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医保局关于年度医保基金支出增长率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不能出现年度赤字预算的要求,我市在进一步加强总额控费的基础上,全面测算确定2024年度全市医保统筹基金支出预算额度。
一、职工医保。全市待遇支出预算安排20.29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住院支出增长10%,门诊支出增加9%。
二、城乡居民医保。全市待遇支出预算安排9.4亿元,维持当年度基金收支平衡不出现赤字,同比增长3.07%,其中住院支出增长3.07%,门诊支出增加3.07%。
三、门诊和住院控费总额。全市待遇支出预算安排合计29.69亿元,同比增长7.38%。其中门诊安排预算13.68亿元元,同比增长7.4%,住院安排预算16.01亿元,同比增长7.36%。
在总预算额度内,根据基金年度实际运行情况,住院和门诊、市内和市外可合并统计和清算,如年终预算安排有结余的,结余部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予以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