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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2024-11-28
工作计划与总结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4-11-28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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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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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2023年,我市财政国资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线,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对照“五个走在前列”总目标,立足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充分履行财政国资职能,为奋力推进“两个先行”、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一、2023年度总结
(一)抓党建,在凝心铸魂筑牢根本上走在前列。深层次开展理论学习。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局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建立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引领学、支部集中深入学、党员自觉学、教育基地实践学、网络平台自主学的“五学”体系,全方位凝聚思想共识。局领导班子共召开党委会15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局各基层党组织累计开展各类学习170余次。运用“财政国资论坛”、“万堂党课下基层”、专题读书班等载体,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在舟山的实践历程,并结合财政国资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创新性转化发展,领导班子参加主题教育读书班5期、专题研讨6次;领衔完成调研课题6个,形成调研成果15项。多维度夯实党建基础。一是强化机关党建。创新开展“党建引领·六精支部”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活动,建成以1个机关党委党建品牌为统领、6个支部子品牌各显特色、X项党建与业务融合的“1+6+X”品牌体系,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二是强化国企党建。持续构建“八力八新”党建工作大格局,以实施“红色引航”工程为抓手,强化组织、队伍、制度“三个基本”,完善责任、督查、考核“三个体系”;打造基层党组织书记全链条管理体系,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角色意识”大体检,实施标杆书记“赛马争先”比武,实行标杆书记“争先晋位”“星级管理”,激发党组织书记“头雁”效应;推动党建工作目标与企业生产经营目标深度融合,实现领办、攻坚、先锋等54个项目融合发展,积极打造“1+8+N”党建品牌矩阵。全方位筑牢思想防线。一是深化意识形态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提高财政国资发声能量,依托“一网一微一刊”宣传阵地,支持壮大主流声音。强化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建设,开展国企党委理论中心组旁听巡听活动,指导企业运用“班前10分钟”“指尖课堂”等载体,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二是统筹推进统战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一战线工作论述摘编等,及时研究部署本单位统战工作,积极支持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目前,全局共有民主党派干部14名、无党派人士4名,其中中层干部7名,占中层干部总数的11.3%。高效落实统战工作经费保障,2023年度安排相关资金2850万元,有力支持全市各项统战工作开展。三是严格落实保密制度。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健全保密工作相关制度,通过观看违法违纪案例、组织保密培训等多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全局保密理论知识测试优秀率超90%。严密监控保密设备使用情况,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源头防控、动态追踪。四是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高内部管理制度化水平和文件审查精细化水平,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实行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检查占比达75%;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时间压缩50%。
(二)抓践行,在锤炼品格强化忠诚上走在前列。对标“重要精神”强贯彻。建立健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闭环落实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国资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提出的科技创新、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等重大任务,专题研究部署财政服务保障举措,推动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对标“三件大事”快落实。聚焦省委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三个一号工程”,第一时间谋划具有财政国资特色的3个“10+N”行动,形成42项82条重点任务,实现上级部署任务和全局中心工作、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建立专班化、清单制、闭环式集成推进机制,通过赛马亮晒、督导考核等模式,全程管控任务进展情况,全局所有重点任务均完成年度目标。“一号改革工程”多篇专报获市领导批示肯定;“一号开放工程”相关案例在《浙江财税与会计》专栏推广,调研课题获省财政厅二等奖。对标“实干争先”提效能。在全市财政国资系统部署开展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为主题的实干争先活动,以我市“985”体系为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目标路径、锚定突破方向、发扬务实作风、推动工作落实,“马上就办”综合评价指数位于全市前列,税政处获实干争先活动第一批及时奖励先进集体。加强能力建设,强化问题导向,建立“七张问题清单”常态化风险排查和闭环管理机制,今年累计完成整改9个,完成率100%;强化数字赋能,持续推进“财政大脑”建设,迭代升级预算管理一体化、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浙里报账”、“浙里缴费”、“政采云”等应用场景,提前实现镇街“浙里基财智控”应用上线覆盖率100%,推动市属国企资产交易业务统一上线“浙交汇”;强化建章立制,全年全局共出台各项制度、办法等66项,形成补短板、堵漏洞长效闭环。
