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01/2023-189599

  • 文号:

    舟政办发〔2023〕59号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8-20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

  • 组配分类:

    市府办文件

  • 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文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8-23 15:08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文物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博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新时代我市文博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海洋文化长廊,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五届三次全会、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历史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挖掘阐释,全面提升舟山海洋特色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为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打造新时代海洋文化高地贡献文博力量。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基本形成精密智控、多维联动的文物安全监管体系,底蕴丰厚、地域鲜明的文物标识体系,价值突出、彰显特色的文物保护与考古体系,覆盖全面、高效发展的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整体智治、资源共享的文博数字化治理体系,保用结合、跨界协同的文博与旅游融合发展体系。树立一批具有舟山辨识度的海洋文化品牌,打造一批在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博平台,形成一批文物保护利用的标志性成果,全市文博事业实现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


三、重点任务

(一)守牢文物安全底线。

1.实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提升工程。开展文物资源普查和专题调查,摸清文物资源家底。开展各级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提级工作。实施不可移动文物分级、分类、精细化保护管理。加快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严格落实土地储备考古前置管理规定要求,对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或发掘前,原则上不予收储入库或出让(划拨)。高度重视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特别是在城市有机更新中,严格落实不可移动文物专项保护措施。

2.实施文物安全监管方式创新工程。巩固文物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攻坚行动成效。大力推进文物安全监管制度创新,建立警示通报、跟踪督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对账销号等文物安全隐患闭环整改机制。依托“网络巡检、智慧监管、遥感监测”等方式推进数字化巡查模式,实现对文物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理。进一步提升文物安防、消防、防雷等安全防护设施。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文物安全监管和评估。

3.实施文物安全群防群治专项工程。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职责明晰、齐抓共管的文物安全群防群治工作体系。鼓励推行私有产权文物建筑征收、置换和流转制度,推动民居类文物建筑由分散式、粗放型管理向相对集中的规范化管理转变。强化文物安全执法监察,加强日常检查、专项督察、双随机抽查。实施文物法人违法案件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文物修缮未履行审批、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擅自建设等法人违法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文物安全责任终身追究制。

(二)推进“海洋文明探源”工程。

1.深化地域文化研究。发挥舟山文博研究中心作用,深入梳理舟山海洋文化历史发展脉络,从舟山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中甄选典型的文化遗产,研究和阐释海丝、海港、海岛、海盐、海塘、海防等“六海考古”核心资源,实施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构建文物标识体系。开展革命文物史实研究、价值挖掘和内涵阐释。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跨界、跨学科学术研究和交流合作。

2.推进海洋考古工作。深挖海岛文化遗产资源内涵,开展全市范围内主要住人岛的田野考古调查、发掘,逐步构建舟山史前文明考古学序列。加快推进海上丝绸之路舟山段、历代海防遗址、岑港“六国港”遗址、六横“双屿港”遗址、宋韵文化遗址等专题性考古调查,加快对舟山海洋文明考古学的阐释。加强国家、省、市联动协同,推进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舟山工作站和省级海洋考古工作站建设。

3.实施水下文物保护。开展水下文物考古调查,掌握舟山水下文物及相关陆地遗存的整体分布和保存状况,构建水下文物资源库。重点推进东极中街山列岛近现代沉船、岱山衢山岛周边海域、普陀莲花洋、嵊泗洋山镇周边海域、嵊泗嵊山镇周边海域和岱山火山列岛周边海域等水下考古调查。推进出水文物保护展示实验室、文物标准库房和设备库房建设。

(三)提升博物馆发展水平。

1.推进博物馆设施建设。加快县(区)综合性博物馆和特色专题馆建设进程,高质量建设普陀区沈家门渔港博物馆等。试点培育岱山县“海岛型全域博物馆”品牌。加快推进舟山鸦片战争纪念馆、嵊泗县博物馆等创建国家等级馆,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博物馆建设分馆。实施舟山博物馆基本陈列“改陈提升”工程,加快推进数字博物馆建设,推广博物馆景区化、24小时博物馆等创新做法。加快乡村博物馆创建提升,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拥有1家以上乡村博物馆,打造星级乡村博物馆5家。

2.加强可移动文物保护研究。优化全市博物馆藏品征集体系,重点突出海洋特色文化、高等级馆藏文物的征集工作。完善馆藏文物链,丰富藏品系列,加快藏品数字化进程,形成特色鲜明的馆藏文物资源体系。实施馆藏文物修复计划,优先保护材质脆弱的珍贵文物,注重保护修复馆藏革命文物。加强可移动文物的预防性保护,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加强社会文物管理。

3.优化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围绕品质文化共享工程,有机融入“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完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设备,持续激发发展活力,通过打造精品展览品牌、创新教育活动、密切馆校合作、提升文创产品、创新办展送展形式等途径拓展服务项目,在资源共享化、服务网络化、展陈精品化、运行一体化等方面实现更大提升,打造有品位、有体验、有温度的“暖心”博物馆。加大对非国有博物馆的业务帮扶力度,引导非国有博物馆规范化发展。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代管托管中小博物馆运营机制。

(四)推进“文物+”深度融合发展。

1.推动“文物+旅游”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文物资源,紧扣“浙东唐诗之路”文化带建设、十大海岛公园建设、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加快实施相关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打造“走读昌国——跟着考古(博物馆)去旅游”等品牌活动,开发特色鲜明的文博主题旅游线路。围绕打造“文明之源”旅游目的地,培育建设嵊泗黄家台等海岛考古遗址公园,推动重要文化遗产点和文博机构成为热门旅游打卡地。加快研发具有舟山地域特色、海洋文化元素的“舟山心意·舟博有礼”优质文创产品。

2.推进“文物+城市更新”融合发展。全面梳理、动态整合分布在城乡场景中的文物资源,在符合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依托文物建筑开辟文物展陈、文化展示等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发展民宿经济,形成文物焕发新活力、城市增添新景观的“双赢”局面。通过多种形式将海洋文化、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与革命旧址、名人故居、文博场馆等串珠成链,实现场馆效应最大化。推动定海古城微更新和活化利用工程。

3.推动“文物+科教”融合发展。坚持“展教并重”理念,发挥文博单位资源禀赋,推动文物教育资源开发应用。打造“翁山雅集”博物馆社会教育活动品牌。合理开发具有历史文化内涵的社会化教育项目,特别是海岛渔业文化、海岛民俗文化、海洋考古等青少年研学游精品项目和课程。建立馆校合作机制,推动博物馆科普类项目教育进程。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共享和智慧应用等手段,促进文物保护利用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新时代文博工作的领导,把文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文物安全管理网络体系,严格落实文物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文物、公安、民宗、消防等部门间的文物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合力推进文物保护、传承和利用。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统筹,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博事业的投入力度,重点保障文物考古项目、文物平安工程、文物保护修缮和文物保护利用工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文物保护和文博创意产业,积极争取上级文博事业专项补助资金,提升资金保障水平。

(三)健全机构队伍。市级、文物重点县(区)的文物行政部门要强化职能配置,配齐配强文物保护和文物考古专业力量,切实加强市、县两级文物保护管理机构队伍建设。文物重点乡镇(街道)要配备文物专职网格员,为文物行政部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实施文物安全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一批文物安全“明白人”、文物执法“主力军”。创新人才引育方式方法,建立文博行业管理、文博专业技术、水下考古和文创研发等人才队伍的梯队培育机制。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0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文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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