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3065号提案的复函
吴常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我市口岸营商环境助力海洋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相关协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切实提高口岸资源利用效率的建议近年来,我局积极支持项目业主开展码头改扩建工作。按照《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共完成鼠浪湖 40万吨卸船码头工程、六横海港中奥 2 号泊位、鱼山多用途码头、宏运物流通用码头、中化兴中 6 号泊位等二十余个项目的改扩建工作,并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一是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快沿海和内河港口码头改建扩建工作的通知》印发后,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对全市已建港口码头结构预留情况和改扩建需求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二是积极向上恳请省级部门尽快出台码头改扩建实施细则,并指导项目业主加快组织实施,优先保障基本不新增或少量新增岸线、海域、土地资源的项目开展码头改扩建工作,充分发挥已有资源潜力,切实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三是规范靠泊能力管理,在满足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开展减载靠泊,并核发对应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充分发挥好现有码头作用,保障港口和船舶安全,切实帮助港口企业解决实际生产困难。
二、关于切实缩短检验检疫周期的建议
进境粮食属于高风险农产品,存在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安全卫生、转基因等风险,需批批布控查验,工作流程复杂。舟山海关按照规定对进境粮食实施“两段准入”,对“一段”检测完成的粮食准予先行提离口岸。近年来,舟山海关持续提升进口粮食通关效率。一是在风险评估基础上,支持企业自主选择靠泊检疫或锚地检疫。建立进口粮食信息预报和初审机制,货物即到即检。
二是在粮食进口码头建立现场制样实验间,做到样品即采即制,提升查验、采样和检测各环节资源配置和衔接效率。推广进境粮食“两段准入”监管作业模式,允许进口粮食附条件提离。三是借助“互联网+”和“粮食检验检疫管理系统”简化审核手续,调运监管手续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四是探索监管模式改革,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探索进境粮食实验室检测和二程转运单通道串行方式为两通道并行方式改革。五是加大实验室检测技术和设备投入,现场查验和实验室检测基本处于全年无休工作模式, 最大限度保障进境粮食快速通关放行。
三、关于加强对临港企业的帮扶力度的建议
临港工业是我市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市经信局积极推进落实临港工业企业减负降本工作。一是抓好惠企政策落实。落实“8+4”、结构性减税降费等政策,确保企业相关政策应享尽享,2023 年共为全市企业减负 51.5 亿元,今年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物流、融资等生产要素成本,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涉企保证金等专项整治活动,力争减负 55 亿元以上。二是开展减负组团服务。常态化组织开展全市经信系统“服务企业解难题稳增长提信心”、“小微你好”、“助企专员”等暖企行动,常态化开展企业服务,建立“减负重点调查联系企业库”并开展定期调查,及时收集协调办理“一类事”问题。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