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4-10-22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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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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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制度,有效发挥财政支撑保障和财政体制机制改革撬动作用,助力走出具有舟山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明确改革目标原则。《意见》围绕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总目标,明确按照“支出责任不变、支出主体不变、分配方式调整”的原则,纵向联动省市县(区)三级相应领域资金形成合力,横向探索跨领域资金统筹使用,突出保障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和重大项目建设。争取到2025年底,基本建立“钱随人走”“钱随事走”“钱随项目走”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制度。
二是把稳改革实施方向。《意见》从深化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资金统筹、合理划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事权与支出责任、加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分配使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绩效评价体系四个方面,就加强相关领域资金使用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具体工作举措,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资金要素市级统筹配置能力和使用绩效。
三是强化改革支撑保障。《意见》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健全部门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转移支付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改革工作,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同时,及时总结提炼体制机制创新经验,宣传改革工作成效,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