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02/2023-189762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08-27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27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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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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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周艳、李振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破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的建议》收悉。对这些提案我们十分重视,经认真会商,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绿色消费理念不断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车主选择购买新能源汽车,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截至2022年底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8800辆,以私人乘用车、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为主。为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我市积极引导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商开展充电桩建设,截至2022年底已建成充电桩约2000个,范围覆盖政府、医院、酒店、图书馆、旅游景点等众多公共区域,呈现较快增长。
此外,已建立省级、市级充电基础设施智能监管服务平台,可实现充电桩位置查询、充电桩运营状态监测、充电量统计等功能。目前已有18个充电运营商约1700个充电桩接入省级、市级平台。
二、下步主要工作举措
最近几年,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我市新能源汽车数量进入快速增长期,市外旅游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也逐步提高,给我市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带来了较大的市场机遇和挑战。公共充电桩的建设与运营、利用数字化技术开展充电桩统一管理、进小区建桩难等问题日益突出,我市已会同相关部门持续研究,推动解决上述问题。
(一)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2021年,我市已印发《舟山市“十四五”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下称《规划》)。《规划》对充电基础设施的利用率、利用特征进行数据分析,确定了车辆充电需求较大的区域。在充分考虑车辆需求、建设条件、城乡兼顾等方面基础上,确定了“十四五”期间充电桩规划建设布点。“十四五”期间,我市目标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200座以上,公共领域充电桩2000个以上。
今年,我市又印发《舟山市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将通过同步路网规划实施以及改造提升,统筹建设规模,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等推进普通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充分预留电力线路廊道,做好公路沿线充电设施供电服务保障。
同时,我市通过专项补贴相关政策,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新业态培育等相关领域发展。2022年,统筹考虑我市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以及我市充电基础设施总体布局、相关投入等情况对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补助1952万元,用于缓解新能源车充电需求,优化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根据我市新能源汽车的总体布局、相关投入等情况,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301万元,拟继续用于优化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境。
(二)提升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化水平
我市加大公共服务信息化力度,千岛停车APP已上线充电桩导航模块,全市已有1700个充电桩的位置信息接入系统,便于我市新能源车主找桩。此外,我市还积极做好与浙里办“一键找桩”应用的数据对接,确保我市尽可能多的充电桩信息接入,将服务对象进一步拓展到全省用户。
后续将进一步鼓励各充电运营商将充电桩信息数据接入省、市平台,并及时与千岛停车APP、“一键找桩”APP共享数据,进一步提高公众服务能力。督促充电桩相关建设运营单位建立专业化运维队伍,开展定期现场设备巡视、消缺。设立7×24小时充电服务热线,远程或现场指导车主充电,减少因设备故障、操作不当等导致充电失败,加强充电设施供电服务保障。
(三)积极推进充换电设施进小区建设
针对普遍存在的老旧小区充电难问题,我市协调各县(区)加强相关小区充电需求的调研,协调街道、物业试点性开展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2022年金寿新村等老旧小区已有建设充电桩18个。
各县(区)结合“棚改”、“旧改”对建设充电桩需求较大的老旧小区进行电力设施改造,提升电力容量。2022年,已完成定海檀香园、普陀颐景苑等20个小区的电力设施改造,改造后有3186个车位具备建设充电桩条件。
我市将严格落实《舟山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库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在全面推进未来社区的创建过程中,鼓励旧改类未来社区根据社区条件和居民需求推动既有停车位增容改造供电设施,新建停车位建议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配电设施安装条件。
最后,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真诚地希
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李明道,联系电话:228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