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4-199769

  • 文号:

    舟政办提函〔2024〕15号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10-09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322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10-09 14:12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农工党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以高质量医养融合推进失能失智老人照护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该提案被列为2024年度市政协王伟主席督办的重点件。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共同抓好办理工作。经研究,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做好失能失智老人照护服务工作,事关老人福祉、家庭幸福。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失能失智老人照护服务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之一,持续强化兜底保障,优化多元供给,有效满足失能失智老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

(一)开展能力筛查评估。由市民政局联合财政、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结合舟山实际制定《舟山市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实施方案》(舟民福〔2022〕10号),按照全省统一筛查标准,在2022年开展全面筛查,对本市户籍的所有60岁以上老年人开展自理能力筛查和需求评估,实现全市29.98万名老年人自理能力初筛全覆盖,其中转专业评估19602人,形成全市老年人自理能力情况综合数据库。根据老年人申请意愿,动态满足筛查需求。2024年全市已完成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评估2.23万人。

(二)精准落实惠老政策。符合低保低边条件的失能失智老人,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分为三档,分别享受125—600元/人/月的养老护理补贴,按需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同时享受社区定期探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多个惠老政策。率先在全省实施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全部纳入政策性长护险保障范围,截至2024年8月,政策性长护险实际参保人数超100万人,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失能失智老人享受政策性长护险的人数达到2794人。

(三)建设认知症照护专区。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辟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设置照护床位,帮助老人延缓症状发展、提升认知能力。全市共建有认知症照护专区床位629张,2024年计划推进建设328张任务,目前已完成299张。


二、下步工作计划

关于贵委提出的失能失智早期筛查干预、机构及居家照护医养融合不够等问题,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4方面开展工作。

(一)全面强化失能失智早期筛查干预工作。积极落实《舟山市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为全市老年人开展“光明”“口福”“营养改善”“失智关爱”和健康服务“智慧助老”五大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2024年,我市计划完成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疾病筛查1000人以上,完成口腔、营养、认知功能、心理健康状况筛查评估2万人以上,加强健康综合评估结果运用。

(二)落实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新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健全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浙民养〔2024〕85号),为我市户籍经济困难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月125元,用于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务。为我市户籍且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难家庭老年人发放养老护理补贴,根据自理能力评估结果,生活不能自理的困难家庭老年人中,重度受损的每人每月补贴500元、中度受损的每人每月补贴250元、轻度受损的每人每月补贴125元,用于购买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照顾服务、护理服务、护理用品等。补贴主要采取电子积分的形式按月发放至老年人本人的社保卡养老补贴专用账户中,以服务给付的方式用于消费结算。

(三)持续增强对养老机构的医疗资源支撑。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长护险定点护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与未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开展合作。目前,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16家(11家内设自营医疗机构,3家为医院增设养老服务,2家与附近医疗机构深度合作),其余43家均与医疗机构签约合作。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医疗保障待遇,市内养老机构入住的参保人员,在所居住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诊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参照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活动,在1家医养结合机构创建全国首批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基础上,再培育创建4家。加强医养结合团队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全市59家养老机构、37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签约全覆盖,做实定期上门提供健康巡诊服务,为养老机构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老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

(四)全力做优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持续优化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不断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护理难题。重点围绕助洁、助医、助浴、助行、助急等方面,开展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革省级试点,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水平。2024年,全市三分之一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完成改革。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和失能失智老年人关爱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失能失智老人及照护者提供每年至少1次健康服务。深化“一地签约、全市共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估后,为行动不便患者提供上门诊疗服务,解决特殊人群的就医需求问题。积极探索打造多层次医养康养联合体,提升29家乡镇(街道)康养联合体服务能力水平,为有康复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训练转介、精神辅导等康养服务。依托巡回医疗、健康方舟等行动,组成由市、县、乡、村专家组成的巡回医疗团队,实现对海岛医疗卫生的有效补充。开展“家庭照护支撑计划”,面向社会开展免费养老护理员培训,吸纳更多社会人士从事养老护理工作。


感谢贵委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联系人:市民政局 王林峰,联系电话:18768089368)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83221号提案的复函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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