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13/2024-200746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4-11-2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11-28 08:31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郭睿等11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的议案》已收悉。收到此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您们提出意见和建议专题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经研究,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改造工作总体情况

2019年起,我市全面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依次出台了《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舟山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内外兼修”改造行动方案》,以改造带动提升,目前已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936幢,惠及居民6.8万余户,投入超过20亿元;增设停车位超3200个,加装电瓶车充电桩超370个,加装电动车充电桩20个,改造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设施10个、托幼托育设施3个。

二、相关意见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防盗窗拆除问题

我市根据需改造小区现状条件以及居民意见建议制定不同改造方案,实施“一区一策”、“一幢一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例,经过居民意见征求,结合强化智能小区安防配套建设情况,差异化推进防盗窗“凸改平”。历年来,我市推进防盗窗“凸改平”超4万户。2024年,我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3幢,涉及防盗窗“凸改平”100户。

(二)关于电梯预留位置问题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要,完善我市既有住宅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方便居民生活,2022年7月我市正式实施《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发〔2022〕36号)。目前已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主要是指2000年前竣工的老旧住宅,其中80、90年代建成竣工的老旧房屋占绝大多数,加装电梯基础条件普遍较差,居民加装电梯意愿难以统一,历年来改造楼幢数达2936幢,成功加装电梯仅3台(定海檀树北区、岱山杏花新村)。下步,我局将按照代表意见,将电梯加装基坑开挖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谋划,一方面按照电梯加装前争取群众意愿的要求,积极争取群众同意配合,共同开展电梯加装与老旧小区同步推进工作;另一方面在开挖前充分评估考虑老旧住宅结构安全情况,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同步工作。

(三)关于改造后续维护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2023年9月,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明确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处理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对于过保后的维护问题,据市城管局反馈,根据职责属地城管系统只负责公共区域市政设施维护,小区不属于公共设施,改造前后均不属于城管部门负责。下步,我局将督促各地加强宣传引导,引导业主使用物业维修资金或自主出资对公共区域进行修缮养护。同时我局也将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从省级层面争取保险机制政策,有效解决居民合理诉求。

(四)关于绿化移栽问题

根据《舟山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三条,居住绿地,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2023年4月,市城管局印发了《关于规范住宅小区常见树木修剪砍伐工作的通知》,明确管理责任、规范修剪行为、强化监管执法。针对老旧小区改造中涉及的绿化移栽问题,下步我局将督促各地做实做细政策宣传、意见征求工作,在原有入户走访的基础上,尽可能扩大政策宣传面,畅通意见征求、意见反馈渠道,确保改造全过程意见征求充分、问题响应及时。减少因政策解读不到位、意见征求不充分引起的信访问题,确保设计落地,杜绝“边设计边施工”,保障改造成效,保障居民权益。

感谢您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1日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