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08009005001/2023-189597
舟政办发〔2023〕58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3-08-17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市府办文件
有效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23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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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海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加强党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聚焦“病有良医”“幼有善育”“老有康养”,全面推进海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加快实现全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普惠化、均衡化、一体化,为我市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基本实现海岛卫生健康现代化,实现健康服务体系全域均衡、优质健康服务全程贯穿、健康生活全民共建优享、人民群众更加健康长寿,各项健康发展指标显著提升(重点指标体系见附件)。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海岛居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1.打造健康浙江“海岛样板”。完善健康舟山建设工作推进机制,扎实开展28项健康舟山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实现“一县一品”健康舟山行动省级样板全覆盖,推动“控烟限酒行动先行市”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新建省级健康乡镇9家、各类“健康细胞”1200家以上,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2.7岁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42%以上。
2.健全同质同标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制度。加强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经费保障,优化体检项目,年体检人数达到17万以上。推广“浙里健康e生”等重点应用,共享疾病诊疗、医学检查检验、健康管理等全量数据,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到90%。
3.完善慢性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全周期管理,持续推进重点人群结直肠癌、慢阻肺等筛查。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弯曲异常和老年人阿尔茨海默症、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筛查干预,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8.5%以下。
4.加强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服务。完善三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充实优化基层精防队伍,落实县(区)、乡镇(街道)两级精神卫生工作责任。加强医校协同合作机制,学校按要求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医师)。加强医疗机构精神卫生(心理)门诊服务,大力推广“浙里心晴”平台服务,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
5.改革完善家庭医生制度。完善签约服务经费长效筹措机制,合理提高签约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降低起付标准,推进家庭医生制度与医保门诊支付方式改革、绩效工资改革等相衔接。优先保障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服务,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居民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4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基本建立“健康守门人”制度。
6.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倡导运动促进健康理念,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大力推进公共体育“一场两馆”建设,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和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基本建成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4.7%以上。
(二)实施海岛公共卫生安全提质行动。
7.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按照公共卫生最安全省份建设要求,力争所有县(区)达到公共卫生强县标准,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实现全覆盖。稳步推进全市疾控机构改革和标准化建设,提升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水平,实现公共卫生人员“人人会流调”。
8.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和基层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疾控体系,推动医疗机构设立疾控监督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设置公共卫生科。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合理扩容重症救治资源,完善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深化县级疾控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医防融合,实化“两员一中心一团队”工作机制。探索培养临床、预防、管理一体的公共卫生复合型人才。
9.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优化传染病监测哨点布局,建立健全多跨协同的新发突发传染病、症候群、异常健康事件监测系统,提高早发现能力。强化健康危害因素风险监测预警评估。加强结核病早期筛查发现和规范治疗,继续保持艾滋病低流行水平,全面推进消除丙型肝炎公共卫生危害行动。深化以环境卫生整治、卫生村居建设、健康村居建设与健康教育促进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10.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完善院前急救站点布局,推动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实现“上车即入院”,提升心梗、脑梗和创伤等患者抢救成功率。全面推进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加强公众急救技能培训,普及中小学急救知识。深化甬舟院前急救一体化合作,实现甬舟两地院前急救同质化发展。推进海上(舟山)急救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实现医学救援直升机坪县(区)全覆盖。
(三)实施海岛医疗强基行动。
11.优化提升医疗资源布局。加快医疗卫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分类分级分区域统筹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优化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标准和空间布局,改善提升医疗卫生设施基础条件,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海岛之间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普惠均衡发展。到2027年,初步构建功能健全、布局均衡、服务完善、中西医并重、医防融合、优质高效,与现代海洋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体系。
