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02/2023-190032
舟发改价格〔2023〕27号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09-26
综合政务/其他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有效
主动公开
ZJLC02-2023-0005
发布时间:2023-09-2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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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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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县(区)发改局、市属有关停车场经营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舟发改价格[2023]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决定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调整后的收费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5日
附件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市辖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标准
道路停车 收费类别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
白天( 8:00- 17:30) | 夜间( 17:30-次日 8:00)元/辆·次 | |||
2小时(含)内 | 超过2小时的 | |||
一类收费道路 | 首小时3元/辆·小时, 首小时后2元/辆·30分钟 | 2.5 | 5 | 30分钟(含)内免费,白天连续计费不超过8小时。 |
二类收费道路 | 首小时2元/辆·小时, 首小时后1.5元/辆·30分钟 | |||
三类收费道路 | 首小时1.5元/辆·小时, 首小时后1元/辆·30分钟 | 1.5 | 3 |
1、城市道路公共停车泊位仅供小型车停放,停车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含)的免费,机动车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2、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节假日调休日期、双休日(已调休的除外)收费标准:日间停车按所属道路类别计费,一类收费道路日间单次收费不超过15元,二类收费道路日间单次收费不超过10元,三类收费道路日间单次收费不超过 5元;夜间收费按标准执行。
3、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节假日调休日期、双休日(已调休的除外)收费标准时段为第一天 8:00 开始,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8:00(含)结束。
4、道路停车收费类别根据道路交通状况和停车设施供需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类别划分如下:
一类收费道路:
(1)定海:影剧院路(东海东路-芙蓉州南路)、朱家塘路(蓉浦公寓西侧)、蓉浦公寓北侧道路、观音桥路(环城南路-东海西路)、南珍菜场西侧、集市桥(解放西路-工农路)、工农路(南珍大厦南侧)、人民北路(环城北路-昌国路,含帅旗弄、书院弄、桑园弄)。
(2)新城:长峙岛香樟街(桃源路-长峙中路)、港航路(翁山路-千岛路168弄)、海月道(体育路-港岛路)、翁浦新苑北侧人行道、合兴路(翁山路-海宇道)。
(3)普陀:海华路(香榭街以南)、海珠路、山海街(海莲路以西)、滨港路(船厂路-中兴路)、东河路(东海东路-滨港路)、同济路(中大街-兴建路)、西大街(中大街-兴建路)、中洲路、船厂路。
二类收费道路:
(1)定海:金寿路—尾山路—环城北路—人民北路—青岭路—东皋路—海天大道—阳光路—双拥路—海天大道—新桥路—东山路—弘生大道—青垒头路—沿港东路—卫海路—沿港西路围成的区域内道路及畚金路。
(2)新城:高云路—新城大道—中湾路—小青湾路—临长路—怡岛路—新城大道—富丽岛路—滨海大道—临长路—海天大道围成的区域和长峙岛全域内道路。
(3)普陀:
1)海莲路—潮音街—海洲路—晨晖街围成区域内道路。
2)普陀区海洋与渔业大楼东侧道路—东海西路—东海中路—东海东路—东河路—滨港路—滨海大道围成区域内道路。
(4)朱家尖全域内道路。
(上述各区域所含道路与一类重叠部分道路,执行一类收费标准)
三类收费道路:除一类道路、二类道路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内的城市道路
二、财政性资金、国有城市建设投资(国有交通投资)公司投资的市属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车型 | 停车场区域划分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小型车 | 一类区域 | 3元/辆·小时 | 1、30分钟内(含)免费,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1小时内(含,包括充电时间)免费。 2、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停车时间8-24小时的,按8小时计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的。 |
二类区域 | 2元/辆·小时 | ||
大中型车 | 一类区域 | 5元/辆·小时 | |
二类区域 | 4元/辆·小时 |
一类区域:
(1)定海:环城北路-环城西路-环城南路-环城东路围成的区域。
(2)新城:千岛路-东西快速路-富丽岛路-滨海大道围成的区域。
(3)普陀:墩头路—东海中路—东海东路—海莲路—潮音街—海洲路—滨港路围成的区域。
二类区域:
除一类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三、市属公立医院、列入公共体育设施名录的体育场馆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车 型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
白天(8:00-17:30) | 夜间(17:30-次日8:00) | ||
小型车 | 2小时内3元/次, 超过2小时后3元/小时 | 2小时内2.5元/辆·次,超过2小时的5元/辆·次 | 1、30分钟内(含)免费,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1小时内(含,包括充电时间)免费。2、小型车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24元,大中型车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32元。 |
大中型车 | 2小时内4元/次, 超过2小时后4元/小时 | 2小时内3元/辆·次, 超过2小时的6元/辆·次 |
四、市属交通场站(含机场)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车型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
普陀山机场停车场 | 小型车 | 2小时(含)内每车次10元;2小时以上每1小时加收4元,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48元。 | 30分钟内(含)免费,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1小时内(含,包括充电时间)免费。 |
大中型车 | 2小时(含)内每车次15元;2小时以上每1小时加收8元,24小时内最高不超过80元。 | ||
其它交通场站 | 小型车 | 3元/辆·小时 | 1、30分钟内(含)免费,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1小时内(含,包括充电时间)免费。 2、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停车时间8-24小时的,按8小时计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
大中型车 | 5元/辆·小时 |
五、市属景区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车型 | 收费标准 | 备 注 | ||
朱家尖禅意小镇立体停车场及慈航广场停车场 | 平时 | 旅游旺季 | 1、15分钟(含)内免费,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停车时间8-24小时的,按8小时计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2、“旅游旺季”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连休日(具体执行日期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放假调休日期为准)、4月至9月双休日、观音香会期(农历二月、六月、九月的十七、十八、十九)。 | |
小型车 | 6元/辆·小时 | 8元/辆·小时 | ||
大中型车 | 9元/辆·小时 | 12元/辆·小时 | ||
朱家尖南沙、东沙、观音文化园3号停车场 | 小型车 | 4元/辆·小时 | 6元/辆·小时 | |
大中型车 | 7元/辆·小时 | 10元/辆·小时 | ||
其它景区 | 小型车 | 4元/辆·小时 | 15分钟(含)内免费,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停车时间8-24小时的,按8小时计收;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 |
大中型车 | 7元/辆·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