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02/2023-189753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3-08-26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号议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8-2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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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傅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舟山市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的议案》收悉,感谢你们对舟山人口老龄化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经商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的基本国情。伴随着我市持续走低的生育率,全市人口发展出现“少子老龄化”的趋势,诚如您所说,呈现“青少年人口增势缓慢、劳动人口规模和比重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特点。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着力完善政策体系、加大产业培育、优化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应对我市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

一、关于构建延缓老龄的新体系方面 

(一)强化顶层设计。我市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基础性、前瞻性、系统性研究,针对当下人口发展现状,开展了“十四五”时期舟山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及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研究,助力老龄工作顶层设计。加强养老服务体系等领域的系统谋划,研究编制了《舟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舟山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舟山市养老服务设施专线规划(2021-2035年)》《舟山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系列规划文件,用于指导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

(二)强化政策引导。近年来,全市相继出台了《舟山市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套建设暂行办法》《舟山市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以逐步完善的政策体系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风险挑战。同时,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全面三孩政策,加快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统筹实施包括经济、假期、服务、政策等5方面的行动举措、16条一揽子针对性措施,以进一步提升我市生育水平,减缓人口老龄化的进程。

(三)强化产业引人。全市进一步优化完善产业空间布局,发挥产业带动就业效应,从而加速人口集聚。一是推进工程研究中心、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组织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等。截至目前,我市已获批2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二是完成石化扩区工作。努力向上争取绿色石化基地区块拓展工作并获批复,为我市石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发展空间。在此基础上,我市积极开展石化下游产业项目招引,已有浙江一塑年产100万吨聚苯乙烯生产基地项目、浙江碳景科技光电信息材料项目、浙江迈睿沙新材料项目等落地,这些支柱产业项目的落地必将进一步带动就业,加快人口的集聚。

二、关于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方面

在拓宽就业渠道上,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适当延长工作年限,或者以返聘的形式继续发挥余热。实施“银龄三师”计划,招募国内优秀退休医师、教师、工程师到基层工作。开展“银龄互助”行动,组织低龄健康老人为空巢、独居高龄老人提供日常探视、生活照护和应急救助。鼓励用人单位开设适合老年人的公益岗位,支持老年人积极、理性、有序参加城乡社区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在知识技能更新培训上,开展各类老年开放教育培训,依托农村文化礼堂等载体办好家门口老年开放教育,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幸福驿站、幸福食堂等场所设立老年课堂,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学习活动;强化数字赋能,拓展“舟惠学”的适老化功能建设,开通共同体专栏、完善市民卡刷卡功能和直播课堂等,搭建多跨度教育场景。

三、关于培育老龄产业发展方面

在完善系列配套政策上,2021年制定出台的《舟山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通过政策扶持、制度创新和市场培育,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老龄产业与老龄事业协同发展;同时,还明确我市老龄产业发展方向是在优化舟山“一带、两园四片”健康产业布局基础上,发挥海岛旅游特色、佛教文化底蕴等优势,重点发展与旅游业相融合的禅修养生、康复疗养、研修体验等特色康养产业,打造长三角重要的康养旅游胜地等。在落实已有政策上,我市认真落实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税规费优惠、金融保障、养老服务供地等各项政策,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进入养老领域,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助;鼓励各类养老护理人员补助津贴、入职奖补等与公办养老机构同等待遇、同等标准,全面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领域。近三年来,累计投入约1500万元用于民办养老机构各类政策补助,发挥了积极引导作用。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探索成立舟山市老龄产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带动老龄产业更加规范、标准、品牌化发展。

四、关于加大养老服务供给方面

在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上,落实“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计划,实施《舟山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并将相关内容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加强与“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衔接,充分利用现有闲置资产资源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严格执行《舟山市新建住宅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套建设办法》,新建小区按“四同步”的要求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统一交付乡镇(街道)使用。进一步强化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推进社区嵌入式机构、幸福食堂等项目建设,持续开展社区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优化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引入新理念新模式,建设医康养融合型高品质养老服务机构。在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上,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长效运行,提升助餐、助医、助急、助行、助洁、日托、全托等服务品质。推进居家、社区、机构医养康养结合,实现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率100%。深化“海岛支老”“守护夕阳”“小岛你好.同舟颐养”行动,规范“幸福驿家”长效运营,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资源,提升偏远海岛养老照护能力。在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上,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民办养老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支付相应费用。推进“一人一床一码”“补需方”改革,实现床位智能管理和精准补助。全面落实床位建设补助、运营补贴、重点项目奖励机制。继续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工作,市县级财政按比例进行补助。大力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和企业,引入家政、物业委有需求的老人提供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发展老龄产业,推动各领域各行业适老化转型升级。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真诚地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徐松乔,联系电话:18857069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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