(三)抓绩效,在实干担当促进发展上走在前列。抓收支统筹兼顾。坚决将稳运行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抓好收支平衡工作。一是聚力稳增长。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51亿元,增长23.9%,增幅继续居全省首位。建立常态化向上对接机制,局班子29次带队向上对接,争取到新增地方政府债券41.62亿元,增长5.9%,其中六横大桥(二期)项目专项债券10亿元由省级代发;争取到海洋(湾区)经济发展专项等重点项目政策性资金约48亿元,支持交通、产业、教育、文旅等多方面发展;争取到浙石化留抵退税中央财政补助10.7亿元、省结算35亿元100%回补,创全省最高比例。二是聚力优结构。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严格落实“零基预算”要求,科学编制预算,加快执行进度,完善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51亿元,增长6.3%。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理念,压减全市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12.7%、“三公”经费2.9%,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专项资金4亿元,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执行和重点领域投入。稳经济加力提效。高效落实“8+4”经济政策体系财政要素保障,争取省级补助34.46亿元,安排市县财力123.85亿元,资金拨付进度均居全省前三,相关做法经验在全省财政系统进行交流。一是支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实施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现15%的增幅目标,推动开展科研成果赋权改革;发挥产业基金引导撬动作用,争取规模80亿元的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产业基金落地,为省级首批主推的3:3:4出资结构基金。二是支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全市减税降费超40亿元,向企业发放专项信用贷款、工商联转贷资金超40亿元,政府采购领域为企业减负超2亿元,无感监测指标排名持续居全省前列。三是支持地瓜经济提升能级。安排市本级政府投资预算10亿元,增长17.6%,有力保障甬舟铁路以及高速复线等重大项目建设;重塑财政支持自贸试验区江海联运中心能级提升、一条鱼全产业链建设等政策体系,成功争取到宁波舟山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退税政策。兴国企做优做强。以市场化为方向,以强监管为路径,推动国有经济企稳回升向好。一是监管赋能有力有为。全面建成“1+5+X”国资监管制度体系,针对性出台配套办法,编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厘清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产权树,实现国资监管有章可循、运作规范,获徐仁标市长批示肯定,被市政府主题教育提炼为正面案例。构建内外联动的国有资本监督协同机制,优化国有企业考核体系,畅通市属国企综合考核与经营业绩考核、薪酬扣减、责任追究等衔接渠道。二是国企改革稳进有序。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完善法人治理,推进市属国企董事会建设率达100%;有序推进企业上市,新诺佳完成券商等中介机构遴选工作。全流程规范国企投资,引导国有资本向重大项目集聚,全年市属重点国有企业共投资项目126个,投资额85.35亿元,预计投资进度超96%。防风险积极稳妥。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水平,通过盘活存量资金、严控一般性支出、科学合理安排债券项目等,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规模,全市法定债务率预计属于绿色风险等级;深化“一债一策”化债模式,推进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强化国企债务风险管控,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市属重点国企资产负债率处于良好水平。
(四)抓民生,在践行宗旨为民造福上走在前列。提高基本保障能力。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体系建设,紧盯民生支出进度,全市13项民生科目支出269.62亿元,增长4.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1.6%,支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全面推进。聚力保障“千万工程”,构建“8+1”财政支持“大三农”政策体系,推动乡村建设、农民共富。提高改革统筹能力。谋实谋新财政国资助力共同富裕路径,强化财政资金、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协同发力,支持市域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百万家庭奔富三年行动计划”等稳步推进。强化偏远海岛财力保障,持续完善以人为核心的偏远海岛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安排“小岛你好”财政专项资金1.55亿元并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障海岛共富行动全面开花。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立健全“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长效机制,深入落实“四下基层”“民生面对面”等联系群众制度,领导班子带队分批次、多形式开展走访调研60余次,开展“包镇联村入户”活动15次,接待群众17批90余人次,通过提供政策解析、资金扶持、答疑解困等解决问题超过100个。