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及奖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001008009005005/2024-200857
市科学技术局
2024-11-29
采纳情况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29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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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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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8月16日,市科技局发文《舟山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及奖补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科技局、功能区管委会和高校院所等意见;2024年10月9日,在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4年11月8日,通过上述方式,共征集到意见建议3条。之后,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采纳1条,未采纳2条)。
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表
序号 | 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未采纳理由 |
1 | 浙大舟山中心 | 第二章第五条第(四)项建议改为:有固定专职人员2名以上;具有明确的服务对象;鼓励有1个及以上技术转移成功案例申请备案。 | 已采纳。在第二章第五条第(四)项中,予以吸收。 |
2 | 建议办法中明确市级示范机构每年绩效评价方法。 | 未采纳。目前,绩效考核评价方法,还在研究中,要根据我市机构实际情况确定。 | |
3 |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 第六条第5小点建议改为:驻舟高校、科研院所内设机构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500万元或促成5项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 未采纳。财政经费支持和指标要求要相匹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