12.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能力。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加强医共体人财物一体化管理,强化继续教育、进修培训、示范教学等学习共同体建设,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的县域分级诊疗制度。完善“总额预算、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等医保政策,激发医共体主动开展疾病预防、健康管理和费用控制的内生动力。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建立覆盖诊前、诊中、诊后、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全链条服务,促进医共体向健共体转型发展。加强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实施高水平县级医院建设“七大行动”,全面推广介入、腔镜、微创、体外膜肺等技术,着力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等五大中心建设,全面提升重症、肿瘤、儿科、慢性病、传染病等诊治能力,县域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
13.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急救、全科、儿科和中医科等能力建设。在2025年之前,全市村卫生室规范率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国家基本标准达标率实现双100%,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争创社区医院。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和履约管理,合理新增专业、扩大规模、提升层次,年定向培养医学生70人以上。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制定偏远海岛医务人员工作补贴发放办法,加强基层卫生人员综合保障,每千服务人口基层卫生人员达到3.5名。
14.补齐海岛医疗健康服务短板。深入推进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强化管理支持、人才带教、学科建设、专科提升等“造血式”帮扶实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落细落实嵊泗县走好共富特色之路支持举措,加大对嵊泗县卫生健康领域的合作帮扶力度。采取巡回医疗、流动智慧医院、智慧“健康方舟”和远程医疗等形式,实现偏远海岛村级医疗服务全覆盖。
(四)实施海岛“医学高峰”攀登行动。
15.高质量建设市域医疗中心。集中资源、力量加快推动舟山医院建设成为以发展大内科、大外科、急诊急救为主体,提供代表本市最高水平医疗服务和科研、教学能力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设一批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强、科研技术能力突出、市域辐射影响较大的医学学科群,三、四级手术占比达到45%以上,在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逐步提升,实现本岛区域重要病种病人外转占比下降。
16.加强医学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海岛群众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的诊断治疗需要,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医学及相关学科群,在三级公立医院优先遴选2-3个医学龙头学科,以点带面提升公立医院核心竞争力。以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和科研为依托,加紧培育高学历科技创新人才,加速形成具有影响力的领军人才队伍。持续实施“人才树”工程,优化“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和“后备人才”梯队。加强对全科、急诊、儿科、康复、精神卫生等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招引力度。到2027年,力争建设省临床医学中心1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5个,并打造一批省市共建重点学科,培育省级以上卫生人才200人以上。
17.加强科研产出及成果转化。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学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积极开展合作引智和横向课题研究,努力打造科学研究、转化开发和推广应用一体化的产业服务链,形成以临床应用、成果转化为导向的医药卫生科研氛围,实现全市科研成果转化能力持续提升,市级公立医院每百名卫技人员年科研经费达60万元以上,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
(五)实施同舟善育保障行动。
18.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推动落实政府、用人单位、家庭、个人等多方责任,推动完善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振生育意愿。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强化人口监测预警预报。
19.助力“母婴安全省份”建设。不断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为支撑的市、县、乡三级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母婴安全省份行动方案,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全面推进风险防范、危重救治、固本强基和数字赋能四大提升行动。健全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开展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评估,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
20.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大力普及出生缺陷预防知识,提升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能力,加强出生缺陷儿童诊治和保障,建立完善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保障等全周期工作机制。按要求落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管理,提升出生缺陷儿童保障水平。优化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扩大受益人群,推进29种遗传代谢性疾病免费筛查。建设全市出生缺陷防治中心和产前诊断分子实验室,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加强重症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畸形等重点病种监测,严重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均控制在1‰以内。
21.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开展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试点,积极推动幼儿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和社会力量办托,大力推进“托幼一体化”扩面建设,按需配置城乡托位资源,逐年提高普惠托位占比。推进现代社区托育服务设施(驿站)建设,打造15分钟方便可及托育服务圈。到2027年,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市本级、县(区)全覆盖,建成“医防护”示范儿童健康管理指导中心7家。加强托育机构规范管理,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