如针对基层财政治理难点,研究出台《舟山市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三年(2023-2025年)行动工作方案》,系统重构乡镇财政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基层财政风险。将提案议案办理作为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的重要途径,全年共承办提案议案105件,按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五)抓作风,在廉洁奉公树立新风上走在前列。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标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要求,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构建管党治党“责任共同体”,制定出台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高站位谋划、清单化推进。全流程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链条,结合机关业务属性和国企行业特色,迭代升级个性化责任书,建立常态化重要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层层传导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支部书记直接责任、党支部落实责任。优化政治生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巩固深化督查、述职、评议等机制,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53次。双链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厘清年度清廉财政、清廉国企工作“双清单”,助力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清廉建设新高地。一是深化清廉财政建设。开展清廉财政建设五大行动,培育“清风财韵·海上廉舟”廉洁文化品牌,“清廉财审”特色细胞获省财政厅肯定并推广。全面开展“财会监督年”活动,通过各类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发现并反馈问题38个,专项债评价监督工作受省财政厅通报肯定,并成功入选全省财会监督能力提升重点项目。深化授权支付改革,完善动态监控机制,增强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性和有效性。二是深化清廉国企建设。加强“5+N+1”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在国企综合考核中设置“党风廉政建设”指标,推动清廉国企建设责任可量化、质量可考评。加大国企违规出租房产地产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内部食堂管理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完成问题整改161项。全面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选人用人正确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舟山市选人用人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提任动议、考察、任职等相关程序,全年选拔任用科级干部9名,岗位交流23名,选派挂职干部17名、援疆干部1名。加强干部培养,迭代升级“处长论坛”2.0版,创新开展“青春赛马”,持续深化“青蓝工程”等,开展科级干部培训班等系列培训,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深化变革型组织创建,《舟山市推进共同富裕视域下财政支持偏远海岛基本公共服务“同舟共享”》获评全省财政系统变革型财政组织创建最佳实践案例。强化廉洁教育,在全系统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党委书记带头讲廉课,班子成员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年4名干部获省市各类先进表彰。
二、2024年工作思路
我市财政部门将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财政国资职能结合起来,立足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进一步谋划目标路径、锚定突破方向,以实干实绩推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一)持之以恒抓好收入组织。按照省部署要求,长远谋划、科学安排,推进我市财政收入可持续平稳增长。一是坚持谋划先行。打好今年“收官战”,在第四季度重点把握收入节奏和力度,实行收入动态管理,在确保实现全年收入目标的基础上,为明年收入组织备足后劲;下好明年“先手棋”,深入研判明年经济及收入形势,以更高政治站位、更强大局意识,合理确定财政收入目标,并予以区块分解落实。二是坚持纵横联动。纵向巩固省市县联动机制,及时全面掌握全省收入组织要求及动态,抓好全市收入统筹,压实各区块主体责任。横向完善“财政+”部门协作机制,发挥与税务、自规等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浙石化等重点企业税收落地、大额非税及时足额缴库。三是坚持量质齐升。持续落实重点税源项目动态监控机制,充分调动各地培植优质税源的积极性,加大优势行业企业的扶持力度,会同自规部门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和节奏,努力提高增收后劲。
(二)集中财力保障大事要事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提出的科技创新、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等重大任务,研究财政服务保障的新招实招硬招,推动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对标落实“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的要求,强化首位战略首位保障。提高财政对科技、教育、人才保障水平,严格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科技投入年均增长15%的目标任务,加大财政人才支出倾斜力度。加快产业培育,围绕聚焦“155”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156”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统筹财力支持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国企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新材料、新能源技术攻坚,推进华润异质结太阳能二期项目建设,开拓蓝焰公司能源综合利用绿色产业,推进绿色石化与新材料基金落地见效。