿家”,为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3.调整发展策略和布局。发展策略方面,调整了上版“资源下沉”思路,以引导人口集聚为核心,市域一体、区域一体统筹优化设施布局。规划布局方面,养老服务空间格局从本岛“一心、多点”向全市“一主、四副、N节点”拓展,构建“1+4+N”海岛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做强本岛主中心功能,通过预留养老用地310余亩、规划新增机构12个、新增床位6500张、发展中高端医养结合项目。做优4个大岛副中心功能,通过预留养老用地120余亩、规划新增机构10个、新增床位2500余张,优化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打造“承接本岛、联结大岛、辐射小岛”的养老服务副中心。打造N个海岛型服务节点,按需打造一批海岛型养老服务设施,增强基本供给,兜牢民生底线。
(三)修编结论
到2035年,全面建成与高水平现代海洋城市相适应、与舟山老年人口规模结构及流动趋势相匹配的高品质现代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每万老人机构床位配置300张以上、持证护理员配置30人以上、15分钟养老服务圈设施覆盖率100%。
至2035年,全市规划预留养老用地450余亩,规划养老机构81个,其中改扩建4个、新建28个,预留床位9200余张。其中:“1+4”大岛预留养老用地430余亩,规划养老机构64个,预留床位9000余张。全市规划新增区域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个(定海城西、普陀城北、普陀鲁家峙、普陀六横台门)、村社照料中心76个,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根据迁居实际保留海岛“幸福驿家”5个(长白、白沙、衢山、花鸟、高亭),兜住留守老人底线。
2023-2027年,全市规划养老机构65个,预留床位7600余张,其中撤并18个,保留38个,提升23个,改扩建1个(市福利中心三期),新建3个(嵊泗医康养联合体、花鸟乡医康养联合体、嵊泗枸杞嵊山敬老院)。规划37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改革、优化提升,村社照料中心新增12个、撤并6个;海岛幸福驿家新建3个(大猫、葫芦、高亭)、撤并3个。2024年新建幸福食堂10个,新建民生综合体4家,在大岛中积极谋划引进中高端医养项目。
解读人:舟山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0580-2036900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处 0580-2035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