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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海上蓝色公路”快递车辆绿色通道机制(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04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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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推进舟山市全域公共服务一体化行动,贯彻落实快递物流网络建设,打通海岛快递物流“最后一公里”,确保邮件、快件水上运输畅通,实现海岛快递服务“县到村一日达”,打造全域客货邮融合示范市,结合舟山实际情况,我局联合市邮政管理局起草了《舟山市“海上蓝色公路”快递车辆绿色通道机制(试行)》(以下简称绿色通道机制)。现对该《绿色通道机制》做以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4年3月28日,市委何中伟书记主持召开了2024年度第一期“民生面对面”,将“依托现有交通航线构建海上蓝色公路,建立客货邮融合体系,加快实现资源整合、服务升级”的重要任务交办我局牵头实施。

现为优化提升岛际物流快递周转效率,需从全市层面统一出台亟需出台《舟山市“海上蓝色公路”快递车辆绿色通道机制(试行)》来推动“客货邮”车辆绿色通道政策的落地。

二、起草过程

根据民生面对面第一期交办任务,2024年4月,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全面排摸快递车辆摆渡需求,征求水上客运企业意见,着手进行起草《舟山市“海上蓝色公路”快递车辆绿色通道机制(试行)》(以下简称《绿色通道》)的准备工作。2024年5月完成《绿色通道》初稿,5月中旬,再次组织人员对《绿色通道》进行了逐条逐款的讨论研究并修改完善,形成《绿色通道》最终稿。

三、主要内容

本《绿色通道机制》共三部分,明确了绿色通道车辆范围、航线范围、申报程序、年审备案、实施内容、车辆管理等内容。其中第1部分为实施范围,共2条,第一条就实施对象“车辆范围”进行了明确,为全市快递企业车辆,用于全市公共服务一体化——客货邮融合“快递上岛进村”工作,以下简称“客货邮”专用车辆。第二条就执行绿色通道的航线范围给与明确,“客货邮”专用车辆绿色通道航线暂定10+X条。

第2部分为实施内容,共4条,主要是明确审批备案程序,落实“四统一”管理手段。第1条明确了申报程序,第2条明确年审备案要求,第3条为实施具体内容,主要对有限过渡原则、提前到达要求、优先数量、过渡班次等进行明确。第4条统一管理要求,具体包括车辆标识、安全管理、司乘管理、定位管理四个方面的统一。

第3部分为保障措施,共3条,主要是建立市县联动协调、随机抽查检查、年审评价退出的组织保障体系。

各地“客货邮”专用车辆绿色通道政策将于2024年6月月中旬前出台并尽快落实。

四、解读机关: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邮政管理局;

解读人:冯玲、李磊;

联系电话:0580-228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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