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13/2024-200803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4-11-2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3148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11-28 14:48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周苗委员:

您提出的《城市有机更新中亟待保护历史建筑》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舟山作为浙江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也是全国唯一的海岛历史文化名城,有着独特的文化底蕴与魅力。近年来,我市秉承对“应保尽保、能保则保”的原则,积极开展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等保护工作。目前全市已公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处(舟山)、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处(东沙镇)、省级历史文化名镇2处(马岙镇、东沙镇)、省级历史文化名村4处(大鹏村、里钓山村、峙岙村、秀北村)、省级历史文化街区4处(中大街、东管庙弄、留方路、东大街)、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5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5处),已公布历史建筑165处,基本形成了由“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多层次保护体系。经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系统调查舟山市全域历史建筑现状,进行测绘建档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历史遗存的普查、测绘、建档等基础工作,注重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严格落实应保尽保要求,全面建立保护“家底册”。一是持续推进文物资源调查研究。2007—2011年,市文广旅体局在全市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共发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849处。近十年间,已有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被升格为省级、市级文保单位,突显了历史文化价值。二是持续做好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2019年,我局开展了第四批历史建筑的普查、确定工作,重点对普陀、临城、普陀山-朱家尖区域等区域潜在历史建筑进行普查,共发现潜在历史建筑134处。目前全市共新增历史建筑27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历史建筑保护体系。三是积极做好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挂牌及图则编制等工作。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历史建筑测绘建档专项行动和规范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成果要求的通知》,我局于2019年起对全市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及后续新增历史建筑,开展测绘建档工作,通过全面测绘、典型测绘和简略测绘等方式,全面准确反映历史建筑的现状,确保测绘数据的真实性,准确表达历史建筑的比例、结构和做法。同时根据“一幢一册一图则”要求,对全市已公布的历史建筑及后续新增历史建筑做好挂牌、图则编制等工作。目前全市165处历史建筑已全部完成测绘建档挂牌及图则编制工作,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挂牌率100%。

下步,我市将继续做好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工作。市文广旅体局已于2023年11月起开展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计划截止到2026年6月系统梳理全市现存地面、地下、水下文物保存分布情况。我局将持续做好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计划于2024年底新增历史建筑5处,并完成相关测绘建档挂牌工作;积极开展《舟山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嵊泗县、岱山县住建部门开展县域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争取在住房和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延续历史文脉,推动舟山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关于对部分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收购、修缮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加大历史建筑保护力度,各部门密切配合,多措并举推进保护工作,延续历史文脉。一是大力开展文物保护、修缮工作。文物部门以县(区)为单位,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综合工程紧迫性、实施可行性等因素,建立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库,分类分级推进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目前已推进省级文保单位普陀山文化景观之兴善堂、文昌阁等10项文物安全提升项目。同时加强文物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从2022年起逐步开展文物建筑内电气线路的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文物安全技术防范能力水平,岱山县、嵊泗县县级以上文保单位视频监控覆盖率100%。实施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市民宗、消防部门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类文物保护单位燃香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亚(残)运会和国庆、中秋节期间文物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等。二是积极做好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作。近5年来,住建部门积极推进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工作,坚持“保护第一”理念,统筹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留住历史记忆,坚持活态传承。如聚焦黄龙乡峙岙村炮兵连进行修缮改造,通过挖掘、整理、修复和开发峙岙的“石文化”和“渔文化”,进一步打响峙岙“东海石村”的旅游品牌。大力开展定海古城微更新,以危房解危为突破口,推进王家大院、许氏故居等历史建筑、文保单点修缮政策处理工作,通过产权置换、现金收购、政策处理等方式,收回建筑6处,统筹用于更新提升;以“奎光阁”为核心,采用“微更新”理念,根据历史遗留下来的文图资料,改造提升文笔峰、墨井、钟书楼、砚池,集文化传承与旅游休闲为一体,重现定海古城的文化象征,使其既有内涵又具高颜值。目前定海古城微更新共投资6.18亿元。三是加大历史建筑修缮资金投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2号)和《舟山市城镇危房解危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精神,近三年(2021-2023年)市级财政已统筹安排资金40992万元,用于支持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修缮、改造,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实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项目,改造项目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

