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9005013/2023-189100

  • 文号:

  •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2023-07-20

  • 主题分类:

  • 组配分类:

    专项资金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我市获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4458万元

发布时间:2023-07-20 16:58

访问次数:

发布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近日,我市获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4458万元,其中市本级2941万元、岱山县1016万元、嵊泗县501万元。根据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本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海绵管廊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任务支出。

目前,我局已会同市财政局对省级专项资金进行了分配,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省级专项资金的及时下达,将积极推进我市工程建设,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支撑。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做好项目全流程监管,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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