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舟山建设简报2023年第9期

发布时间:2024-11-27 14:55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

信息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信息来源:

 

● 舟山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能动履职助力美丽舟山建设

● 嵊泗县创新近海海域治理模式 护航美丽海湾建设

 

 

 舟山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能动履职

助力美丽舟山建设

 

舟山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忠实履行“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以公益诉讼能动履职助力美丽舟山建设。2022年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件,覆盖污染防治、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古树名木保护、饮用水源保护、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等多领域。

一、回应群众所盼,助力“海上花园城市”建设

一是治理海域污染。“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诉讼深入海岛助力海岛共富”等专项监督活动,督促清除固废、污泥等1.9万余吨,恢复治理海域岸线38余公里,治理受松材线虫病侵害的林地1.7万余亩办理中央环保督查、最高检指令办理的马迹山某企业海洋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督促涉案企业一次性支付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2289.95万元。同时充分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帮助涉案企业切实履行公益责任,达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该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

二是守护“蓝色渔舱”开展守护“蓝色渔舱”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办理近年来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共计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1100余万元。联合宁波海事法院、舟山市法院、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院建立全省首个跨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增殖放流基地,进一步探索修复方式个性化、损害赔偿规范化、部门协作一体化的海洋生态修复补偿工作格局,现已增殖放流鱼苗552万尾。

三是优化城区环境。运用数字监督手段,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检查70家机动车维修企业,依法查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不规范、危险废物相关台账缺失、委托不合规企业或私自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联合交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基层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治理行动,联通各监管环节信息交流,形成行业共治力量。该案获评全省优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典型案例,并被全省推广。

二、坚持守正创新,适应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需求

一是防治外来生物入侵。根据人大代表提案线索,开展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防治专项监督行动,与相关行政机关、植物专家共同磋商,推动全市互花米草清除整治工程,现已清除互花米草2500余亩。普陀区检察院以办案为契机,与资规、镇政府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普陀桃花岛大深水滨海省级湿地公园资源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形成湿地保护合力。

二是保护特色生态禀赋。建立“古树群检察公益保护区”,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为鹅耳枥等舟山特色濒危珍贵古树名木安装生境监测仪,加固围栏设施,加强实时监控和日常巡查,联合人大形成覆盖全岛1000余株古树的“树数结合”数字监测体系。针对重要旅游海岛部分古树未纳入古树名目管理等情况,向法院提起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漏管”古树“老有所依”。

三是探索数字赋能检察。开展公益诉讼数字检察提升活动,运用海洋检察智慧平台实现大数据赋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促进诉源治理。现已针对非法捕捞、非法排污入海等10余个多跨场景开发应用、归集数据、研判线索。

三、强化多方协同,结牢生态环境保护公益纽带

一是推动跨区域保护。甬舟检察机关联合建立全省首个跨海输水工程区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为舟山大陆引水工程提供更优法律保障。普陀、嵊泗两地检察机关携手在全省首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保护联盟,海洋与渔业、海事、海警等职能部门和乡镇共14家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建立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公益保护联盟的意见》,以执法司法“大融合”打造公益守护“共同体”。

二是凝聚司法共识。与宁波海事法院召开海洋公益诉讼司法实务问题研讨会,会签《关于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关司法实务问题研讨纪要》,就损害后果确定、生态修复方式、举证责任分配、资金管理等实务问题达成共识,合力提升办案质效,共同守护海洋生态环境

三是向外借智引力。落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已在9件案件中进行实时动态“双转化”工作,有效提高检察监督刚性。选聘35名专家学者成立公益诉讼专业咨询委员会,借助“智慧外脑”专业力量指导、辅助办案。引入“益心为公”志愿者机制,落实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机制,为公益诉讼拓展线索渠道、引入公众参与提供有益创新,现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156余名。

                                    (市检察院供稿)

 

 

 

嵊泗县创新近海海域治理模式

护航美丽海湾建设

 

嵊泗县围绕海洋污染治理、海岛生态修复、海域规范使用等重点工作,坚持海洋海岛联动,创新“源头治理、陆海统筹、人工修复+自然恢复”的治理模式,推进美丽海湾建设,累计投入超6亿元,全力做好全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该县被授予2022年度省“五水共治”“大禹鼎”,成功创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县(市),其中花鸟岛、枸杞岛获评全国“和美海岛”。