下步,我市各相关部门将继续推进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修缮工作,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共担机制,引导社会各界以多种投资方式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鼓励产权人对自有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护和活化利用,形成合力推进各项保护工作;同时我局将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借助海上花园城市公众号、舟山建设信息港等官网和公众号等渠道,不定期发布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相关信息,尽可能让市民方便得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历史建筑。

三、关于打造历史文化街区,承载地方文化、留住乡愁,增添新的文旅节点的建议。近年来,我市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通过申报历史文化街区、打造文化IP、发扬非遗等方式,传承舟山市历史文化,留住乡愁。一是积极做好历史街申报工作。自2021起,我局积极开展历史街区申报,积极推动历史文化街区的划定和认定工作,《舟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于2023年2月获省人民政府批复,划定定海区中大街、东大街、东管庙弄、留方路的核心保护范围;2023年1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第七批浙江省历史文化街区名单,批准舟山市定海区中大街、东大街、东管庙弄、留方路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二是打造定海古城文化名片。依托定海古城街巷肌理,激活古城文化基因,实施定海古城微更新工程,打造“文房四宝”园、东城门等一批标志性文旅地标,进一步推动定海古城出形象、可感知。升级鸦片战争遗址公园,打造观海休闲平台、海防拓展炮台、总兵纪念广场、百将题词、英军登陆点等景观节点,打造历史科普、遗迹瞻仰、军事拓展等系统化场景,全面提升鸦片战争遗址公园历史内涵,打造舟山海防标识工程。三是深化文化探源,激发文化创新。打造文化和旅游IP,注重挖掘文化内涵,突出海岛特色人文。如发布“定海红色革命之旅”等红色主题旅游路线10条;着力打造东沙古镇文化IP,通过举办弄堂节、千人宴、民俗纳福游园会和非遗表演等系列活动,对盐雕、渔绳结等4家非遗店铺提档升级,研发“三少系列”和“古渔镇系列”主题文创,为千年古镇增添现代活力;蚂蚁岛人民公社旧址保护利用项目荣获2021年全国文化遗产旅游百强案例之一;蚂蚁岛红色教育基地荣获2023年全国古村古镇保护利用推介活动优秀案例;持续10年打造“走读昌国——舟山文化遗产零距离体验活动”研学品牌,荣获“浙江省民生获得感示范工程”,入选全国文化遗产旅游百强案例活动之一。

下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城市有机更新、美丽城镇、美丽乡村、海岛大花园等综合建设行动,全面探索历史文化资源的多元活化利用方式,丰富业态、活化功能、合理利用,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统一,推动我市历史文化资源的活态传承及可持续发展,更好赋能添彩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四、关于建设舟山城市建筑展览馆,对部分已消失的具有地标性的历史建筑进行原址保护的建议。整合历史文化资源,建设城市建筑等内容的展览馆,有利于充分展示舟山市的传统民俗风情,呈现我市从海岛渔村到千岛新城的发展脉络。目前我市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展览馆、非遗馆的打造。一是打造非遗馆、纪念馆等场馆。文广部门积极探索将文物资源转化为公共文化空间,如修缮活化朱占山故居,转化利用为定海区非遗馆(生活民俗馆),全面展陈海洋非遗、民俗文化;修缮活化蓝理故居为蓝理纪念馆,展陈名人文化;建设完成嵊泗黄家台考古遗址公园,文物建筑转化利用为公共文化服务等场馆达20多处。二是提升改造已有的展览馆。着力实施“文化+”发展机制,驱动已有的展览馆提质升级,如依托朱家尖漳州红色教育基地,采用渔民画的艺术表达手法美化提升党建展览馆下的7间商业用房,使其成为集旅游服务商业街一大亮点,丰富商业业态。我局积极推进舟山市城市展览馆迁址布展工程,围绕“战略重点 开放舟山”“向海图强 经略舟山”“筑梦深蓝 璀璨舟山”“渔都港城 历史舟山”“海上花园 幸福舟山”五大主题,展现舟山城市魅力。三是积极开展已消失的历史资源原址保护工作。如2023年4月定海区在东大街附近发现明清时期古城墙基,我市文物部门迅速行动,开展考古工作,完成遗址专项保护方案评审,并采取建设玻璃罩等防护措施,对遗址进行封存,以此保护和延续定海古城历史文化风貌,弘扬古城文化特色。

