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13/2024-200749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4-11-2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11-28 08:33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郑乔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此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对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要,完善我市既有住宅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方便居民生活,2022年7月我市正式实施《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22〕36号)。该意见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遵循“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加装电梯工作的纠纷协调与调解,要突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人民调解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民意的协调作用。

在电梯加装过程中,往往会因为低楼层住户持反对意见而需要进行多次协调,解决加装电梯过程中的利益平衡、权益受损等事宜,这也成了加梯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为此,我局也多次与省建设厅和兄弟地市对接,寻求破解之道,但从目前各地推进情况看,从法规的角度去约束并不是很妥当,主要还是依靠基层的力量去协商解决矛盾纠纷。为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协调能力,破解加梯过程中的协商难题,我局特地邀请省建设厅加梯宣讲团为我市80余个社区(村)150余人作加梯专业宣讲,推广加梯矛盾纠纷化解经验。特别是邀请了杭州市拱墅区和睦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周呈针对社区如何做群众的加梯调解工作,作了专题为“党员带动群众,群众做群众工作,加装电梯按下快捷键”的宣讲,从一名社区工作者的角度深入剖析了加梯工作的难点堵点和矛盾协调破解之道,为现场加梯工作者上了生动的一课。

此外,推进加梯工作指导宣传方面,我局先后组织各县(区)加装电梯相关工作人员赴省内先进地市实地考察加装电梯建设工作,学习先进经验及做法;主动对接舟山日报,舟山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进一步加强对加梯政策及工作进展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营造我市良好加梯氛围。

二、关于完善配套设施,对小区空间、公共设施、活动空间等进行适老化的改造

一是深化改造前期工作。提前谋划改造计划,下一年改造计划一般于当年下半年开始谋划。项目建设单位、所在社区深入项目地点走访调研,全面掌握小区建设年代、配套设施、建筑物结构安全和场地空间等基础信息。高度重视居民意见,贯彻落实《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流程规范》,通过入户走访、张贴告知书、召开“道地会”等方式引导居民参与改造;改造内容清单化征求居民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居民意见以及小区现状条件制定改造方案,并在项目点位公示改造方案;坚持民有所需我有所改,实行小区改造“个性化订制”。

二是推进配套设施改造。实际改造过程中,我市根据需改造小区现状条件以及居民意见建议制定不同改造方案,实施“一区一策”、“一幢一策”,积极推进停车位、充电桩和无障碍设施等改造内容。无障碍设施方面,部分项目对楼道入口的坡道考虑缓坡设计或无障碍坡道设计,对楼道内扶手、照明设施进行改造。停车位方面,因地制宜增设路面停车位,加强停车位管理,目前已累计增设停车位超1700个,并于2023年出台《舟山市城镇老旧小区停车泊位施划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充电桩方面,2022年启动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造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金寿新村,怡心公寓、东山公寓、合源新村四个老旧小区充电桩建设工作,建成充电桩 38 个。此外,国网舟山供电公司已完成定海檀香园、普陀颐景苑等 70 个小区电力设施改造,改造后超 20000 个车位具备建设充电桩条件。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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