二是对标落实“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先行示范”的要求,加快海岛共富体制创新。按照省市部署,继续配合省厅做好一体化相关工作,并找准财政结合点和突破口,在体制机制改革上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区域财政体制。以补齐“民生短板”为主攻方向,加强民生保障体系建设,联动各相关部门有效落实“百万家庭奔富三年行动”“小岛你好”“千万工程”等。强化国企民生领域保障,深化农产品供应链整合,落实燃气供应、原水保供责任,助力“海岛共富”行动。三是对标落实“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续写新篇”的要求,打造海洋特色标志成果。对标省级部署,谋划具有舟山财政国资特色的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举措;接续推进实施各级各类稳进提质政策举措,重塑财税惠企政策体系,优化资金下达兑付机制,推动涉企政策直达快享。坚持向海开放,加强部门联动,共同谋划一批推动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力争打造更多标志性成果。发挥国有企业扩大有效投资支撑作用,推进甬舟铁路、高速复线、六横大桥、高铁新城等重大项目建设。四是对标落实“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上积极探索”的要求,推动管理机制扩幅增面。加快构建共富型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博物馆“钱随人走”服务效能与财政补助挂钩改革试点拓展至其他文化场馆,并推进艺术剧院“以事定费”和图书馆“钱随人走”财政绩效机制创新。围绕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健全财政保障机制,支持我市“星辰大海”等行动加快推进,打造文旅高质量融合发展新模式。
(三)守正创新提升管理质效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财政国资改革更加领先、监管更加高效。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坚持零基预算、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持续规范预算管理,主动推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资源统筹,健全预算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做到公用经费精准合理、部门预算科学规范、政府专项围绕中心、资产管理规范合规、上级补助积极争取。压实各部门过紧日子的主体责任,深化公用经费管理改革,优化公用经费标准体系,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在部分领域试点开展投资项目预算联审,推动政府投资项目与债券项目有效衔接。二是攻坚国资国企改革。围绕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突出主业、聚焦实业,加大市场化整合力度,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持续推进子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大亏损治理工作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和闲置资产,提升国有资产效益。三是提升国资监管效能。持续完善“1+5+X”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制定完善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和主责主业等管理办法,推动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强化制度执行落实,持续开展企业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领域专项检查,抓好以督促改、以督提质。四是优化各类监督贯通。发挥财政国资协同优势,推进财会监督、国资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系统集成、高质高效,共同推进事前会商合作、事中协同落实、事后成果运用,开展全链条、全流程、全覆盖的财会监督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小切口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清廉“双单元”建设,细化落实评价指标体系,探索特色清廉细胞繁衍路径,打造清廉品牌。五是规范乡镇财政管理。充分发挥8个试点乡镇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三年行动工作,市县乡整体协同,加强试点创新成果复制推广,系统重构乡镇财政管理体系,带动全市乡镇财政管理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
(四)稳字当头强化风险防控
进一步树牢风险意识、底线思维,统筹好当前和长远,提高财政风险识别、防控和化解能力。一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一方面,积极落实中央一揽子化债政策,按新一轮化债方案,加快资源资产盘活,稳妥推进存量隐债化解任务;加强项目源头管控,厘清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的边界,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和资金落实,严格控制新增隐债风险。另一方面,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水平,积极做大地方可用财力,审慎安排地方政府债券项目。二是防范国企债务风险。加强国企投资管理体系建设,在项目安排上聚焦主业、量力而行、注重绩效,确保企业投资与自身资产负债水平和融资能力相匹配,严格控制举债规模,健全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做好风险识别和评估应对。三是防范社保运行风险。完善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关注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后,省与地市政府间责任负担机制变化,做好基金运行分析研判和风险预警预测,实现基金更长周期平衡。加强与社保、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夯实缴费基数,强化基金征缴,健全常态化社保基金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和多渠道社保风险准备金筹措机制,防范化解基金支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