下步,我市各有关部门将继续推进展览馆、民俗馆等场馆的打造工作,同时对已消失的或残缺的、具有标志性的历史文化资源,通过普查、认定、公布后,以安装铭牌标志、维修加固、玻璃罩保护等多种方式,予以保护和纪念。

五、关于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建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的建议。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离不开人才和技术的培育传承,成立历史文化保护专家委员会有利于发挥专家优势,为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保驾护航。如六横邀请宁波大学地理系专家以历史时期海陆地貌为基础,开展“双屿港”遗址海陆环境变迁实地考察,展现“潮涌双屿”,讲好双屿故事;定海区成立舟山市定海与古城保护利用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10位市级专家共同参与定海古城微更新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古城区域改造提升、各类历史遗存保护及活化利用等方面的咨询和参谋作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积极探索海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建设的新路径。

下步,我局将积极协同市文广旅体局、市档案馆等有关单位,探索组建历史文化保护专家委员会,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管理、活化利用等方面提供专业的咨询。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舟山市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清单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3日

附件

舟山市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清单

提案案由: 提案案由:城市有机更新中亟待保护历史建筑

提案现状问题

因城市建设和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大量历史建筑已经拆建成钢筋混凝土结构,历史建筑数量逐渐减少,现状堪忧,亟待保护。

提案主要建议

1、系统调查舟山市全域历史建筑现状;

2、对部分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进行收购、修缮;

3、打造历史文化街区,承载地方文化、留住乡愁,增添新的文旅节点;

4、建设舟山城市建筑展览馆,对部分已消失的具有地标性的历史建筑进行原址保护;

5、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建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

办理答复意见

一、关于系统调查舟山市全域历史建筑现状,进行测绘建档的建议。一是持续推进文物资源调查研究,共发现各类不可移动文物849处;二是持续做好历史建筑普查认定工作,全市共新增历史建筑27处;三是积极做好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挂牌及图则编制等工作,目前全市165处历史建筑已全部完成测绘建档挂牌及图则编制工作,历史建筑测绘建档、挂牌率100%。下步,我市将继续做好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工作及测绘建档相关工作。

二、关于对部分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收购、修缮的建议。一是大力开展文物保护、修缮工作,建立文物保护修缮工程项目库,分类分级推进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二是积极做好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工作,坚持“保护第一”理念,统筹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留住历史记忆,坚持活态传承;三是加大历史建筑修缮资金投入,近三年(2021-2023年)市级财政已统筹安排资金40992万元,用于支持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修缮、改造。下步,我市各相关部门将继续推进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修缮工作,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共担机制,引导社会各界以多种投资方式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形成合力推进各项保护工作。

三、关于打造历史文化街区,承载地方文化、留住乡愁,增添新的文旅节点的建议。一是积极做好历史街申报工作,成功申报舟山市定海区中大街、东大街、东管庙弄、留方路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二是打造定海古城文化名片,打造“文房四宝”园、东城门等一批标志性文旅地标,进一步推动古城出形象、可感知;三是深化文化探源,激发文化创新,打造文化和旅游IP,注重挖掘文化内涵,突出海岛特色人文。下步,我们将继续积极推进历史建筑活化利用,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基础上,实现保护与利用的统一,推动我市历史文化资源的活态传承及可持续发展。

四、关于建设舟山城市建筑展览馆,对部分已消失的具有地标性的历史建筑进行原址保护的建议。一是打造非遗馆、纪念馆等场馆,文物建筑转化利用为公共文化服务等场馆达20多处;二是提升改造已有的展览馆,着力实施“文化+”发展机制,驱动已有的展览馆提质升级;三是积极开展已消失的历史资源原址保护工作,采取建设玻璃罩等防护措施,对遗址进行封存,以此保护和延续定海古城历史文化风貌,弘扬古城文化特色。下步,我市各有关部门将继续推进展览馆、民俗馆等场馆的打造工作,同时对已消失的或残缺的、具有标志性的历史文化资源,通过普查、认定、公布后,以安装铭牌标志、维修加固、玻璃罩保护等多种方式,予以保护和纪念。

五、关于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组建历史建筑保护专家委员会的建议。成立历史文化保护专家委员会有利于发挥专家优势,为我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保驾护航,定海区成立舟山市定海与古城保护利用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10位市级专家共同参与定海古城微更新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作用。下步,我局将积极协同市文广旅体局、市档案馆等有关单位,探索组建历史文化保护专家委员会,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管理、活化利用等方面提供专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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