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13/2024-200740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4-11-28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11-28 08:10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袁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出让地块商品房项目中推行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全装修或毛坯交付的建议》(第51号提议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情况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住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推行住宅全装修,实行成品交付,顺应新时期百姓的住房需求。为进一步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浙江省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住宅全装修项目施工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建〔2018〕12号)等文件;2018年以来,我市也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全装修住宅工作的通知》(舟建发〔2018〕128号)、《关于“舟山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舟建发〔2019〕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舟建发〔2021〕51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市场下行,全省土拍市场呈不同程度下行趋势。舟山土地市场下行压力巨大,开发商对我市的土地市场预期不高,拿地谨慎,很多条件成熟的住宅地块因招商未落实迟迟未推出。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要求和我市房地产土地市场遇冷的形势下,调整商品房住宅全装修成品交付的有关规定或者适当增加毛坯房比例有利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二、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我局通过深入调研和政策梳理,对在新出让地块商品房项目中推行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全装修或毛坯交付的提出明确指导意见和要求,相关工作落实如下:

2020年伴随着全装修成品房的陆续交付以及为进一步促进住宅全装修稳定健康发展,省建设厅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全装修工作的补充通知》(浙建〔2020〕6号)中明确阐述“经省政府同意,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分区域、分类别实施住宅全装修。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强化以市场为导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定位和客户需求,自行确定装修设计方案数量和装修标准”。自2022年以来,我局关注全装修工作并开展调研,以全市已交付的30个全装修住宅项目、在建31个全装修住宅项目作为样本,从我市全装修政策的推行情况、存在的问题、突出矛盾等方面,结合对比省内其他地市实施现状进行了专题商讨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

综合调研报告和省有关政策要求,以及省内其他地市对于住宅全装修的推行现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建议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各地可根据区域实际,以市场为导向,综合出让地块所在区域的房地产销售及去化等情况,由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自行确定各商品住宅项目交付要求,并在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中予以明确。同时,属地政府应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结合各地实际划分核心区域,建议在核心区域内有条件的商品住宅项目推行住宅全装修交付;采用全装修交付模式的应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要求执行,以进一步推进全装修住宅项目有序建设,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近两年,我市已有多块新出让土地未明确全装修交付,允许项目以毛坯方式交付。同时倡导建设单位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多选设计方案,结合市场定位提供多档次全装修标准,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目前我市已有部分商品住宅项目采取多档位装修标准模式,实行菜单式服务,如创世花园项目、云山府项目、山海未来城项目等。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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