22.加强儿童健康保障。实施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童诊疗科目,每千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生数达到1.12名以上。开展儿童早期发展促进行动,每年开展“百场婴幼儿照护小组活动”,加大育儿知识宣教,提高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率达到95%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六)实施同舟康养支撑行动。
23.提升老年多病共治和康复护理水平。依托舟山医院建设市老年医学中心,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规范设立老年医学科,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老年综合征管理。全面加强二级及以上医院康复科建设,市级建设1家二级以上康复医院,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护理院(中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康复护理病床,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康复护理服务,每千名老年人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数达到5.8张。
24.加强安宁疗护服务。依托舟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建立市安宁疗护指导中心,支持县(区)医院建立安宁疗护病区,力争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安宁疗护服务,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居家—社区—门诊—病床”多元一体的安宁疗护服务模式。建设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加快培养安宁疗护人才队伍,加强生命教育和安宁疗护社会宣传。
25.开展老年健康专项服务。推进“光明、口福、营养改善、失智关爱、智慧助老”五大行动,持续开展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口腔、营养健康状况专项评估等活动,加强阿尔茨海默症综合防控,持续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试点。建立适老数字健康服务体系和助老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推进“三免三惠”、中医药健康服务进社区等行动。拓展小岛失独老人关怀帮扶项目,支持老龄健康相关共富改革试点。
26.推进海岛特色医养结合服务。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通过“养中设医”“医中增养”“医养合作”等形式发展医养结合机构。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提高失能、重病、高龄等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率,推广家庭病床服务。深化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65岁以上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率达到70%以上。优化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探索建立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各县(区)培育1家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市医联体或县域医共体管理。持续推进普陀天颐老人之家(康久医院)全国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服务试点。各县(区)至少培育医养结合示范项目3个,探索具有海岛特色的医养结合发展模式。
(七)实施海岛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
27.培育市级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充分发挥市中医院中医药与骨伤特色优势,加快启动创建省“三甲”学科、技术、人才“三大工程”,加强肾病、肺科、骨伤、肿瘤、针推等中医特色学科(专科)建设,力争5个以上学科进入全省中医医院学科(专科)学术影响力榜单前二十,新增国家或省级名中医1名以上,建设省市中医药创新团队3个。
28.推进基层中医化、中医特色化。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中医药“百科帮扶”项目,县级中医医院积极创建省级中医药特色专科及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遴选培养一批基层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持续开展基层中医师承培养工作。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六类十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建成基层“旗舰”中医馆3个以上。
29.促进中西医协同、医养康养结合。推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康复护理等专科医院中医科室全覆盖,积极推广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技术和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创新中医医养康养服务模式。健全“西学中”人员培养机制,提升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积极推广智能开方、处方流转、共享药房、代煎配送等中医药一站式服务。建立基于服务量的中医医疗机构补偿机制。
(八)实施海岛数字健康迭代升级行动。
30.打造卫生健康数字新基建。加快“健康云”“健康数据高铁”和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核心业务规范有序上云。强化电子病历和电子健康档案数据治理,推动部门间数据融合共享,支撑一件事改革、平安舟山等建设。推广“浙医互认”“浙里护理”“浙里健康e生”等数字化应用,到2027年,数字健康重点应用年服务人次达到100万。
31.深化群岛网络医院建设。完善常态化远程诊疗机制,建立健全远程医疗服务管理、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政策规范,做深做实远程门诊(会诊)、远程影像、远程急救、远程教学等功能。迭代升级舟山群岛网络医院向重点社区(村)延伸,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直达海岛群众和远洋渔民,网络医院年服务量达到50万人次以上。
32.全面推进“互联网+”健康服务。推广普及“互联网+”医疗、护理、药事、中医、医保等服务,构建线上预约、在线诊疗、线下护理、药品配送、医保结算等全流程闭环服务。全面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功能,实现医保线上实时结算。推动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常态化“云诊室”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分诊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推进“智慧药柜”建设,方便患者购药和夜间诊疗服务。
33.加快医学人工智能集成应用。普及应用人工智能临床辅助决策支持平台,推广人工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应用,通过医生+AI人机耦合模式,开展医学影像智能诊断试点,创新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新服务。利用5G、AR等技术,延伸远程医疗场景,提升偏远海岛远程急会诊时效性和应变性。建设未来社区智慧健康站。
(九)实施“三医”协同治理行动。
34.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确定医保基金总额预算,完善“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巩固完善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点数法付费,优化DRGs病组分组方案,扩大同病同价病种范围,完善床日付费标准。探索建立医保医师诚信档案库并实行积分制管理,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加快推动长期护理保险提质扩面。逐步扩大医保对常见病、慢性病和康复护理等互联网医疗服务支付范围。