   一、创新海上环卫工作机制,源头治理入海污染。

加强制度建设,压实“责任田”。出台海上环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及近岸海域“两面一线”污染整治行动方案,建立乡镇、村社两级包干制度,强化巡河管护及违法打击,严控陆源垃圾入海,实现全县沙滩、海湾及海岸线管理责任全覆盖。全面落实船舶污染物管理,全县1000余艘渔船、客运船只,各类海上作业平台及二级以上渔港均完成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备,实现生活垃圾海上统一收集、岸上集中处置。

强化日常监管,织好“管控网”。严格落实巡查监管制  度,通过定期、不定期和日常巡查相结合,设立48处远程监控视频,以无人机巡视等技术手段辅助,对全县海湾海滩和 428个入海排口进行巡查监管。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对入海排口、海漂垃圾、固废倾倒、岸线侵占等巡查情况以日志形式实时更新汇总,实现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动。今年以来,累计发现问题387个,整改完成373个,整改率达96.4%。

加大人员力量,严把“巡护关”。成立海漂垃圾打捞、垃圾分类及清运处置等队伍21支,吸纳乡镇属地、社会志愿力量225人,形成源头减量、治污保洁、清理转运全链条的岸滩垃圾治理工作格局。今年上半年,各乡镇共出动巡护保洁人员3655余次,海漂垃圾巡查打捞覆盖区域面积214.59平方千米,共清理处置海漂垃圾超3000立方米。

    二、实施"蓝色海湾"整治工程,统筹修复湾滩岸线

海湾清淤,优化生态功能。针对县中心渔港老港区南侧 海湾和枸桔套区域海湾淤积严重、自净能力衰退、通航性能下降的问题,开展海湾清淤工程,通过疏通潮沟,增加纳潮量,增强水体交换能力,提升近岸水域环境质量与生态功能,同时增加港池水深和锚泊水域面积。2021年以来,累计实施海湾清淤疏浚约152.8万立方米。

岸线整治,扩展生态区域。加快海岸线环境综合整治,通过拆除海湾近岸废弃企业、厂房、构筑物等,推动打造望海公园,增加亲海空间,实现从“工业岸线”向“生态、生活岸线”转变。截至目前,已清理沿海岸线5010米,整治生态滩涂195万平方米,建设青沙滨海生态滩涂湿地2.72万平方米,新建望海路沿线生态护岸线1750米。

沙滩修复,凸显生态效益。坚持“生态首位”理念,以特色串珠状沙滩带资源为重点,开展沙滩保护修复工程,减缓基湖沙滩砂质岸线侵蚀和湿地退化趋势,恢复重要海滩和滨海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改进公众亲海体验,不断提升景观生态优势和旅游产业效益。今年以来,基湖沙滩景区旅游人数达11.3万人次,同比增长285.96%。

三、推进海水养殖产业变革,提质升级绿色渔业

专项整治奠基础。以传统白色泡沫浮球为切入点的,制 定实施海水养殖泡沫浮球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排查摸底、发动准备、逐步淘汰、提升巩固等5个阶段循序推进,通过奖补激励、蹲点监管、联动执法等方式,实现传统泡沫浮球海上清零。目前,累计投入专项补助3642万元,开展专项整治42次,250万只新型环保养殖浮球全部完成替换。

“三权分置”促发展。全面推行养殖海域“三权分置、二级发包、一证到底”改革,严格规范养殖用海有偿使用制度,科学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通过积分管理、金融优惠等政策引导群众签订养殖海域租赁协议,遏制无序发展局面,优化海洋牧场建设。目前,全县5000亩贻贝养殖用海完成确权,签订租赁协议户数733户,养殖户平均收入达30万元。

智慧平台强效用。开发应用数字化智慧养殖平台,形成 养殖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集养殖、加工、流通等为一体的智慧驾驶舱,实时监测预警养殖海域的面积、密度、浮球规范使用等变化,实现养殖全链条数据治理。平台启用后,累计对769户养殖户、885艘养殖渔船、2796块养殖桁地全面实行数字化管理,推动生产纠纷调解率同比提升43%,海水养殖产量同比增长8.32% 。

                               (嵊泗县美丽办供稿)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