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13/2024-200762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4-11-2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11-28 09:05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杨宇霞等10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的议案》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严格装饰装修企业市场准入、强化格式条款合同监管、加大防违拆违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化普法教育宣传等举措,持续加强和改进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保障装饰装修质量安全和群众的居住生活品质。

一、关于“严格市场准入要求”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通过严格装饰装修企业市场准入、强化企业资质核查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装饰装修行业市场秩序。一是严把准入门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市场监管部门用于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已经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专线网络的连通,构建起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平台系统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自动拦截,并能自动提示限制原因,同时生成告知单,提示营业执照申请人与执行法院取得联系。在营业执照申请人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后,才可解除相关任职限制,实现准入准营。二是强化资质核查。我局依据出台的《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核查和建筑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市房建市政领域整治工作的通知》,强化行业管理。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专项核查、“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包括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等多项资质进行核查,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撤回其相应资质。

二、关于“加强施工过程管控”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健全联防联控体系,强化与各部门执法协作,加强装修施工全过程监管,确保部门协同高效配合,切实保障施工安全。一是健全联防联控体系。目前,我市已出台《市容市貌“城管网格管理制”指导意见》,按照城管网格管理要求,就近落实住宅小区违法装饰装修等问题举报受理和处置人员,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履行发现、劝导、上报义务的基础上,着力打造“早发现、早上报、早查处”的高效联动防控体系;按照《舟山市业务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完善执法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城管、住建、资源规划等部门执法协作,确保职责清晰、协同高效。二是加强装修施工监管。近年来,我局通过物业服务质量考评、违规装修防控培训、信访交办和约谈等方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业主管理规约》相关约定,切实履行小区违规装修监管责任,提高防违控违能力:于交房期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进场装修前,告知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引导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依法文明装修;定期开展巡查,做好记录,形成可倒查机制;对装修工程进行全环节跟踪监督,发现违规装修苗头及时劝阻、制止和上报;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控违拆违工作,在职责范围内提供必要协助。

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限额以上需办理施工许可的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力度,督促参建主体人严格规范装修,依规履行住宅装修改造基本建设程序,严禁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实施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装饰装修活动,对违法违规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依法移送相关执法部门。同时,继续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与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间的工作联系机制上报问题线索,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快速处置并做好与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对接等。

三、关于“严厉整治违法违规”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通过强化合同行政监管、加大立案查处力度等举措,坚决遏制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强化合同行政监管。积极推广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签订使用,2000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发《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2008 年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发《舟山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2022年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发《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我市持续在住宅装饰装修行业宣传推广以上示范文本。督促行业及时备案在用合同,规范合同日常应用。根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采用格式条款的住宅装修装饰合同应在使用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备案住宅装饰装修合同 316 份,所备案合同基本为上述 3 种示范文本。随机开展格式条款合同抽查检查,规范合同使用行,2023 年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随机抽查检查装饰装修合同 11 份,发现其中 1 份合同部分条款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已指导要求企业修改后重新完成备案。二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我市已全面应用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及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实现住宅小区违法装饰装修等违法行为从发现到移交、立案处罚全过程线上流转处置,确保过程留痕,防止推诿扯皮。2023年以来,我局向城管部门移送违规装修案件91件,主要涉及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造为卫生间或厨房使用、拆除连廊护栏后拓宽并封包连廊、占用单元楼公共区域放置鞋柜和空调外机。城管部门已立案查处的违法装饰装修案件 67 件。同时,持续开展多部门“综合查一次”工作,2023 年以来,住建、资源规划、城管、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开展物业、房地产联合执法检查共11次,检查对象21个,检出问题42个,责令整改9个,行政约谈2个,行政处罚3个。

四、关于“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的建议

目前,群众可通过 12345热线实时反映我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相关问题,市 12345 热线话务员会及时受理,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记录并形成诉求工单,通过省民呼我为平台流转至相关部门办理。如群众要求信息保密,热线话务员会在系统勾选“保密”,省民呼我为平台中将不会显示群众的相关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的个人隐私,解决群众投诉的后顾之忧。

除12345热线,“浙里办”投诉举报平台已打通,舟山城管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我要报料”栏目,接受公众举报身边违法装饰装修行为。

五、关于“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住建、城管等部门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和普法宣传月等契机,积极开展装饰装修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刊登公益广告、组织线上有奖问答、走访物业服务企业、举办“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物料、以案释法系列报道、典型处罚案例曝光、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宣传专项行动等形式,做好常见装饰装修违法行为的警示告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安全知识,引导装饰装修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从事装饰装修活动,规范行业自律,引导室内装饰行业规范发展。同时,注重普法工作与执法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实践全过程,切实提高业主和装修人员依法装修、安全装修意识。

感谢您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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