35.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加强医疗与医保协同,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测算和评估工作制度,持续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促进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合理化。优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规范。持续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例达到36%以上。对临床急需安全有效的新技术明确技术规范,按省规定设立收费项目,适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6.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大政府对医疗卫生领域科研攻关、高水平领军人才集聚、人事编制和薪酬激励保障、医保政策支撑、基础建设项目等方面支持和投入。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建立健全人才、科技创新、事业发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薪酬总量专项激励机制,专项激励不计入薪酬水平和总量核定基数,力争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46%以上。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深度合作,选派优秀管理和业务骨干参加各类国家、省级培训和挂职交流学习,强化医疗服务运行管理,加快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37.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深化蓝盾护航系列行动,加大对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监管力度。完善二级医院常态化等级评审机制,建立等级能上能下制度。健全医疗卫生质控网络,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化、同质化管理。完善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扎实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有序开展公立医院巡察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体制。强化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通力协作的工作体制,充分发挥健康舟山建设领导小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系统设计、组织协调、整体推动、督促落实,有效推进海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地。
(二)加强投入保障。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强化对卫生健康领域的投入保障、绩效薪酬、医保支持、学科发展、资源布局和信息化建设等配套政策。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对偏远海岛医疗卫生、“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公共卫生和中医药发展等领域的财政保障力度。严格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创新公立医院融资机制。
(三)完善监测体系。构建完善海岛卫生健康现代化监测指标评价体系,把重要政策执行、重大改革实施和重点任务完成等情况,纳入健康舟山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考核考评,强化工作指导、发展评估、督查激励、结果运用,体现正向激励作用。
(四)强化示范宣传。强化“健康舟山”新媒体品牌效应,加强海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提高社会知晓度和民众参与度。深入挖掘、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和创新实践,注重示范引领,加强典型培育,大力推广适合我市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经验。
附件:舟山市卫生健康现代化重点指标体系(2023—2027年)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7日
附件
舟山市卫生健康现代化重点指标体系
(2023—2027年)
类别 | 序号 | 指标 | 2023年 | 2025年 | 2027年 | 性质 | |
健康 水平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82.3 | 82.5 | 82.7 | 预期性 | |
2 | 人均健康预期寿命 | 同比例提高 | 预期性 | ||||
3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 | 预期性 | ||||
4 | 婴儿死亡率(‰) | 持续巩固在历史低水平 | 预期性 | ||||
5 | 国民体质合格率(%) | 94.2 | ≥94.5 | 预期性 |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39 | 40 | 42 | 预期性 | ||
健康 科技 | 7 | 国家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评价 | 达四级及以上的县市区(个) | / | / | ≥1 | 预期性 |
达四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个) | / | ≥1 | ≥2 | 预期性 | |||
8 | 省级卫生人才数(名) | 220 | 240 | 280 | 预期性 | ||
健康 资源 | 9 | 千人床位数(张) | 5.8 | ≥6.1 | 预期性 | ||
10 | 千人医师数(人) | 4.0 | ≥4.3 | 预期性 | |||
11 | 千人护士数(人) | 4.1 | ≥4.6 | 预期性 | |||
12 | 疾控机构规范化率(%) | 100 | 约束性 | ||||
13 | 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占比(%) | 16.7 | 33 | 33 | 约束性 | ||
14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占比(%) | 85 | 100 | 约束性 | |||
15 | 每千名老年人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数(张) | 5.0 | 5.5 | 5.8 | 预期性 | ||
16 | 每千人托位数(个) | 3.8 | 4.5 | 5.5 | 预期性 | ||
健康 服务 | 17 | 县域就诊率(%) | 90 | ≥90 | 预期性 | ||
18 | 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 | ≥85 | 约束性 | ||||
19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 | ≥90 | 约束性 | ||||
20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9.3 | ≤9.0 | ≤8.5 | 预期性 | ||
21 | 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 | 47 | 48 | ≥50 | 预期性 | ||
健康 保障 | 22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 | ≤24 | 预期性 | |||
23 |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元) | 稳步提升 | 约束性 | ||||
24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含大病保险)(%) | 67 | 70 | 预期性 |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舟山市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